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 女孩们接受性专区成立吗

楼主: cefywo (新竹结衣~* 妹妹废文科长)   2015-07-12 16:25:37
大家安安 我是肥宅小妹
小妹想问女孩们是否接受性专区成立唉~
前面有一篇刚好也有提到
只是他把性工作合法跟愿意让伴侣去消费混在一起
小妹也觉得有一点不妥
当然这个市场在适当的控制下相关职业疾病会减少 税收应该也会增加 甚至还有观光财
只是想问女孩们觉得应不应该成立呢?
这没有连结妳的 男/女有就会去 所以请说出自己的想法喔~
不过 当合法时不可置否的 男/女友去消费的可能性可能会有增加
女孩们觉得呢?
作者: carnie   2015-07-12 16:27:00
你好像没说到你自己的意见?你接受否?
作者: aaa0219 (aaa0219)   2015-07-12 16:27:00
没人想住在那区
作者: meowyih (meowyih)   2015-07-12 16:28:00
不接受,它一样存在,接受,它还是存在,有啥好讨论的?
作者: juliusnovem (julius)   2015-07-12 16:28:00
你认识GTaLon吗?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5-07-12 16:28:00
不是很想跟你讨论欸
作者: hsiehhsing (海谐会会员)   2015-07-12 16:30:00
这ID好像有点眼熟
作者: ann7773631 (季世杆)   2015-07-12 16:31:00
接受 本来就有很多人有需求啊 直接设立方便管理
作者: dswen (牛河)   2015-07-12 16:32:00
一定接受的阿,但不接受家人跟男友以前去过 懂?
作者: s410294 (暖囊)   2015-07-12 16:35:00
反对到底 根本物化女性 伤风败俗 道德沦丧
楼主: cefywo (新竹结衣~* 妹妹废文科长)   2015-07-12 16:36:00
嗯@@ 小妹有包含鸭店喔
作者: carnie   2015-07-12 16:36:00
不过性专区 是指哪一种啊 女人去的还是男人去的?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5-07-12 16:36:00
性专区的意思是在这个范围是可以性交易的
楼主: cefywo (新竹结衣~* 妹妹废文科长)   2015-07-12 16:37:00
都有啊 小妹从来都以标准一致做前提
作者: ninutemaid (美粒果打错)   2015-07-12 16:37:00
拜托女孩们挺一下吧。不然魔法师当的很痛苦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5-07-12 16:40:00
魔法师这么痛苦何不转职大魔导师
作者: ShiningRuby (閃亮紅寶石女王)   2015-07-12 16:40:00
这问题在本板讨论过好几次了
作者: hsiehhsing (海谐会会员)   2015-07-12 16:41:00
不想当,你现在也可以去花阿,又不是说没有
作者: blue1234 (聖僧穢)   2015-07-12 16:41:00
我接受啊 这有什么好物化女性的 也没有伤风败俗 我期待
作者: ShiningRuby (閃亮紅寶石女王)   2015-07-12 16:41:00
其实台湾早就有性专区了,ex:台北的林森北路.我有同学
作者: ShiningRuby (閃亮紅寶石女王)   2015-07-12 16:42:00
就住在那,林森北路有很多礼服店还是他告诉我的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5-07-12 16:42:00
额 林森北路不是合法的吧?
作者: blue1234 (聖僧穢)   2015-07-12 16:43:00
让有些交不到伴侣的人可以有开心且正当管道取得性需求
作者: piipiiYa (piipii)   2015-07-12 16:43:00
如果会提供消费记录可以接受,就是不要合法还不透明
作者: acerhp (電腦)   2015-07-12 16:45:00
以前有公娼阿,还是政府给牌照的
作者: jessicadang (可不可以我们都是玫瑰)   2015-07-12 16:46:00
可以接受但没有人会想住在那区
作者: ShiningRuby (閃亮紅寶石女王)   2015-07-12 16:46:00
所以差别就只是合不合法而已,会去的人就是会去,根本
作者: acerhp (電腦)   2015-07-12 16:46:00
但不管怎样,私娼不可能消灭
作者: ShiningRuby (閃亮紅寶石女王)   2015-07-12 16:47:00
没有本文所谓的"增加男女朋友去的可能性".若将林森北路那些店就地合法,本来就住那的居民会因此全部搬出吗??
