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beaver (海狸先生)
2015-05-14 18:32:41不论是小三还是小王都是让人很生气的东西
但这种事是不是需要搞到用刑事处罚
还是只需要民事侵权赔偿呢?
大家有什么意见就直接上去留言吧
http://join.gov.tw/openup/policies/detail/c3df84b7-d1d8-4925-9925-705ca9417f23
虽然知道感情不能靠法律维系,但如果老公变节了,不对男人与小三处以刑责,真的很难解恨啊!
作者:
DecaRaBia (é“æˆå¯º 蛇之ç„)
2015-05-14 18:39:00通常是为了小孩原谅老公 痛惩小三
作者: ihopehsp (jeaendedty) 2015-05-14 18:40:00
支持除罪化!
作者:
eiriyuki (pocky)
2015-05-14 18:40:00赞成,婚姻不能靠刑法维系
作者:
theNBHD (芳邻)
2015-05-14 18:40:00支持 民事赔偿就够了 两个人的感情生变却由国家来处罚怪怪的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05-14 18:41:00你用民事结婚用刑事处罚?www 支持除刑罪
作者: HayaSan (哈雅) 2015-05-14 18:41:00
赔钱比坐牢实际啦
作者:
ashkaze (畏怕阳光)
2015-05-14 18:43:00支持除罪化,但民事要加重让他们赔到脱裤XDDDDDDD
作者: Sanish (o(‧"‧)o) 2015-05-14 18:45:00
支持除罪化,但民事要加重
作者: purin275 (嗡嗡兔) 2015-05-14 18:45:00
赔到脱裤赞
支持啊为什么有些人就是认为台湾不适合怎样怎样 把自己看的比别人低还要求别人不能种族歧视唉
作者:
shaqie (shaq)
2015-05-14 18:48:00要怕什么?婚姻走到需要用恐惧维持,还有继续下去的必要?
作者:
cindy0310 (再向上踏一阶XDD)
2015-05-14 18:50:00支持
作者:
boast (Any)
2015-05-14 18:50:00支持除罪 这种感情事情不要占用司法资源+监狱很挤
作者:
zien0223 (LazyCat)
2015-05-14 18:51:00支持 夫妻之间的事国家不需要插手
作者:
libraayu (ゴミ丼吃屎)
2015-05-14 18:52:00支持阿,不然就改要告两个一起告,现在这样跟仙人跳差不多了= =
作者:
ashkaze (畏怕阳光)
2015-05-14 18:52:00说真的我好像没听过通奸真的被抓去关的 根本没人怕嘛~
作者: poeoe 2015-05-14 18:53:00
感情不是靠国家来维持的 真的可以考虑这方向
作者:
gaga326 (幸福人生~)
2015-05-14 18:55:00支持,用刑法绑架感情也太奇怪吧?没感情了还要用法律来绑住对方吗?
作者:
pipitruck (pipitruck)
2015-05-14 18:56:00完全无罪也没差 就算结婚我个人也资产独立
作者: minaminojill (hisako) 2015-05-14 18:59:00
支持除罪化,但民事加重+1
有刑法还有些要脸的 不想碰已婚的 如没罪责 应该会很活跃吧
民事加重的吓阻力对市井小民已经够了有没有刑事责任 对有钱人的影响其实都不太大
支持除罪再说跟别人上床是犯罪的意义为何?性属夫妻独有?
外遇就是两个人之间的民事契约纠纷而已 用刑法入罪简直莫名奇妙
作者: Drizzling (小千) 2015-05-14 19:03:00
民事赔偿就好 刑事除罪
作者: vdw 2015-05-14 19:04:00
支持,会外遇的就是会外遇啊XD 幸福婚姻也不是建构在害怕刑责的恐惧上,而是其他更积极正向的意义上吧。婚前协议跟各自财产独立还比较实际…
作者:
DecaRaBia (é“æˆå¯º 蛇之ç„)
2015-05-14 19:04:00跟某些动辄拿石头砸死人的国家有什么两样?
