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wak (默艾)》之铭言:
: 台湾的婚姻本质上就是买卖啊。不然礼聘金是怎么回事?
这个说法还真....有趣。
按传统的规矩,聘本意是问候,象征双方平等往来的礼节意味,
访问时需要礼品,即所谓聘礼。传统婚姻的构成,主要意义在于两个
家族缔结婚盟(所以合两姓之好),因此婚姻六礼中有着大量的礼物
交换行为。婚后妻子在‘夫家的家族序列’中与丈夫平行,即所谓
‘妻者,齐也’。
买来的那种,叫作妾,妾视同奴婢可以买卖送人,但是对妻子这
样作是犯法的;妾的娘家跟夫主之家也不是姻亲,完全不是平等关系。
换句话说,所谓聘礼相当于男家聘请门当户对的小姐到家里来当
女主人。买卖?说什么笑话?传统的规矩是‘聘则为妻奔是妾’,男
方家族尊敬地问候女家,送上礼物求来的才是妻。不知道从哪里自己
跑来的就什么都不是,家里长辈随便可以把这样的女人赶走或卖掉。
: 私下包回去这种行为,是有比较改善啦,不过我自己的想法,一开始就不
: 要包。甚至,宴客的时候也不要收红包。
: 杜绝所有金钱往来,让婚礼只是婚礼。对了,彼此不能是相亲或托人介绍
: ,要自己看合眼的用力去追,绝对的自由恋爱。作到这样,再来说婚姻不是
: 买卖,就有说服力了。我自己是这样期许的,没有对象就算了。
像是下面把‘嫁妆’也当作婚姻中的买卖也是超有趣的。‘嫁妆’
虽然是新娘带入夫家的,但那并不是就送给丈夫家族了,应当始终是她
自己的产业。
因为在本质上,嫁妆并不跟聘礼对应,它相对的是‘遗产’。
按传统的规矩,出嫁女不分遗产,这是因为她在结婚时就已经把她
自己应分得的那份带走了。但是未嫁女是可以分产的,古代法律甚至规
定了若一家庭家长死亡时儿子和未嫁女如何分产、无子时未嫁女如何分
产、无子但立嗣时未嫁女如何分产等等等细项。这些产业都是以‘嫁资’
来立项,日后要传给新娘自己的孩子。若新娘无子嗣而亡,家族兄弟有
权来讨回嫁妆。
附带一提,这是中国古来的规矩,但欧洲并非如此。近代以前的欧
洲并不认可女人有独立处理财产与法律的权力,因此女人的嫁妆在婚后
完全由丈夫掌握。因此就近代欧洲妇女眼中来看,当时的中国女人拥有
财产权、工作权和打官司的权力,真是太令人羡慕了bb
: 说出事实没什么好伤人的,连外籍新娘的广告都可以大啦啦的刊登,又如
: 何不能说。若我们社会都在潜意识中认为它不干净,那为何我们容许它在社
: 会中存在几十年?是它很脏还是我们很脏?
要认为婚姻本质上是买卖是你的事,不要把其他人或者传统拖下水,
可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