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离开了上一个工作。
我是line老板是否可做到2月底,
那时候是刚放完连假的时候,
2/24上班,希望26离职,27.28放假,
本来是打算老板如果不同意,
那就做到预告前10天,
但但但但老板准了!
10号领薪水,看了薪水,27.28没算,
觉得不合理,虽然27.28放假,
但是我26一样把到3/2的做完
(旅行社放假都需要做到工作天的下一天)
我觉得我也没偷懒啊…
而且不懂的是为什么有扣劳保但没扣健保?
做了8个月,旅展去了4个,
用掉8天的假日,
之前说好可以折现,却没折现到2月薪资。
主管觉得当初进公司就说因为9点上班5点半下班,
没有到劳基法规定时数,
所以要一个月补一天假日,
如果没上班就用旅展假扣,
但是但是!我从来没有5点半下班过,
甚至旺季一到,加班到11,12点都有,
没有加班费,我也认了,
所以我走了。
但追求自己的薪水有错吗?
为什么我喜欢的主管在fb骂我们(我跟另一个同事一起离职,公司只有我们两个职员,3
个主管…)
她觉得我们怎么自我感觉良好,
Fb内容意思是好像我们(我跟另一个同事)为公司做了多少事。
我今天要求薪水,只是我自己的底薪,
跟当初说好可以折现的旅展假,
这是自我感觉良好吗?
这样要求为什么错了?
主管说我们未照规定提早辞职,
但我们也问过老板,如果老板不同意我们也会做到10天预告,
而且如果要照规定,
那么我们超时加班,为什么没加班费呢?
我真的很伤心,为什么我喜欢的主管不能理解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