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 感谢台湾所有医护人员请关注医纠恶法

楼主: kageo101 (kageo)   2015-05-08 17:59:14
自己的文自己回\( ̄▽ ̄)/
感谢大家上一篇热情回应!总算有时间摸到电脑了XD
能为让现职及未来的医护人员加油打气只是我的目的之一
重要的还是要阻止医纠恶法通过
请大家帮忙连署:
连署网站:http://goo.gl/f9P8YL
=====以下为连署网页说明全文=====
现行卫福部草案有下列明显的问题:
1.所有医疗人员即使没错也要负担30%甚至更高比例的补偿金,你没看错,没错也要缴,
没缴还会被罚钱!卫福部澄清说最多30%,但法条只写政府最多30%,没说医疗人员最多
30%。以后变卦找谁负责?
2.职业医疗流氓开心了,因为以后先鼓励病友或家属提出赔偿要求,得到赔偿之后还可以
继续请律师告医师。卫福部说病友必须先返还赔偿金才能告,那不还你怎么执行?法律没
规定噢!
3.补偿的判准系“‘无法排除’医疗事故与医疗行为之因果关系,是的,就算无法证明医
师是错的,只要也没有办法证明医师处置是完美的,一样要赔。退一万步来说,无法证明
有罪不就是无罪?既然无罪为什么要赔?如果是因为要照顾受到医疗不确定性伤害的病友
,应该是由广大的民众健保费多出0.1%,形成共同的医疗事故救济金才对。而不是强迫医
师出钱,或由现行健保给付(这也会因为减少给付点值,又转回医师身上)
4.让虚无缥缈的‘医疗常规’入法,虽然柯P说他最爱SOP,但医疗真正可以被SOP的并不
多。连医界都不断地在探讨修改所谓的治疗建议(永远都会补上一条要视状况来判断)。若
贸然认定有所谓的医疗常规又不说明是什么,往后为了自保,医师定然只做所谓治疗建议
上有说的,没说的都不做。防御性医疗会不得不然的选择。
因此,我们呼吁民进党立院党团挡下现行草案,积极纳入医界,法界,与民间团体的声音
,协助各界形成共识,修出真正能促进医病关系的法律。
更多讯息请看社团:https://www.facebook.com/events/1563691313891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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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是有看过上一篇推文的乡民就知道,
已经有许多现职医护透露想离职的讯息
不瞒各位说,我陪了家中长辈征战(?)台北各大医院
现在医疗资源跟医护人员 真 的 很 少
                真 的 很 少
                     真 的 很 少
急诊室永远客满,想要住病房等上一个星期是家常便饭
医生护士永远是快走状态(马der我有一次想问医生问题还差点追不上)
人手够的单位护理师还能隔段时间过来看看情况
人手不够的时候我曾经遇过12小时没人过来看
但是我真正佩服的是即使在如此高压长时的工作下
还能面带笑容耐心的为我们解说照顾病人该注意的细节
偶尔还会跟我家看护开玩笑,然后不厌其烦的提醒我们该做的事
服务业历近十年的我知道这是多么多么的不容易。
更不用说每次出院回诊拿到缴费明细时看到健保点数跟自费额的巨大落差
连看护每次看到大厅满满的人潮都觉得不可思议
因为在没有健保的国家看病是非常贵的
台湾人一定要好好珍惜。
想了解更多医疗崩坏请看医劳盟FB:https://www.facebook.com/TMAL119
作者: GGisme (刘君君)   2015-05-08 18:05:00
这些官员的脑袋都装_____
作者: yuancian (Rainbow)   2015-05-08 18:16:00
其实我一直很希望健保能废掉,台湾医疗水准算高,但却最廉价...
作者: y03928 (真会移)   2015-05-08 18:19:00
是想逼死谁!
作者: seville95 (seville95)   2015-05-08 18:26:00
虽然我家是健保受惠家庭,但我真心希望健保消失!!现在的制度根本是整死医护人员
作者: ciao1206 (ciao)   2015-05-08 18:49:00
我投票了!!真的超级反对这草案,要是通过了我要马上辞职不当护士,改行当病人就好
作者: julia761029 (啾)   2015-05-08 18:58:00
支持!
作者: lamlam101089 (lamlam)   2015-05-08 19:04:00
推!!!!!!!!!!!!!!
作者: ggyygy12 (呆小呆)   2015-05-08 20:02:00
前几天才刚被无理的病人骂过..台湾的医护人员真的没尊严
作者: mickey0223w (我最爱小个儿)   2015-05-08 20:13:00
广告文
作者: Loraiba (L)   2015-05-08 20:19:00
医纠法要是通过,后果对台湾会很糟很糟
作者: lababy (lababy)   2015-05-08 21:29:00
推!
作者: xushiuan (低调路人)   2015-05-08 22:13:00
已连署,帮推
作者: emHong (emHong)   2015-05-08 23:40:00
小 看到这法令觉得自己读那么多书拿到的执照很 可 笑
作者: poqwiueryt (poqwiueryt)   2015-05-09 00:51:00
帮推
作者: cc0420 (mmmm)   2015-05-09 11:45:00
虽然健保的设立是好意,但现在超多旅居外国的人生病飞回台湾补缴个几个月健保费就能看医生,殊不知那些都是用平常乖乖缴费的国人健保费来COVER,家境贫穷的人根本没法负担每个月的健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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