作者: cute1314 (还是原来那个我)   2015-07-12 16:48:00
接受啊
作者: fancylatina7 (Latina流口水了)   2015-07-12 16:50:00
接受
作者: lonelystar06 (时间会改变一切)   2015-07-12 16:51:00
接受! 我知道有些人现实条件不好交不到另一半又有生理需求,这专区是必要的。
作者: nick5487 (nick5487)   2015-07-12 16:52:00
有男性的就接受
作者: fingertip (鬼东西)   2015-07-12 16:53:00
接受 不然没对象的怎么办
作者: yushuC (嘎嘎)   2015-07-12 16:53:00
接受啊!
作者: cc0420 (mmmm)   2015-07-12 16:55:00
无论接不接受,会去的男人就算没有专区还是会去买春,不会的男人有这专区还是不会去但我个人是接受!
作者: WANEN (Julie )   2015-07-12 16:56:00
接受 是人一定都会有生理需求!
作者: aidaP (爱打屁)   2015-07-12 16:56:00
月经文 and 反串失败
作者: kukuba (不去拥有,就不用怕失去)   2015-07-12 16:57:00
没成立之前会玩的人还不是各种管道,有差吗?
作者: keyas0403 (怡芳)   2015-07-12 16:59:00
觉得成立的话要强制带保险套跟健康检查避免性病传播
作者: soap726068 (肥皂)   2015-07-12 17:04:00
话说,为什么性专区就一定是女生去工作男生去消费?也有可能反过来阿!到底是谁在物化女性XD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2015-07-12 17:06:00
当然可以有牛郎店,荷兰的红灯区就有
作者: poister (光阴者,百代之过客)   2015-07-12 17:07:00
作者: xoxozoey   2015-07-12 17:08:00
性专区会造成邻避效应 我支持就地合法化
作者: CHECKER   2015-07-12 17:09:00
接受,让人有合法安全的宣泄管道,比起现在暗地偷来更能
作者: wing74714 (看见)   2015-07-12 17:09:00
接受啊 社会上还是有没办法交到伴侣又有需求的人 ptt上也很多人推崇“嫖妓比较省”的男性 能够集中管理 可以保障这些人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5-07-12 17:10:00
就地合法化的意思差不多就是没有性专区 全国合法这样
作者: poeoe   2015-07-12 17:11:00
合法化才能以法律及管理制度保障消费者和从业人员
作者: haveastar (有星)   2015-07-12 17:14:00
食色性也
作者: sillyJ (一切从简)   2015-07-12 17:16:00
接受啊
作者: vn506695 (Germa)   2015-07-12 17:18:00
就地合法,台湾太假道学
作者: blue820801 ( )   2015-07-12 17:21:00
成不成立是一回事 你有没有歧视是另一回事
作者: eeeeec (伊咿吚)   2015-07-12 17:26:00
林森北路是酒店 跟性专区不太一样吧....
作者: deutyi (IL)   2015-07-12 17:31:00
其实不管我们支不支持它都是会存在的,只是用什么样的方式罢了
作者: tom50512 (空心菜)   2015-07-12 17:31:00
同意成立 没必要假道学结果让一些社会案件发生
作者: Jaishen (宅婶)   2015-07-12 17:32:00
接受,但你不是小妹
作者: LovelyCS (我只是位路过的KND特派员)   2015-07-12 17:32:00
嘘的人都是一些怪怪的人,我还是给箭头好了...
