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一起教国标舞的朋友最近处理到社团里的一件性骚扰申诉
被告是社团里的一个男伴
他有点autism(自闭)的倾向 跟他聊天的时候感觉得出来
可是我不认为可以用这个当作正当他行为的借口
他会在练习完(晚上十点以后)邀请他的舞伴到人少的地方
(比如说学校里废弃的游泳池或路灯很少的道路)
还会在回家的路上跟踪她
最后还找到女生的课表跟活动去堵她
他的舞伴很喜欢跳舞 国标舞的男女比例也很悬殊(女生比男生多很多 所以舞伴比较难找)
所以不答应他的要求他就会威胁女伴说那这样她也别想跳舞了
那个女的是这学期才加入的 被威胁就当真了
可是又不想妥协所以跑去找队长
队长一查才发现 他每年都会做同样的事(他已经大五了)
受害的女生超过十个人
队长申报到学校活动中心 然后学校发出警告禁止那个男的跟我们社团相关人员接触
身为老师的我们知道的时候已经处理到最后阶段了
我跟另一个女生听到就怒了
结果跟我们一直很要好的K突然说 其实也不能怪他
他本身有Autism 所以自己可能没发现行为不恰当
也许那些受害女生只是反应过度
我听了很火大 我认为跟踪跟威胁根本就太超过 而且跟Autism根本无关
而且受害女生人数那么多 只能说明他非常有问题
K跟我说 不要这样讲他 很过分
在我要呛回去之前队长插了一句话 说学校之前已经因为另一个社团对他发过一个警告
K才说 喔 那这样我就没话讲了
虽然最后我们达成一致共识认为这样的行为有问题 可是我很失望
K的反应其实很常见
以前我被陌生人跟踪过 当时其他的朋友(男性)也是笑说我太自恋想太多
后来也是我的舞伴请学校的保镳把他送出去我才能离开
事件过后他才过来给我拍拍
可是为什么被害人要提供那么多证据才能证明自己不是“过度反应”?
好希望大家能重视这个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