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kiki318 (KIKI)》之铭言:
感慨....
为什么很多同为劳工的人却要帮资方说话呢?
→ sky2001: 预告离职期是劳基法规定的 如果2月底已超过预告期 02/06 10:29
→ manysheep: http://www.managertoday.com.tw/articles/view/33035 02/06 10:29
我上班18个月﹐依照劳基法是21天前预告
→ sky2001: 为什么老板要让你放假放到月底又付你半个月薪水? 02/06 10:30
→ sky2001: 想拿非自愿离职证明 但问题是离职是你自己提的...... 02/06 10:30
根据以前和双北劳动局和彰化市政府劳工处打交道的经验:
1.原作者在符合劳基法第16条第 1项规定于20天(原PO是21天前)前告知,并无过错。
2.老板若无法接受而要求原PO立即走人,则须‘主动’给付与预告日期同等之预告工资,
也就是要给付21天薪水,若不给付则是雇主违法,可举证并向劳动相关单位检举,这
方面要处理是很快的......
推 lovefu: 老板在人力公司考量上的确可以决定要让妳做到什么时候, 02/06 10:30
→ lovefu: 更何况是妳自愿离职不是吗? 02/06 10:30
同上并补充说明:老板可以在考量人力需求下和员工讨论离职日期,但需依法律走:
1.如果雇主要求原PO三月走,原PO同意 → 无违法
2.如果雇主要求原PO三月走,原PO不同意,维持原日期 → 无违法
3.如果雇主不同意原PO离职日期而要求提早走,且给付足额的预告工资 → 无违法
4.如果雇主不同意原PO离职日期而要求提早走,且不给付足额的预告工资 → 违法
→ manysheep: 喔 看错了 是妳要自愿离职喔 妳不要写自愿做到2/17就好 02/06 10:31
→ fox36235: 不是你提离职的吗?老板答应啦 只是要你把时间提前 02/06 10:31
→ fox36235: 老实讲如果很想走 我连一天都不想待.. 02/06 10:32
我只是想维护权利...我如果没辞职做到月底,放假照放、薪水照领,
提早走当然很好,只是老板态度很差一直骂人。
刚刚查到的:
台中市劳工局劳动基准科长李美丽指出,《劳基法》规范的离职预告期,是依工作年资长
短而定,雇主统一律定须30天前预告已违法,应改善;另外,此案虽是劳工自动请辞在先
,雇主要求提前停止到班,由于剩余天数非劳工不愿工作,劳工有权要求雇主给薪到原定
离职的3月10日止,建议双方可透过劳工局协商,电洽:(04)22289111转劳动基准科。
※ 编辑: kiki318 (61.223.249.199), 02/06/2015 10:36:41
推 lovefu: 妳要做到月底,但老板17号就可以找到补妳缺的人,为什么他 02/06 10:32
→ lovefu: 要因为妳要待到二月底而那时才开始找人补妳位子?更何况妳 02/06 10:32
→ lovefu: 还卡在过年放假也 02/06 10:32
老板可以这样做,不过要看他愿不愿意给付预告工资,不给付就是违法。
现在就是不给,原PO要求自己的权益并没有错。
→ sky2001: 看你上一篇文章 你把预告期用错地方解释了 02/06 10:33
→ sky2001: 预告期20天是给公司缓冲 如果你老板都不想缓冲了 并不 02/06 10:34
推 manysheep: 老板应该没法要他提早走 要他提早走 就不是她自愿离职 02/06 10:34
→ sky2001: 代表他要无条件让你提离职后再做二十天 02/06 10:34
预告期解释错误,请洽各地方政府劳动相关单位
嘘 archvalkyrie: 怎么会有人那么蠢 在这时候提离职 除非是有啥怨恨 02/06 10:36
去年我提过,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事情发生.....
推 happyennovy: 离职你自己提的, 怎么拿资遣费? 02/06 10:37
没有资遣费,但是有预告工资可以拿!
