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cefywo (新竹结衣~* 妹妹废文科长)
2015-07-12 16:25:37大家安安 我是肥宅小妹
小妹想问女孩们是否接受性专区成立唉~
前面有一篇刚好也有提到
只是他把性工作合法跟愿意让伴侣去消费混在一起
小妹也觉得有一点不妥
当然这个市场在适当的控制下相关职业疾病会减少 税收应该也会增加 甚至还有观光财
只是想问女孩们觉得应不应该成立呢?
这没有连结妳的 男/女有就会去 所以请说出自己的想法喔~
不过 当合法时不可置否的 男/女友去消费的可能性可能会有增加
女孩们觉得呢?
作者:
carnie 2015-07-12 16:27:00你好像没说到你自己的意见?你接受否?
作者:
aaa0219 (aaa0219)
2015-07-12 16:27:00没人想住在那区
作者:
meowyih (meowyih)
2015-07-12 16:28:00不接受,它一样存在,接受,它还是存在,有啥好讨论的?
作者: juliusnovem (julius) 2015-07-12 16:28:00
你认识GTaLon吗?
作者:
dswen (牛河)
2015-07-12 16:32:00一定接受的阿,但不接受家人跟男友以前去过 懂?
作者:
s410294 (暖囊)
2015-07-12 16:35:00反对到底 根本物化女性 伤风败俗 道德沦丧
楼主:
cefywo (新竹结衣~* 妹妹废文科长)
2015-07-12 16:36:00嗯@@ 小妹有包含鸭店喔
作者:
carnie 2015-07-12 16:36:00不过性专区 是指哪一种啊 女人去的还是男人去的?
楼主:
cefywo (新竹结衣~* 妹妹废文科长)
2015-07-12 16:37:00都有啊 小妹从来都以标准一致做前提
作者:
ShiningRuby (閃亮紅寶石女王)
2015-07-12 16:40:00这问题在本板讨论过好几次了
作者:
blue1234 (è–僧穢)
2015-07-12 16:41:00我接受啊 这有什么好物化女性的 也没有伤风败俗 我期待
作者:
ShiningRuby (閃亮紅寶石女王)
2015-07-12 16:41:00其实台湾早就有性专区了,ex:台北的林森北路.我有同学
作者:
ShiningRuby (閃亮紅寶石女王)
2015-07-12 16:42:00就住在那,林森北路有很多礼服店还是他告诉我的
作者:
blue1234 (è–僧穢)
2015-07-12 16:43:00让有些交不到伴侣的人可以有开心且正当管道取得性需求
作者:
piipiiYa (piipii)
2015-07-12 16:43:00如果会提供消费记录可以接受,就是不要合法还不透明
作者: acerhp (電腦) 2015-07-12 16:45:00
以前有公娼阿,还是政府给牌照的
作者:
ShiningRuby (閃亮紅寶石女王)
2015-07-12 16:46:00所以差别就只是合不合法而已,会去的人就是会去,根本
作者: acerhp (電腦) 2015-07-12 16:46:00
但不管怎样,私娼不可能消灭
作者:
ShiningRuby (閃亮紅寶石女王)
2015-07-12 16:47:00没有本文所谓的"增加男女朋友去的可能性".若将林森北路那些店就地合法,本来就住那的居民会因此全部搬出吗??
作者:
cute1314 (还是原来那个我)
2015-07-12 16:48:00接受啊
接受! 我知道有些人现实条件不好交不到另一半又有生理需求,这专区是必要的。
作者:
nick5487 (nick5487)
2015-07-12 16:52:00有男性的就接受
作者: fingertip (鬼东西) 2015-07-12 16:53:00
接受 不然没对象的怎么办
作者:
yushuC (嘎嘎)
2015-07-12 16:53:00接受啊!
作者:
cc0420 (mmmm)
2015-07-12 16:55:00无论接不接受,会去的男人就算没有专区还是会去买春,不会的男人有这专区还是不会去但我个人是接受!
作者:
WANEN (Julie )
2015-07-12 16:56:00接受 是人一定都会有生理需求!
作者:
aidaP (爱打屁)
2015-07-12 16:56:00月经文 and 反串失败
作者:
kukuba (不去拥有,就不用怕失去)
2015-07-12 16:57:00没成立之前会玩的人还不是各种管道,有差吗?