作者: iijune (阿伦)   2015-07-12 17:33:00
支持合法化,性不用妖魔化!会去消费的人就是会去无论合不合法,如果合法对性工作者才有保障,并且可以掌控性病的传播
作者: q2520q (木天蓼)   2015-07-12 17:33:00
假高尚的人真的蛮让人讨厌的
作者: zxcvb0412 (阿成)   2015-07-12 17:37:00
很多都是键盘接受 身边的人要是有去又会心里怪怪的
作者: LovelyCS (我只是位路过的KND特派员)   2015-07-12 17:37:00
我是觉得,会想沈浸背德的快感的人还是很难防...
作者: MII9u   2015-07-12 17:38:00
真的想嫖合不合法有差吗
作者: LovelyCS (我只是位路过的KND特派员)   2015-07-12 17:40:00
会吃鱼喝茶的人就是会吃,差别只是让原本犯法的工作变成合法的,对性工作人士来说是好事
作者: gn0369258 (^__^)   2015-07-12 17:41:00
反对到底 根本物化女性 伤风败俗 道德沦丧
作者: deep1679 (QQ)   2015-07-12 17:42:00
接受
作者: cloud7515 (殿)   2015-07-12 17:44:00
感觉这就像在男板讨论是否接受同性恋合法化差不多键盘上接受 现实上不接受
作者: Spell16 (晒太阳的翻车鱼)   2015-07-12 17:45:00
性交易合法化跟性专区是两个不同的议题
作者: lili300 (膝盖中了一箭)   2015-07-12 17:46:00
反正早就存在了 公开有管制反而比较好
作者: kathrine (喵喵嘞喵喵嘞)   2015-07-12 17:48:00
同意啊 对了 这个哪里物化女性了 没听过鸡鸭鹅街吗
作者: luckysmallsu (B.J.T)   2015-07-12 17:48:00
当然同意,只要不要在我家附近就好:p
作者: chrislove051 (Christine)   2015-07-12 17:49:00
接受啊!不用钱的反而最贵
作者: kikiikik (小风)   2015-07-12 17:51:00
嘘的干嘛不讲物化男性
作者: sodaaaa (阿骂)   2015-07-12 17:52:00
接受 就像荷兰也有红灯区
作者: ALI5566 (阿里)   2015-07-12 17:56:00
时代变了 原来现在真的笑贫不笑娼了
作者: flyingfei77 (妖尼姑妖尼姑)   2015-07-12 17:57:00
接受啊 会怎样吗==?(其实花莲有)
作者: JeNeToiLe ( )   2015-07-12 17:58:00
如果设在自己家旁边 应该没人同意吧
作者: kathrine (喵喵嘞喵喵嘞)   2015-07-12 18:01:00
"笑贫不笑娼"的意思是希腊那些性工作者应该要饿死也不能以性工作维持温饱?
作者: sundayX (再买剁手指)   2015-07-12 18:01:00
娼为何要被笑?贫也没什么好笑。偷抢盗贼骗才是不该作的。
作者: flyingfei77 (妖尼姑妖尼姑)   2015-07-12 18:05:00
讲物化女性的......到底是谁在物化女性Zzz
作者: ro77289 (ro77289)   2015-07-12 18:09:00
怎么物化女性都女性在讲的
作者: yesapple (悠而不闲)   2015-07-12 18:11:00
OK啊!暗地从事这种行业的很多,只是它就跟焚化炉一样,没有人希望在你家旁边
作者: z22771187 (先祖在对我微笑)   2015-07-12 18:12:00
他其实就是一种服务业阿!为何要笑娼?
作者: sanachen (sana)   2015-07-12 18:15:00
可以 但别在我家附近 就跟垃圾场焚化炉一样 大家都不想它在自家附近
作者: bloodfish (血鱼)   2015-07-12 18:22:00
接受阿,但自己男友是这样就掰掰
作者: epitaph (北论)   2015-07-12 18:24:00
接受,之前听过日日春的公娼阿姨演讲,合法才能保障戴套和使用者付费。不合法的时候怕客人检举,很容易不戴套不付钱。既存事实,就应该去面对而不是逃避
作者: yasummer (yasummer)   2015-07-12 18:25:00
接受
作者: linarina (凐烨)   2015-07-12 18:27:00
接受
作者: gameguy (gameguy号:)   2015-07-12 18:28:00
食色性也,台湾假掰,假道学。伪君子太多,脆
作者: LovelyCS (我只是位路过的KND特派员)   2015-07-12 18:29:00
要先性交易合法化才设性专区吧,不然没合法就设是要抓老鼠吗?