推 manysheep: 这时间提离职很多啊 这是标准预告离职潮的时间阿 02/06 10:38
→ sexyWitch: 是妳自己要离职的不是?也不是无预警资遣,妳要找劳基法 02/06 10:38
→ sexyWitch: 那条告他? 02/06 10:38
应采用劳基法第十六条(雇主终止劳动契约之预告期间)
现在是老板对于预告工资应给付而未给付,劳基法有罚则可罚,但员工在预告期间,
如果为了另谋工作而请假外出,属于个人事假,并不适用上述照领薪资的规定。
推 archvalkyrie: 维权没错 你想占便宜也是事实 02/06 10:42
这不算占便宜吧....占便宜的明明是老板!
老板违法还反指责员工占便宜,感觉是......
→ AppleAlice: 你很有把握下一份工作不会打电话来问这个老板就坚持到 02/06 10:42
→ archvalkyrie: 放假时间又没人接你工作 交接时间又短 你机车无误 02/06 10:43
→ AppleAlice: 底,不然在最后离职闹得不愉快影响后面求职是得不偿失 02/06 10:43
推 Green5566: 老板没错的样子 02/06 10:47
老板错很大......
基本上要哪时提离职有时候说真的:
我会觉得要不要帮别人着想是看大家平日的相处!
今天如果老板很机车,我上班也只是公事公办,领个餬口的薪水,为什么要帮老板着想?
不要说圈子小就怕别人打电话,我自己现在的圈子也很小,小到我今天跳回台湾,某前
东家们和相关领域的大约两个星期就知道了,前前东家和我相处相当不愉快,但是在转
换工作期间,新东家在做背景调查,打去前公司问时,他们也没敢说我五四三,因为就
工作上我并没有亏待过他们所给付给我的薪水。
如果原PO在工作上认真负责,那有什么好怕的?
→ naoko10078: 不让你17走,还要多付过年放假薪水? 02/06 10:48
你现在要他走也还是要给付薪水阿.....又不是不用给付(摊手)
推 lovefu: 老实说妳这案例卡在过年是真的满特殊的,ㄧ般人不会在这 02/06 10:50
→ lovefu: 时候提,老板的安排也没不对 02/06 10:50
我呆过的公司碰过不少耶,年终领完(一月底)就自请离职了.....
员工和公司的关系简单来说就是:合则来,不合则去
→ sky2001: 有权"要求" 跟 有权 完全是两回事 02/06 10:51
没错,但是目前怎么看都是原PO没问题,老板带头违法....
推 hydra60319: 你可以来SALARY版问,但照你目前所说 你老板要你做到 02/06 10:51
→ hydra60319: 2/17 是算资遣,你需要强硬一点 02/06 10:52
正确!
推 riahserf: 2月底就是自愿,2/17就是非自愿,有很难理解吗 02/06 10:54
推 niang: 我觉得老板的做法也是对的 不然后续一堆假 02/06 10:54
做法一部份对:对于没有心的员工,我也希望他早点离开,免得两方痛苦
错的地方在于:不愿意给付预告工资
推 fareen: 读一下劳基法~条文不多~也可以打电话去问 02/06 10:54
其实也是忍受公司和老板很多怨气才想走的,
这个时候提离职是因为上个月已经答应要出差,所以出差完后提离职。
但老板觉得我都去美国"享受"了,现在回来才说要提离职,很现实。
说实在的,如果和老板相处得不错就算了,
但是就是老板做人顾人怨,态度又很差,还觉得自己对员工都很好,
我们离职都对不起他,
气到让我当下就跟他回说这与劳基法不符。
※ 编辑: kiki318 (61.223.249.199), 02/06/2015 10:59:02
推 happyennovy: 你可以争取权益, 但是老板的作法可以理解...如果大家 02/06 10:55
推 riahserf: 看要付妳资遣还是11天薪水囉 02/06 10:55
→ happyennovy: 都这样搞, 以后约聘会越来越多吧... 02/06 10:56
嗯....所以要原PO忍一时之气放弃自己的权益?