话说,为什么性专区就一定是女生去工作男生去消费?也有可能反过来阿!到底是谁在物化女性XD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2015-07-12 17:06:00当然可以有牛郎店,荷兰的红灯区就有
作者:
poister (光阴者,百代之过客)
2015-07-12 17:07:00不
作者: CHECKER 2015-07-12 17:09:00
接受,让人有合法安全的宣泄管道,比起现在暗地偷来更能
接受啊 社会上还是有没办法交到伴侣又有需求的人 ptt上也很多人推崇“嫖妓比较省”的男性 能够集中管理 可以保障这些人
就地合法化的意思差不多就是没有性专区 全国合法这样
作者: poeoe 2015-07-12 17:11:00
合法化才能以法律及管理制度保障消费者和从业人员
作者: sillyJ (一切从简) 2015-07-12 17:16:00
接受啊
作者:
vn506695 (Germa)
2015-07-12 17:18:00就地合法,台湾太假道学
作者: blue820801 ( ) 2015-07-12 17:21:00
成不成立是一回事 你有没有歧视是另一回事
作者:
eeeeec (伊咿吚)
2015-07-12 17:26:00林森北路是酒店 跟性专区不太一样吧....
作者:
deutyi (IL)
2015-07-12 17:31:00其实不管我们支不支持它都是会存在的,只是用什么样的方式罢了
作者:
Jaishen (宅婶)
2015-07-12 17:32:00接受,但你不是小妹
作者:
LovelyCS (我只是位路过的KND特派员)
2015-07-12 17:32:00嘘的人都是一些怪怪的人,我还是给箭头好了...
作者:
iijune (阿伦)
2015-07-12 17:33:00支持合法化,性不用妖魔化!会去消费的人就是会去无论合不合法,如果合法对性工作者才有保障,并且可以掌控性病的传播
作者:
q2520q (木天蓼)
2015-07-12 17:33:00假高尚的人真的蛮让人讨厌的
作者:
LovelyCS (我只是位路过的KND特派员)
2015-07-12 17:37:00我是觉得,会想沈浸背德的快感的人还是很难防...
作者:
MII9u 2015-07-12 17:38:00真的想嫖合不合法有差吗
作者:
LovelyCS (我只是位路过的KND特派员)
2015-07-12 17:40:00会吃鱼喝茶的人就是会吃,差别只是让原本犯法的工作变成合法的,对性工作人士来说是好事
作者: gn0369258 (^__^) 2015-07-12 17:41:00
反对到底 根本物化女性 伤风败俗 道德沦丧
感觉这就像在男板讨论是否接受同性恋合法化差不多键盘上接受 现实上不接受
作者:
Spell16 (晒太阳的翻车鱼)
2015-07-12 17:45:00性交易合法化跟性专区是两个不同的议题
作者:
lili300 (膝盖中了一箭)
2015-07-12 17:46:00反正早就存在了 公开有管制反而比较好
作者:
kathrine (喵喵嘞喵喵嘞)
2015-07-12 17:48:00同意啊 对了 这个哪里物化女性了 没听过鸡鸭鹅街吗
作者:
sodaaaa (阿骂)
2015-07-12 17:52:00接受 就像荷兰也有红灯区
作者: ALI5566 (阿里) 2015-07-12 17:56:00
时代变了 原来现在真的笑贫不笑娼了
作者:
kathrine (喵喵嘞喵喵嘞)
2015-07-12 18:01:00"笑贫不笑娼"的意思是希腊那些性工作者应该要饿死也不能以性工作维持温饱?
作者:
sundayX (再买剁手指)
2015-07-12 18:01:00娼为何要被笑?贫也没什么好笑。偷抢盗贼骗才是不该作的。
作者:
ro77289 (ro77289)
2015-07-12 18:09:00怎么物化女性都女性在讲的
OK啊!暗地从事这种行业的很多,只是它就跟焚化炉一样,没有人希望在你家旁边
可以 但别在我家附近 就跟垃圾场焚化炉一样 大家都不想它在自家附近
作者:
epitaph (北论)
2015-07-12 18:24:00接受,之前听过日日春的公娼阿姨演讲,合法才能保障戴套和使用者付费。不合法的时候怕客人检举,很容易不戴套不付钱。既存事实,就应该去面对而不是逃避
作者:
yasummer (yasummer)
2015-07-12 18:25:00接受
作者:
gameguy (gameguy号:)
2015-07-12 18:28:00食色性也,台湾假掰,假道学。伪君子太多,脆
作者:
LovelyCS (我只是位路过的KND特派员)
2015-07-12 18:29:00要先性交易合法化才设性专区吧,不然没合法就设是要抓老鼠吗?