作者: tingmeow (雪炉喵)   2015-07-12 18:31:00
一直打小妹小妹的烦死了
作者: monkeywife (猴子老婆)   2015-07-12 18:33:00
接受啊,原po可以去sex版爬文,大阪飞田,有很多心得分享
作者: sandy0925 (瑄瑄)   2015-07-12 18:35:00
接受
作者: sNiWnTi (NWT)   2015-07-12 18:36:00
合法,男女或第三性都可!
作者: Asleepgirl (只想睡)   2015-07-12 18:38:00
接受啊…没设=违反
作者: SHIU0315 (SHIU)   2015-07-12 18:40:00
接受啊 难道不成立台湾台面下就没有性工作者?
作者: otonashi1003 (Cornelia)   2015-07-12 18:42:00
不就红灯区
作者: vawanisme (Yoshikuni )   2015-07-12 18:42:00
与其一堆不合法的,不如接受并合法
作者: ramonnoki (雯雯)   2015-07-12 18:47:00
接受
作者: tom50512 (空心菜)   2015-07-12 18:52:00
讲笑贫不笑娼的逻辑是…把两件事情混为一谈是怎样==
作者: miletian (在水一方)   2015-07-12 18:59:00
反对,不管男女都不该出卖肉体,他们也是别人的孩子,将心比心你会让自己小孩卖身吗
作者: Bunny0520 (萝卜不会萝卜蹲)   2015-07-12 19:01:00
同意啊
作者: sklY (紫 (oゝω・o)ノ)   2015-07-12 19:01:00
接受,但另一半如果去消费不接受
作者: hij76128 (小鸭)   2015-07-12 19:02:00
接受,其实集中管理阿就不会有住的问题,像竹科那样
作者: blue1234 (聖僧穢)   2015-07-12 19:03:00
其实我们的工作都嘛在卖身 我们出卖自己的身体赚钱 很自然啊 每个工作严格且广义来说都是在出卖身体像我就出卖自己的身体去早餐店工作
作者: tinabjqs (光)   2015-07-12 19:06:00
可接受~~但要设在哪里的问题比较大
作者: raxes (甫儿)   2015-07-12 19:08:00
可以
作者: Nonbow   2015-07-12 19:09:00
这种东西啊 可能就要先从道德面来讨论了像是性是否能像劳力进行贩卖 毕竟合法化也多少给予道德面些正当性 如果性不再牵扯双方更进一步的联系,那合法化就很容易了,不过那时肉体上的出轨大概也不会这么被厌恶了性关系可能就像正常人际相处的模式了
作者: garychangb (屁屁)   2015-07-12 19:18:00
男/支持 可以管制以及预防性病
作者: serendipity ( )   2015-07-12 19:23:00
反串
作者: LCA710 (LCA)   2015-07-12 19:23:00
接受
作者: et7821 (Mai)   2015-07-12 19:27:00
接受啊!!找不到伴侣的人总有需求吧
作者: color5bird (五色鸟....)   2015-07-12 19:29:00
不反对,这样各种性别的性工作权益才会有保障!不然地下化负面影响太多了
作者: BEICHI5566 (北七五六新警察)   2015-07-12 19:48:00
接受啊
作者: spw166 (爽喵)   2015-07-12 19:58:00
接受,宁可立法好好经营,而不要非法藏污纳垢。
作者: hope2801 (sexydick)   2015-07-12 19:59:00
我接受啊
作者: GGKO (G子)   2015-07-12 19:59:00
接受,而且要订立妥善的规范和配套措施
作者: s9209122222 (海海海)   2015-07-12 20:00:00
说不接受小孩做这些工作的人真自私
作者: GGKO (G子)   2015-07-12 20:00:00
很多事让它在暗处装作看不到反而问题更大
作者: rudia   2015-07-12 20:05:00
不会反对,但“别盖在我家后院”
作者: Hurricaneger (裤袜脱落大尉)   2015-07-12 20:07:00
你认为台湾的法律会彻底实行吗?
