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晚安~
目前工作续约有一条让我感到很困扰,
想问问看是否有人懂法律QQ
目前我在私立学校工作,
(非正式教师、亦非代理,较似学校职工,故不适用教师法)
主任也说私立学校不适用劳基法,
所以我也不知道要用什么法条来当依据QQ
新合约起迄时间为104/09/01-105/06/30,
当中有一条表明:若甲方于暑假期间需要乙方,乙方务必配合,并给予日薪。
个人翻译:虽然我没签你暑假,但我要你来,你就要给我来,我会给你钱啦!
我自己是觉得不合理,但是又不知道校方是否真能以这条压我,
所以我到现在还没续约,甚至也因为这条而有离职的念头= =
明天是最后一天上班,续或不续主要原因卡在这(虽然次要原因也偏向不续啦(欸)
想请大家帮我解答一下,感激不尽Q___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