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女生们对法务部推动通奸除罪化的看法?

楼主: success0409 (贡糖新衣)   2015-05-14 18:53:33
: 推 Lotso0217: 不支持,这样钱多的根本没在怕,爽到那些狗男女 05/14 18:45
觉得可以用另一个面向思考:
这样或许能使“金钱”再也不是择偶的条件之一
如果要选择有钱的配偶
便要额外负担婚后的这种不确定性
可能对方不爱了,洒完钱就走
拿对方再也没有任何办法
看自己愿意花多少钱做这笔“买卖”了
也因此多出这样的风险
“富”,可能再也不是一种吸引力
反倒是一种推力
更能让被金钱冲昏头的男女
可以停下脚步思考自己是否真心喜欢对方
或者是否喜欢到可以拿自己的青春岁月和身体交换金钱
如果提倡真正的爱情
我觉得通奸除罪化,未必不是一种促进的方式
反而通奸罪刑化
比较像是一种上层阶级对于下层阶级的箝制
作者: ann7773631 (季世杆)   2015-05-14 18:56:00
同意除罪化
作者: ironjack (小铁)   2015-05-14 18:58:00
会吗?
作者: beaver (海狸先生)   2015-05-14 18:59:00
不同角度的思考 推
作者: heat0204 (heat)   2015-05-14 19:05:00
如果没有钱又外遇 那要怎么赔?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5-05-14 19:08:00
变成负债 像欠银行钱那样 要自动转帐给对方(理想是这样
作者: Doralice   2015-05-14 19:09:00
一堆养不起的一样会外遇啊! 付不出钱给小三养只好小孩
作者: heat0204 (heat)   2015-05-14 19:09:00
这哪有什么吓阻力 就等于0啊 有刑法还可以刑逼民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5-05-14 19:09:00
看回文才发现是你 好气好气
作者: Doralice   2015-05-14 19:10:00
没钱又外遇一样要付抚养费,对原本家庭影响更大吧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5-05-14 19:10:00
可是可是 我觉得如果像破产那样还满严重的呢钱赔不出来就去抵押东西来借 要不然就申请破产 然后接着走跟破产一样的路
作者: heat0204 (heat)   2015-05-14 19:12:00
跟孙道存一样吗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5-05-14 19:13:00
humm那是个不好的案例 但应该想的是为什么我们无法对破产的人追讨明明就有的资产走破产本身没有问题 问题在于为什么难以执行我是支持除罪然后加重民法的啦
作者: heat0204 (heat)   2015-05-14 19:17:00
对追讨钱这回事完全没信心 到时追不到钱 还不是又诉讼
作者: weirdgrape (葡萄搭捷运)   2015-05-14 19:18:00
婚姻沦落到以钱来计 其实早就没爱该离了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5-05-14 19:19:00
以钱来记 起码离婚后有钱拿 还可以出去玩疗伤
作者: zien0223 (LazyCat)   2015-05-14 19:22:00
如果为了讨钱可以让刑法介入 那以后所有和债务相关的民
作者: eternia0920 (我不會用水球( ̄□ ̄||)a)   2015-05-14 19:22:00
你想太多XD
作者: theNBHD (芳邻)   2015-05-14 19:28:00
推z大 如果为了讨钱而入罪 那是不是也该立个欠钱不还罪为什么需要特别保护夫妻间被背叛的金钱赔偿?
作者: someone1022 (某人)   2015-05-14 19:28:00
其实这样 外遇变成一种可以赚钱的手段(?)
作者: heat0204 (heat)   2015-05-14 19:28:00
因为有小孩吧 让人进入婚姻前先三思 要想玩就不要结婚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5-05-14 19:31:00
外遇怎么会是赚钱手段?
作者: heat0204 (heat)   2015-05-14 19:31:00
为何大家都把婚姻停留在男欢女爱 不欢不爱就可以散一散那小孩呢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5-05-14 19:32:00
小孩是小孩啊 不爱就要继续在一起我办不到
作者: d78315 (d78315)   2015-05-14 19:33:00
支持除罪化
作者: cching1021 (ching)   2015-05-14 19:33:00
离婚了小孩扶养责任一样还是在好吗...又不是直接不见
作者: zien0223 (LazyCat)   2015-05-14 19:33:00
为了小孩所以就动用国家力量强制履行婚姻 这不也算是另一种囚禁吗?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5-05-14 19:34:00
小孩参与了我一部分的人生 但不会让他左右我的选择 至少在要不要继续维持婚姻应该是两个人间的选择
作者: someone1022 (某人)   2015-05-14 19:35:00
不是啦 是现在都只告小三 就变成赚钱方法惹
作者: summeruse (猫腻)   2015-05-14 19:36:00
或许小孩的人生中需要爸爸妈妈,但是爸妈之间的事是他们的事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5-05-14 19:36:00
rrr 发现了问题 除罪化后 还可以告小王小三吗
作者: someone1022 (某人)   2015-05-14 19:37:00
不知道捏 不知道民事要怎么改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5-05-14 19:37:00
不能吧…?以前都用刑法告第三者的吧?
作者: someone1022 (某人)   2015-05-14 19:39:00
不知道哪部份是告诉乃论@@ 这个离我好远(远目)
作者: zien0223 (LazyCat)   2015-05-14 19:44:00
可以用民事告对方侵犯配偶权 一样可以赔偿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5-05-14 19:46:00
原来如此 感谢Z大回答
作者: theNBHD (芳邻)   2015-05-14 19:51:00
不是每对夫妻都打算生小孩啊 再者为了不要家庭破碎害小孩伤心而用刑法钳制很奇怪…
作者: monkeyeden (吱乐园)   2015-05-15 02:09:00
这法律跟外遇就剪掉或石头砸死一样蠢…
作者: aidaP (爱打屁)   2015-05-15 02:10:00
好!那就找钱多会外遇的!当作民乐透
作者: monkeyeden (吱乐园)   2015-05-15 02:15:00
楼上,看看国外一堆嫁男星后离婚爽领钱的…真的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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