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mallchild (yomomo)》之铭言:
: 先说,我真的没有要战,原p也不是奥客,只是对于票卷的使用有一些模糊地带,才会有
: 这一串的故事产生。
: 先提供一个相似的案例:
: http://ppt.cc/tIO2
: 我是曾经在某店担任过客服人员的服务人员,就是标准的接听电话与接受客诉,包含餐厅
: 订位的服务。
: 我在那工作时,因为有间自助餐厅非常有名,是时常订不到位置的那种餐厅。
: 那时那间餐厅与某信用卡公司有签合约:信用卡公司发放给消费者周三下午茶买一送一的
: 票券。
: 自从那个票券被发出后,我忙客服常常接到的电话,都是要订购那间餐厅周三下午的位置
: 。
: 讲这个故事,是因为客人常常打来抱怨,为什么订不到位置,既然发的出来赠品券,就该
: 给顾客权益啊!每次打来询问周三位置,都客满,也不能候补,那这样对客人来说是废票
: ,同时也是信用卡公司跟餐厅没有顾虑到消费者感受。
: 所以,信用卡公司,重新跟我们的餐厅拟定延长一个月合约,让顾客可以再一个月时间使
: 用。
: 以上,我想说的是,票券本身并没有让消费者"使用金钱去购买",而是信用卡公司提供的
: 额外福利,因此,不是现金券。
: 原p没错、不是奥客,是因消费者不可能主动知道自己是否有这个权益,所以才会询问工
: 读生,并采纳、信之。
: 主管处理的也对,因为主管主动负起他员工所允诺的事情的责任,我想应该是主管贴了那
: 张电影票的钱了...
: 我想打这篇,是因为我不觉得消费者超过期限仍旧可以使用的心态,是正确的。因为,这
: 张赠品券,需要同时保障消费者与供应商的权益,当今天消费者都是对的时候,会让服务
: 业一种名言变成真的名言“有吵的一定有糖吃”。
: 我相信很多待在服务业的,尤其是常要接到客诉的服务业,应该多少会有一样的感觉。
: 前几天正有一位版友提及台湾现在服务业难做的其中因素:客人永远是对的。
: 希望板上的大家可以想想,换作您们是那些处理票券的现场服务人员,您会有什么样的想
: 法呢?
你的状况是"本来没有这个规定,也没挂什么保证,但因太多人抱怨只好当场变通",
但楼主的状况是"一开始就被告知可以这样做,后来又翻盘说不行",
这两者是不一样的状况吧!
电影院"逾期票加价30元即可使用"不是经本串楼主抱怨后才被迫立定的规则,
那是在他拿到赠品票前就有的,
"所有的逾期票都是加价30元即可使用"也是员工主动告知的,
今天如果是电影院一开始就跟原po说"你的票是赠品,过期一律作废",
那今天楼主坚持要加价30元就使用,那就是他的错.
我同意消费者不是永远都是对的,
但在这件事情里,
拿"会吵有糖吃"来形容楼主,我不认同.
他之所以"吵",是因为"被翻盘",
而不是凭空捏造一个游戏规则出来逼迫店家接受.
其实你的case也有讨论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