之前有在版上po文
然后昨天就去劳保局跟健保局检举了
结果今天我跟对方在讨论何时领7月份薪水
他说还会补偿我之前没帮我保劳健保的金额
还有其他零零总总加起来的钱
(感谢之前版上许多热心的人的站内信
让能我不断提醒他还少算什么)
最后我跟他要这3月到7月补偿金额的明细
红框是会给我的钱
http://imgur.com/ahtE5Jd
他表示4.5.6月的金额要乘3
因为不太懂这块 想请问他有算错的地方吗?
如果我问他年资问题该怎么补偿会很过分吗?
假如这礼拜六去领薪水时 对方强迫我收这些钱
是否必须撤回对他们的检举呢?
且他们是否就不用被罚款了?
如果是这样那我绝不收这些钱 只拿属于我的薪水!!!
顺带一提...他7月跟本没帮我保劳健保啊!
那他7月是算辟啊!
我该跟他说我今天有去查了吗?
但我怕他会说7月又还没过 一定会帮我保之类的辟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