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文补充部分...
有行车纪录!也给警方看过
警方看了才会说对方错的比较多
因为未礼让直行车
对方受的伤看起来应该是擦伤
至于他的机车也是刮痕满多
我的车好像比较严重大概是这样吧
因为我真的不是很了解
http://ppt.cc/8OYZ
http://ppt.cc/Ullr
螺丝有松脱!不晓得里面有没有断
还有前面有一条刮痕吧
车灯上面也有刮痕
和解书上面的甲方是我
乙方是对方
作者: ko84123 (Alvin) 2015-02-25 13:17:00
刚刚忘记换帐号齁
作者:
eternia0920 (我ä¸æœƒç”¨æ°´çƒ( ̄□ ̄||)a)
2015-02-25 13:18:00PTT不是禁止一人有多重帐号 这么明目张胆好吗XD
不好意思>"<因为用到朋友的帐号......怕被发现...
作者:
snowtoya (該å«é›ªé˜¿å§¨äº†)
2015-02-25 13:29:00你的车有受伤吗?严重吗?
问保险公司 我上次擦撞做完笔录就交给保险处理了对方错较多 办出险 来维修厂看车 估价没问题就由对方付
和解了就和解了,不要想太多,你在肇责上负担比较轻,理论上对方应该多出点,可是怎么让人家心甘情愿付钱且不告你,又是一番谍对谍。双方都没大碍就好了。除非你的车损真的很严重,不然不必为了一两千在那里跟人家“隔”,花时间花精神如果损失差太多,真要处理,就交给保险公司,由他们去谈比自己出面好
签了应该就跟对方无关了 能否理赔要看当初你的保单内容
和解跟出险应该是不同层面的事和解只是确保对方不会告你过失伤害
但人有受伤真要争取会有点麻烦 我老师被车祸黄牛卢了一年多还上法院 花的时间金钱已经超过车体维修费了
你签了和解书,又舍弃不用以便争取更多赔偿,那对方也可能舍弃和解,用提告相逼,这就是麻烦所在
和解书签了就是签了,除非有法律规定的原因不然没得撤销,更何况你的情况不和解反而麻烦,不用随便听人家怎么说说就生烦恼
签了就掰啦 说不定人家看到你的车想说赔更多 才选择和解在路上最怕的是天兵 最好有行车纪录器比较保险不然发生事故反被咬一口
作者:
lovetoo (too)
2015-02-25 14:25:00和解书签了就签了,来这里我们会给妳拍拍~不过告诉妳,妳只能民事求偿,对方是民刑事都可提告,既然0元和解,凡事适可而止就好
作者:
shanlin (charléne)
2015-02-25 14:50:00签了就签了 别再听同事说,何况告人并不是一件轻松愉快的事
说真的0元和解你已经占便宜了 车损部分再去跟保险公司谈理赔
红明显 就算和解 刑事上还是可以提告六个月内提过失伤害让对方来跟妳谈吧如果妳是没受伤那方 基本上对方没要提过失伤害又和解还是算了吧 但出车祸不是应先通知保险公司吗
作者:
adapt (  N)
2015-02-25 15:24:00对方错多,应该是原po跟对方要赔偿,现在变成是原po过失,对方不用赔钱,哪里有占便宜如果原po所言为真,和解书内容也太偏颇对方
其实好像也还好吧是0元和解 有过失一定不可能是某一方完全的疏失 要讼累所耗费的精神与时间都不只了如果诉讼结果出来是你30% 70% 对方赔偿金额也不大因为警方只是说对方过失较大 而非你完全无过失总之我觉得0元和解已经算是对双方都不错的了
作者: bunny0408 (兔妞儿) 2015-02-25 16:01:00
其实就算送交通队判,机车绝对还是比汽车吃香喔
原PO放宽心吧 若你真要争取 送车祸鉴定还要3000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