接受啊,原po可以去sex版爬文,大阪飞田,有很多心得分享
作者:
sNiWnTi (NWT)
2015-07-12 18:36:00合法,男女或第三性都可!
作者:
vawanisme (Yoshikuni )
2015-07-12 18:42:00与其一堆不合法的,不如接受并合法
讲笑贫不笑娼的逻辑是…把两件事情混为一谈是怎样==
反对,不管男女都不该出卖肉体,他们也是别人的孩子,将心比心你会让自己小孩卖身吗
作者:
sklY (紫 (oゝω・o)ノ)
2015-07-12 19:01:00接受,但另一半如果去消费不接受
作者:
blue1234 (è–僧穢)
2015-07-12 19:03:00其实我们的工作都嘛在卖身 我们出卖自己的身体赚钱 很自然啊 每个工作严格且广义来说都是在出卖身体像我就出卖自己的身体去早餐店工作
作者:
raxes (甫儿)
2015-07-12 19:08:00可以
作者: Nonbow 2015-07-12 19:09:00
这种东西啊 可能就要先从道德面来讨论了像是性是否能像劳力进行贩卖 毕竟合法化也多少给予道德面些正当性 如果性不再牵扯双方更进一步的联系,那合法化就很容易了,不过那时肉体上的出轨大概也不会这么被厌恶了性关系可能就像正常人际相处的模式了
作者:
LCA710 (LCA)
2015-07-12 19:23:00接受
作者:
et7821 (Mai)
2015-07-12 19:27:00接受啊!!找不到伴侣的人总有需求吧
不反对,这样各种性别的性工作权益才会有保障!不然地下化负面影响太多了
作者:
spw166 (爽喵)
2015-07-12 19:58:00接受,宁可立法好好经营,而不要非法藏污纳垢。
作者:
hope2801 (sexydick)
2015-07-12 19:59:00我接受啊
作者: GGKO (G子) 2015-07-12 19:59:00
接受,而且要订立妥善的规范和配套措施
作者: GGKO (G子) 2015-07-12 20:00:00
很多事让它在暗处装作看不到反而问题更大
作者: rudia 2015-07-12 20:05:00
不会反对,但“别盖在我家后院”
作者: purin275 (嗡嗡兔) 2015-07-12 20:43:00
要成立随便,男友敢去就完蛋
接受啊 合法化才能对那些工作者更有保障,规范起来也比较方便
作者:
chiao38 (姐不是文青)
2015-07-12 20:53:00可接受,合法化反而能够将性产业纳入管理。
作者:
iiiey 2015-07-12 21:17:00一定接受呀 有没有合法都还是存在 那为何不合法有个明白规
作者:
therious (BZJ超正)
2015-07-12 21:19:00非常接受,而且非常希望有,房价下跌就刚好顺便打房,然后希望也有服务女性男性性工作者。
作者:
zhaojin (满妈)
2015-07-12 21:41:00可以接受,应该会让性犯罪比例会降低,至于安不安全我不在乎,反正我不会去
女 接受 反正会去的就是会去,不会去的都宁愿自己尻。
作者:
cheer777 (greenbaby77)
2015-07-12 22:11:00支持合法化,合法化反而可以对性工作者及消费的人有保障
作者: eating0928 (口乞口乞) 2015-07-12 22:25:00
我支持合法化,但要有完善的配套措施
作者:
thunder02 (thunder02)
2015-07-12 22:37:00接受,但不接受令一半去消费我不想得病另*
作者:
sharkimage (生日那天的甜蜜 ~知道效m)
2015-07-12 23:24:00可以 但别在我家附近XD
作者:
adapt (  N)
2015-07-12 23:38:00接受+支持,我认为这是正当职业
我接受,人的欲望百百种,但性的欲望却是最压抑的成人了,自己的需求是什么,搞清楚就好
接受啊,不觉得这是一件伤风败俗的事情。性工作者也同样地为自己的生活而努力着,而且性需求本来都是人人皆会有
作者:
skyqiu (çŠç‘šå°å¤©)
2015-07-13 01:58:00可以 明著来总比暗着来好掌握
作者: aster741 (愤世嫉俗的臭酸酸) 2015-07-13 04:04:00
接受啊,人都有需求。
作者:
blessu (和果子)
2015-07-13 09:21:00觉得有鸡有鸭 价格公道无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