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题] 为啥不能乱伦结婚

楼主: annzz118 (猫咪)   2015-06-29 23:57:15
我想拿护家盟的说法来吐槽
也就是"孩子不叫我爷爷"这个问题
因为
这个问题在同性结婚方面已经被解决
同性结婚
有以下四种被领养孩子情况
(因为其中之一必定是养父母 所以都称领养)
1.生父+养父
2.养父+养父
3.生母+养母
4.养母+养母
看到这里还没有什么问题吧?
对于结婚当事人互相称呼的问题
没有问题
互称丈夫或妻子都不会影响别人
其他亲属称呼?
爷爷还是爷爷
外公还是外公
只是有两个
但两个都不是同一人(爷爷1 爷爷2)
没有身分认同问题
同性结婚在这方面其实没有什么困难
甚至不需要重新造词
大家认干爹妈 都没有在想为什么两个爹两个妈了
作者: lylith (莉莉丝)   2015-06-30 00:01:00
我们家会用地名+阿公阿嬷来分,从来不会称外公外婆爷爷奶古代我猜就会以夫家为主,哥哥-->老公,阿姨-->婆婆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06-30 00:05:00
自己家人要怎么称呼别人管不著 但要进入法律就有问题了近亲比同婚多了家人的身分 这也是支持者该想办法解决的
楼主: annzz118 (猫咪)   2015-06-30 00:07:00
一楼说对了 古代是夫家为主 另提过继 是以养父为主(详见三国袁绍(?))不过 光是过继就有争权夺利 的问题了乱伦结婚的问题 支持者也该自己归纳出解决办法如果提不出详尽的办法 就想要酸同婚一直以来的努力那也真的太弱了点
作者: liebemond   2015-06-30 00:50:00
进入法律就一概用配偶称呼,其实根本不会有问题现在在谈的应该是一个对特定价值的看法,不涉及如何推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06-30 00:51:00
进入法律不是只有称呼问题啊 法律也不会管你称呼
作者: liebemond   2015-06-30 00:51:00
动与实践吧?同性婚姻是利益团体奋斗的结果,但并不是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06-30 00:52:00
是"身分"
作者: liebemond   2015-06-30 00:52:00
没有推动,权利就不存在。用近亲结婚者必须自己争取这种说法,跟近亲该不该有结婚的权利,是两个完全不同层次的问题。所以只要有配偶身分,在亲属法972以下直接适用配偶之间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06-30 00:53:00
没有推动权利的确就不存在
作者: liebemond   2015-06-30 00:54:00
的法律关系,那还会有什么问题?修法让配偶关系优先于其他亲属关系即可。这是立法技术问题,根本不涉价值。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06-30 00:54:00
那你要先定义你的近亲有多近?三等亲六等亲大家能接受的范围也不同 目前看起来是三等以外的接受度比较高
作者: liebemond   2015-06-30 00:55:00
法律上有无权利是一个实然问题,现在讨论是否该承认此权利是应然问题。社会接受度也一样是一个实然问题,是如何在立法层次达到让近亲婚可能这个目标的问题。讨论的顺序是近亲婚“该不该”被接受,然后以此结果去审核立法论上是否应该要修正现有规范,而非用现有规范或现有社会实况无法满足(已满足了还需要讨论吗?)去反推所以这些人不应拥有权利。
作者: kesa27 (kesana)   2015-06-30 01:21:00
乱伦可能会生出有基因问题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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