作者: yingrain (丽莎)   2015-07-12 20:21:00
同意 这样能够维护性工作者的权益
作者: purin275 (嗡嗡兔)   2015-07-12 20:43:00
要成立随便,男友敢去就完蛋
作者: antiaris (箭毒木)   2015-07-12 20:44:00
接受啊,有些女生也需要帅哥吧
作者: joyie2643 (啊乔)   2015-07-12 20:47:00
接受啊 合法化才能对那些工作者更有保障,规范起来也比较方便
作者: charinu   2015-07-12 20:51:00
绝对反对
作者: chiao38 (姐不是文青)   2015-07-12 20:53:00
可接受,合法化反而能够将性产业纳入管理。
作者: iiiey   2015-07-12 21:17:00
一定接受呀 有没有合法都还是存在 那为何不合法有个明白规
作者: therious (BZJ超正)   2015-07-12 21:19:00
非常接受,而且非常希望有,房价下跌就刚好顺便打房,然后希望也有服务女性男性性工作者。
作者: zhaojin (满妈)   2015-07-12 21:41:00
可以接受,应该会让性犯罪比例会降低,至于安不安全我不在乎,反正我不会去
作者: connie0129 (樱语月是笨(?)会付出5)   2015-07-12 21:42:00
支持合法化,他们也需要保障
作者: himehime (ヒメ♥)   2015-07-12 21:45:00
女 接受 反正会去的就是会去,不会去的都宁愿自己尻。
作者: QQhedge5566 (QQ)   2015-07-12 21:58:00
支持性工作合法化
作者: cheer777 (greenbaby77)   2015-07-12 22:11:00
支持合法化,合法化反而可以对性工作者及消费的人有保障
作者: eating0928 (口乞口乞)   2015-07-12 22:25:00
我支持合法化,但要有完善的配套措施
作者: thunder02 (thunder02)   2015-07-12 22:37:00
接受,但不接受令一半去消费我不想得病另*
作者: laziness (绿绿儿)   2015-07-12 22:38:00
接受 不应该让他们成为见不得光的人
作者: chichi30 (乐)   2015-07-12 22:59:00
作者: sharkimage (生日那天的甜蜜 ~知道效m)   2015-07-12 23:24:00
可以 但别在我家附近XD
作者: adapt ( ￾  N)   2015-07-12 23:38:00
接受+支持,我认为这是正当职业
作者: lavenderbeth (霁月难逢)   2015-07-13 00:13:00
我接受,人的欲望百百种,但性的欲望却是最压抑的成人了,自己的需求是什么,搞清楚就好
作者: sana1307 (Sana)   2015-07-13 00:58:00
接受啊,不觉得这是一件伤风败俗的事情。性工作者也同样地为自己的生活而努力着,而且性需求本来都是人人皆会有
作者: bassmaster (三餐吃方便面然后暴毙)   2015-07-13 01:00:00
不接受,有娼就有黑道势力
作者: starscat (猫)   2015-07-13 01:27:00
支持,但要法律明定已婚者不可以买
作者: skyqiu (珊瑚小天)   2015-07-13 01:58:00
可以 明著来总比暗着来好掌握
作者: akanokuruma (做自己,好自在)   2015-07-13 02:06:00
接受 合法化也是保证工作者的权益
作者: aster741 (愤世嫉俗的臭酸酸)   2015-07-13 04:04:00
接受啊,人都有需求。
作者: blessu (和果子)   2015-07-13 09:21:00
觉得有鸡有鸭 价格公道无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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