支持除罪化 民事赔偿维持现状 因为刑不上感情若真外遇 离婚就可处理
作者:
eiriyuki (pocky)
2015-05-14 19:06:00如果有除罪化就会外遇的配偶,说到底也是自己选的
作者:
wxyz111 (恢复生命玩心)
2015-05-14 19:06:00支持
刑法处罚私德本来就很荒谬 用违约的观点看的话用民事处理就够了
作者:
molecules (molecules)
2015-05-14 19:09:00不支持,不想说服自己支持,女性的确在婚姻中牺牲很多这样结婚跟交男女朋友有什么两样?结婚率会下降吧
作者:
iwtlh (阿巧)
2015-05-14 19:12:00不支持
作者:
eiriyuki (pocky)
2015-05-14 19:12:00跟结婚率有什么关系?结婚是因为有通奸罪保障?!
作者:
theNBHD (芳邻)
2015-05-14 19:12:00也有女生会外遇 看看前几楼的朋友(疑
标准的女人受害法律 老公出轨老婆告外面女人原谅老公老婆出轨老公告老婆和外面男人
作者: Sanish (o(‧"‧)o) 2015-05-14 19:13:00
跟男女朋友哪有一样?男女朋友劈腿不需负民事责任啊
作者:
iwtlh (阿巧)
2015-05-14 19:13:00婚姻本来双方都要对对方负责任,已经不只是有无爱情的问题了
作者:
xxx83221 (xxx83221)
2015-05-14 19:13:00夭寿 原来有没结婚的差别在于通奸罪 我误会多年惹
作者:
mimoq (菇菇)
2015-05-14 19:13:00支持!
作者:
tomatoo (茄)
2015-05-14 19:13:00某些推文真是大开眼界 好像只有男人会外遇是吧
作者:
boast (Any)
2015-05-14 19:14:00不同意婚姻的维持要靠通奸罪存在的论点= =
还在幻想这条法律是保障女性的小孩子醒醒吧 去看看多少女权团体大力抨击这法律的
作者: greenbird542 (321) 2015-05-14 19:15:00
不支持
现实中就是被这条法律处罚到的女性占多数 大家以为比较会外遇的男性反而很少被处罚到
作者:
theNBHD (芳邻)
2015-05-14 19:16:00她们是男女朋友没错 只是想表达不是只有男生会劈腿的
作者:
akiraedo (Aoya )
2015-05-14 19:17:00虽然因为个人因素很讨厌小三 但觉得民事归民事,家务事占用司法资源并不好。
当然要是从吓阻外面女人不要当别人第三者的角度来讲也有道理啦 反正不甘男人的事 妳们女人慢慢告吧不过大概有半数的人连民事刑事都不会分 难怪总是会有人被唬弄
通奸罪不能维持婚姻的神圣性 只是拿来惩罚小三的武器而已 因通奸罪被告的女性还比男性多咧
作者:
xxx83221 (xxx83221)
2015-05-14 19:25:00投票网址的留言都是赞成 反对的是怕搞不清民刑事被笑吗
如果要除刑事罪的部份 民事罪的部份应该要加重 去第三者版晃一圈 也有被告后很开心的说男方帮他把赔偿部份付清了 看起来完全不痛不痒 不就变相等于我超有钱我爱通奸就通奸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05-14 19:25:00=======请大家踊跃上去投票在这边讲看不到的=====
作者:
boast (Any)
2015-05-14 19:26:00嗯..目前比较高比例惩罚到女生原因是女生感情上较容易原谅老公,而通奸又是告诉乃论,所以很多是不告老公只告外面的小三的..
外遇违约的是第二者,惩罚第三者本来就很奇怪啊...
作者:
miltonwu (减肥怎么这么难)
2015-05-14 19:28:00不支持 这样要怎么惩罚跑来呛人的小三?
两个人间性忠贞的契约,观其他人屁事?员工被挖角要跳
作者: Sanish (o(‧"‧)o) 2015-05-14 19:29:00
怎么惩罚?用民事惩罚啊
作者:
snowtoya (該å«é›ªé˜¿å§¨äº†)
2015-05-14 19:30:00除非民事可以要求外遇离婚者需净户出身,否则绝不支持
其实除罪化这个很有误导嫌疑 应该叫去刑化 不然一堆人以为这样就都不能告了 拿外遇的没办法
作者:
snowtoya (該å«é›ªé˜¿å§¨äº†)
2015-05-14 19:31:00实务上看多就会发现若无刑事辅助,元配要告有多难
作者:
yousann (烦恼能解决烦恼)
2015-05-14 19:31:00支持~
作者:
d78315 (d78315)
2015-05-14 19:33:00支持除罪化 有很多复杂的因素 不该把婚姻当作一种手段
作者:
emma369 (别乱丢水球)
2015-05-14 19:37:00支持除罪,感情这种事中间本就不是外人能断定,也不能用说是一种罪,用民事就可以了
加重民事也只是理想性的口号,一般人赔个几十万还拿的
作者:
emma369 (别乱丢水球)
2015-05-14 19:38:00而且刑法本就不适用来让人解恨的,法律不该沦为报仇的工
出来,判个上百万结果拿张债权凭证能奈他何?? 也可能
不支持啊!你要通奸麻烦先离婚很难吗?被判刑本来就活该?
