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世界的死刑存废

楼主: laverne1 (laverne)   2015-06-02 08:39:48
一堆假文青装懂学什么欧美废死还拿他们数据
欧美这么有人权发动战争杀那几千几万人是杀假的吗?
恐怖份子也也只是犯个法为什么要要被全部杀光?
光英美派去中东那边的军人就不知道杀多少?好几万吧 野蛮? 我只能柯柯
牵涉到国家利益都是直接制裁了还跟你判刑咧.
恐怖份子没人权吗? 他们也是生命阿? 为什么欧美能直接扮演上帝炸个他们尸骨无存?
再谈废不废死的人自己再想下去就好笑了.....
对了要谈废死的你家大楼住一堆假释前科是 奸杀犯 随机杀人犯 杀童犯 要的我没话讲
自己都不能接受的人没资格高谈阔论.
有时后我觉得高谈废死者真应该被判个公然污辱罪 站在受害者家属立场就知道.
作者: aa0810 (bbcallll)   2015-06-02 08:43:00
真的~同理心啊!如果今天不是别人就是他们的家人遇害呢
作者: heat0204 (heat)   2015-06-02 08:45:00
被害家属应该控告废死团体精神虐待
作者: moonshade (一只欧拉猫)   2015-06-02 08:55:00
其实死刑比较像是古代献祭,和战争比较不像...死刑最大个功能是平息众怒,维持社会安定
作者: kissa0924307 (瓦斯来一桶)   2015-06-02 09:04:00
如果能够给与杀人犯永久与社会隔离的保证 哪会那么多人反废死 现有制度就是有给他机会跑出来嘛!不倡导司法跟狱政改革 直接跳关到废死 当然引起反弹
作者: miikal (miikal)   2015-06-02 09:17:00
废死国遇到恐怖份子或无法制服的现行犯还是杀,当然不可能让市民陷入恐慌,哪国那么圣人会让犯人滥杀无辜?只是如果已经抓起来隔离、无法伤害市民的状况下要不要养他而已
作者: moonshade (一只欧拉猫)   2015-06-02 09:27:00
这种言论搞混了司法制裁,和终止暴力手段的差别
作者: boast (Any)   2015-06-02 09:31:00
原po快去选立委改一下公然侮辱到要件啊XDDDDD DDDD
作者: ForgerEames (造.梦)   2015-06-02 09:32:00
“欧美这么有人权发动战争杀那几千几万人是杀假的吗?光英美派去中东那边的军人就不知道杀多少?”→虽然这是个很悲哀的例子,但蛮中肯的…
作者: voncroy (niflheim)   2015-06-02 10:03:00
英美杀中东是既得利益跟政治作用比较多
作者: jyekid (会呼吸的痛)   2015-06-02 10:04:00
中肯在哪?把发动战争跟国内司法制裁混淆在一起讨论
作者: Lian ( ★我最和善了☆ )   2015-06-02 10:36:00
中肯在哪?战争跟司法裁决混为一谈?不要集体秀逻辑下限
作者: yellowones (yellowones)   2015-06-02 10:44:00
你的立论点弱到没人想跟你吵耶 XDD 还扯什么同理心,这只是你自以为的报复心态而已啊, 老话一句,反废死的等级只有这样吗 XDD还有推文内提到的死刑维持社会安定… 这话一出来就根本立马被自己打脸啊
作者: zenki1031 (海盐)   2015-06-02 11:42:00
战时跟非战时本来就不能相提并论
作者: ForgerEames (造.梦)   2015-06-02 11:57:00
中肯在废死一直强调欧洲多有人权(台湾要跟他们一样),但其实那些国家为了政治利益可以甘愿发动战争杀别国人民。这逻辑难懂吗?人权只是个假议题而已。要用的时候拿出来讲,不想用的时候就说“这是战争,不一样”。
作者: maye (好想玩别人的猫)   2015-06-02 12:42:00
那些人言论真的好笑,如果因为人权不能判死刑,那警匪抓坏人当场击毙的要怎算?连审都没审咧?还是要怪警察失职怎么可以杀人?再扯下去真的觉得超可笑再扯下去就是怕警察开枪杀到人,所以以后一律抓人不准配枪XD
作者: rubeinlove (れな)   2015-06-02 13:50:00
要反废死OK,可是这篇论述太情绪化了吧难怪讨论始终都无法连接
作者: skytowerlll (东尼)   2015-06-02 14:17:00
yellow大, 为什么报复心态就不能是法律存在的理由?为什么死刑的存在一定要揹负可以降低犯罪率的责任?你说报复,根本是践踏受害者, 以命还命对受害者来说明明就是亏惨了的交换.法律的产生本来就是为了满足需要法律的人.而在此间保障权益与不侵犯他人权益. 说真的一个人都被杀了,结果竟然连剥夺加害者生命的权力都没有. 这样符合比例原则吗? 还是加害者的命比较值钱?
作者: miikal (miikal)   2015-06-02 14:31:00
报复心态可以是法律存在的理由,那为什么不剁惯窃的手或是开车辗过车祸肇事者?报复心来立法可以,可是明明其他所有案件都不是以报复为最高依归,谈到死刑就报复为上 整套法律要怎么编?怎么执行?中东有些国家直接告诉你他照伊斯兰律法,我觉得至少他们国
作者: rubeinlove (れな)   2015-06-02 14:36:00
其实我有看过废死朋友认为应报是唯一可以说服他们的论点,其他预防再犯等等都有替代方案能解。支持死刑的我也是这样想的,大部份的论点我都很赞同,唯独“报复”我无法舍弃
作者: miikal (miikal)   2015-06-02 14:36:00
家是一致的
作者: rubeinlove (れな)   2015-06-02 14:39:00
你必须让集体的情感有出口,一味的强调宽容是没意义并谴责大众情绪是没有意义的
作者: sherbet   2015-06-02 16:15:00
我家大楼也不想住像你这种人耶 那你也该跟大家说再见了有你当邻居 我怕我家小孩染上自大狂妄病阿 无法接受受害者家属立场是哪个阿?林作逸?涂妈?洪仲丘姐姐?陈为廷?另外齁 以后若有人要说什么欧美给员工什么样的薪资福利你就跳出来说 哈哈哈他们还不是压榨非洲劳工 台湾劳工肖想什么阿哈哈哈
作者: funfun789016 (funfun)   2015-06-02 17:35:00
不完全反对废死 觉得可以参考 但他们替剥夺他人人权的凶手捍卫权益 真的感到恶心跟不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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