作者:
emma369 (别乱丢水球)
2015-05-14 19:44:00回I大,对某些人来说真的很难啊,意编事老婆小孩,一边是喜欢的女人,可能真的很难选择一边放下啊。这种事并不是非黑即白,所以动用刑法真的很难说得过去
作者: Sanish (o(‧"‧)o) 2015-05-14 19:46:00
先离婚就不叫通奸了啊 :)
作者:
uysnhoj (Mr. J)
2015-05-14 19:46:00支持,因为情感不该被法律约束
作者:
nick2010 (OBOV信众)
2015-05-14 19:47:00现在的问题是 为什么可以不告自己的配偶 然后提告对方这样根本不合理阿.....
作者:
dunhilln (工具人运转中)
2015-05-14 19:47:00突然好奇 有红灯区的国家 在这议题上的看法
多元成家跟除罪无关啦多元成家没有说可以外遇 可以几妻几夫喔 都没有
作者:
dunhilln (工具人运转中)
2015-05-14 19:52:00 通奸罪可以处罚的是肉体出轨 精神出轨有办法吗?
dunhilln你不用好奇,世界上没几个国家是和台湾一样有通奸罪的,连中国都没有,只剩下台湾和伊斯兰国家
只是觉得很多意外是可以避免不要让它发生的…对某些元配和小孩来说太可怜了!好吧~反正感情本来就是不公平的
作者:
dunhilln (工具人运转中)
2015-05-14 19:56:00喔 赞美阿拉~ @_@ (打开双手跪在毯子上)
作者: dluog (gleen) 2015-05-14 20:02:00
支持除罪化啊 都什么年代了......
作者: likeyou2 (曦荷) 2015-05-14 20:04:00
不支持
作者:
siamese (S逻)
2015-05-14 20:06:00法律保障孩童建康成长之下,是没意见
作者:
Rodrigo (swinger)
2015-05-14 20:06:00时代果然不一样了~当年我一提民事化~就被围攻~现在变了XD
作者: dluog (gleen) 2015-05-14 20:06:00
目前反对除罪化比赞成多100票 @"@
作者:
alu0228 (fen)
2015-05-14 20:07:00为何感情的支持需要用刑事责任来维持?支持除罪化
作者: poeoe 2015-05-14 20:07:00
民事加重也很怪 毕竟民法本来就没什么加重赔偿的条文
作者:
opmina (梦游吉他)
2015-05-14 20:10:00觉得应该先改成要告就两个人一起告而且不能撤告
作者: poeoe 2015-05-14 20:10:00
其实照原本条文本来就可以求偿了
作者: aMBer1260 (amber) 2015-05-14 20:16:00
比起这个,性侵害更严重吧,都被判超轻= =
作者:
boast (Any)
2015-05-14 20:17:00告诉乃论是可以撤告的........
支持.不知道为什么这件事好像很能引起义愤的情绪XDDD
不赞成,我觉得加重还差不多一点,但是要告就得二个一起告就是了,只有民事的话那有钱人根本没差啊,最好强制只能坐牢不能易科罚金
作者:
peiring (peiring)
2015-05-14 20:22:00该气的是劈腿的那个人吧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2015-05-14 20:29:00但民事的话,可以拿到比较多的实质补偿。
作者:
self520 (R Shu)
2015-05-14 20:29:00支持!以前也傻傻觉得除罪后就没保障了,但是后来上过法律系通识课发现通奸罪本身真的很奇怪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2015-05-14 20:30:00既然真的不爱了,又何必一定要勉强在一起?
作者: yuriohno (yuri) 2015-05-14 20:33:00
既然不爱了不能先离婚 一定要外遇? 先勉强在一起的是谁如果大家被外遇能这么冷静吗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2015-05-14 20:34:00或是像美国那样,有钱人又是夫妻合并财产制的话,离婚时直接割让一半的财产给太太,这样不是很好吗?超级名导史蒂芬史匹柏离婚数次,他前妻拿了数千万美元,这样子,对于女方来说更有实际效益才对!
作者:
peiring (peiring)
2015-05-14 20:35:00台湾也有夫妻财产剩余分配请求权啊
作者:
KWBilly (Billy)
2015-05-14 20:43:00红明显…到底有多少人真的有去投票表达意见啊…
作者:
imdog (肥金鱼)
2015-05-14 20:50:00支持 民法加重
作者:
dswen (牛河)
2015-05-14 20:55:00支持
作者:
Ct730d (2016唯一支持连胜文)
2015-05-14 20:58:00反正会通奸就会通奸 有没有罪没差 而且这个会被告的通常是小三男的反而没事
作者:
gaga326 (幸福人生~)
2015-05-14 21:07:00离婚如果有那么简单,就不会衍生那么多问题了,通常都嘛是一方不肯放手吧?
不支持 “夫妻之间的事情不应该由法律介入协调”夫妻闹翻离婚就算了 可是小孩的权益由谁来保护
作者:
peiring (peiring)
2015-05-14 21:12:00通奸除罪跟小孩的权益有啥关系?
作者:
hsinyu28 (W.H.Y)
2015-05-14 21:15:00支持除罪化
作者: nientzu09 (梦想起飞) 2015-05-14 21:19:00
不支持
作者: starfile (My Life︵☆) 2015-05-14 21:21:00
照楼上上上所说老公或老婆被抓去关 对小孩比较有保障?
作者:
boast (Any)
2015-05-14 21:21:00=============大家多投票,这里讲只是讲爽的==============
作者:
audzzz (Audrey)
2015-05-14 21:31:00民事加重!
支持 但民事责任加重+1 通奸被关有什么意义阿是要让他赔偿财产和损失才对
作者: KudohPhoe (melancholoic) 2015-05-14 21:34:00
婚姻是民事契约,违约赔偿啊为什么觉得要靠刑法...
作者: yuriohno (yuri) 2015-05-14 21:38:00
会外遇的大部分连好好谈离婚都没有吧!
作者:
akiraedo (Aoya )
2015-05-14 21:38:00刑法跟小孩权益无关喔~监护权和财产继承等等都是民法的
作者:
wei205 (Ellie)
2015-05-14 21:43:00支持除罪化
作者:
tanhagh (盐水鸡ew)
2015-05-14 21:56:00支持除罪 真的要通奸的人根本不会考虑犯不犯罪
作者: fluuuu (咩比) 2015-05-14 22:42:00
支持除罪,本来有罪都那样结果了~~~干脆除罪两个情感问题的绑在一起对小孩也没比较好,钱照料比较实在
民事加重 结果对方根本没钱有屁用 就是要让他们有案底
作者: fluuuu (咩比) 2015-05-14 22:47:00
记得老师说的好,婚姻其实是保障财产关系,无法保障感情
作者:
Ecclestone (Freude am Fahren)
2015-05-14 23:07:00出轨又不一定男的 女生出鬼还比较多
支持, 如果被判刑我不知道为什么要拿国家的资源去帮忙处罚一个外遇的老公/老婆美国财产可以联合申报也可以分开, 看婚前怎么协议不一定是离婚可以分一半, 每个州的规定还不同
作者: CecileCutie (蔚) 2015-05-14 23:10:00
持平 但我认为通常都是外遇者被原谅 只告小三不合理若没有要除罪 那么希望修正成要告就是一体的被告
作者:
Ecclestone (Freude am Fahren)
2015-05-14 23:11:00告小三的你只是看到市南方外遇吧
作者: CecileCutie (蔚) 2015-05-14 23:11:00
不然干脆除罪化
作者:
fasio188 (fasio)
2015-05-14 23:16:00支持除罪化
作者: fluuuu (咩比) 2015-05-14 23:24:00
不要觉得婚姻就保障一切,上面一些担心没保障的,婚前好好协议保障,如果保障还是感情出现问题,让彼此感情自由在这多元社会,有其他方式对小孩更好,如果是情感已经到那一步
作者:
anan78go (yian )
2015-05-14 23:36:00支持欸..
作者: proenza (Schouler) 2015-05-14 23:37:00
被关没什么意义,加重民事赔偿才有实用价值+1
作者:
poister (光阴者,百代之过客)
2015-05-14 23:39:00民事要加重
作者: fluuuu (咩比) 2015-05-14 23:42:00
支持的赶快去投票比较重要,还是要看大众文化价值到了没
作者: anxitrimer (anxi) 2015-05-14 23:46:00
支持
支持感情的事用刑法来惩罚觉得很荒谬,有点...占用司法资
作者: bhis (XXXS) 2015-05-15 00:05:00
两个结婚前立个契约,比法律加重赔偿更快更有效。
作者:
saniyan (檬皮)
2015-05-15 00:05:00反对!民事没办法达到制裁的作用,这样外遇也太轻松了吧婚前协议这观念对于很多爸爸妈妈那个年代的人来说很难做到,实在是需要更全面的考量
作者:
nakabin (日落)
2015-05-15 00:45:00支持
“实务上看多就会发现若无刑事辅助,元配要告有多难”→支持的人都忽略了这句推文哪...
支持除罪化为什么只是因为和配偶外的人合意性交就要被刑法处罚 这真的不是刑法该处理的问题
你伴侣有能力付钱了事搞外遇那也是你选的,一个家庭需要到刑法来约束是件很可悲的事情…醒醒吧,这条法律是在说明人民感情上的智商…早该废了…
作者:
PSYmt (等弦)
2015-05-15 01:55:00当然支持除罪
作者:
annnnvn (我是一只大蚂蚁)
2015-05-15 02:03:00支持 结婚本来就没保障
元配告不赢也是他家的事,自己为自己的选择负责很难吗?
作者: tinacha (Amor fati) 2015-05-15 02:50:00
怎么感觉是来宣传网站的..
作者:
cashko 2015-05-15 03:18:00我觉得这是早晚的,这是私德问题比较大
作者:
YAMABUTA (年纪大了就忘记暱称这事)
2015-05-15 08:42:00支持,用刑法框住婚姻太可悲了。
作者:
apple00 (冒号三)
2015-05-15 08:55:00用伊斯兰律法算了 对婚姻超有保障
作者: virginia779 2015-05-15 08:58:00
支持是让女人在婚姻中的牺牲有停损点
作者:
njrmp (面对心魔)
2015-05-15 09:44:00支持+1
作者:
miltonwu (减肥怎么这么难)
2015-05-15 10:02:00即使民事赔偿也没用啊,举我们家为例,她家很有钱,又嚣张到不行...狂呛:我们就是让你找不到证据...如果还除刑化,天生的海滩谁奈她何?所以,元配只能白白被欺负吗?
作者:
vatog (...)
2015-05-15 10:29:00既然找不到证据 除不除罪对你没影响 刑法也是讲证据的绝大部份的人是很难脱产到完全没财产的
作者:
lznus (ルサア)
2015-05-15 10:44:00支持 通奸还没除罪化的国家 除了伊斯兰世界 就只剩台湾了吧PTT果然反指标 投票目前结果反对>>>支持
反指标无误XD看太多把被背叛的心情提升到法理不容境界的当事人
作者:
iam18qt (iam18qt)
2015-05-15 11:15:00我不爱你 还要被抓去关?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骑士)
2015-05-15 11:16:00找不到证据的话根本就没差+1不爱跟通奸是两回事,不爱有不爱的处理方式,通奸是背信虽然我也赞成除罪化
作者:
eeeeec (伊咿吚)
2015-05-15 11:25:00不支持啊 那小三小王不就有恃无恐?不爱对方就搞外遇?神逻辑欸 有种东西叫离婚
作者: MDLOVE (蹦啾) 2015-05-15 11:26:00
不支持啊 做错事的人为什么不用付出代价
作者: titterboy (蜻蜓) 2015-05-15 12:28:00
不支持,有刑法可以吓阻小三,小三怕了,就不会抢其他人的配偶,自然就不会有私下的婚外情发生。
作者:
cashko 2015-05-15 13:48:00有时候是配偶主动找小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