约聘也不是这样处理的唷,您可以打电话问问劳动局....
推 blueberrypie: 找一下函释看看吧!不过...也要看你觉得为了这几天 02/06 10:56
→ blueberrypie: 的薪水更扯破脸有没有必要...0.0... 02/06 10:56
→ blueberrypie: 不过老板的想法也非无法理解啦= =.... 02/06 10:57
是可以体会啦,毕竟我也担任过那个职位过,但是该给的总不能少给吧(摊手
推 nickey0127: 这时候提离职...好歹也等到年后再说吧,我刚出社会的 02/06 10:58
→ nickey0127: 时候也没这么呆 02/06 10:58
已经领完年终了,所以才老板说我现实吧?
老实说也不是很在意那薪水,
但是老板的态度真的是很想让人站起来反呛他。
※ 编辑: kiki318 (61.223.249.199), 02/06/2015 11:01:02
→ cat763152001: 越晚讲就越晚走 很赌烂老板 一刻也不想待 02/06 11:05
→ AppleAlice: 照法条讲妳是站的住脚啦,但妳老板真的如你所说的机车 02/06 11:07
→ AppleAlice: 的话,他有很多法律管不到的小步数弄妳,看妳要不要为 02/06 11:08
→ AppleAlice: 了争一口气和半个月薪水跟他拼,如果之后还要待在同业 02/06 11:08
→ AppleAlice: 界我就会算了,反正年终已拿到,如果之后我整个换跑道 02/06 11:08
→ AppleAlice: 可能就跟他拼 02/06 11:09
看大家的想法啦,不过基本上我都是争一口气,平常保护自己与作公关的手法也多,
所以目前还没被弄过....(摊手
推 lovefu: 要待同业真的不要硬,妹妹公司同事曾经申诉劳工局成功,她 02/06 11:15
→ lovefu: 是领到钱没错,但是也被该县市的工厂连合封杀不录取。 02/06 11:15
看人和领域吧,但是基本上会这样做的公司,我只能说:不呆也好。
==========原PO==========
我刚刚听了录音,音质很清楚,
但是我后面气到很多回复都说好QQ
ex. 我说要做到2月底,但老板说你就做到2/17,我回答:好
这样算不算对我不利? 我答应到2/17,但依法规定老板还是要支付薪水到2月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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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整段录音没听到,但是如果单就老板要求妳只做到17号,而妳同意的话,基本上
还是要给付后面的预告工资,毕竟与原预告离职日期不符,不过多少还会有一点争议。
==================原PO==================
整段辞职过程老板主要是觉得:
1. 你不该去美国"享受"完,才要提离职,没有人这样。
(之前有两位前辈也是去完美国出差,领完年终就提离职。)
2. 你既然要离职,你不能享受过年那一个星期的假期,
你就做到2/17号,后面的薪水就没有了。
(为什么我无权过年放假? 如果我没提离职,薪水也是照领,假也是照放啊)
老板要我写一份书面说自己要离职做到2/17号,
如果真要我写,我大概会写:
"本人已提出声明到2月底,但老板要求我到2/17就好..."等等。
这样算是非自愿做到2/17的声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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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非自愿做到2/17的声明文件
→ youvegotamai: 这样对你不利,会被认定你同意作到2/17,你同意就 02/06 13:11
→ youvegotamai: 提前离职没有支付薪水的问题,要坚持到2月底才离职 02/06 13:12
他前面说没有薪水的时候,我有跟他提这跟劳基法不符,
所以他就开始唸说刚刚上面那两点,然后要我做到2/17。
我晚点再听一下录音QQ
※ 编辑: kiki318 (61.223.249.199), 02/06/2015 13:13:23
基本上说‘好’真的会有一点争议,不过有纸本文件作举证会是更好,
至少可以作为有力的证明,在检举与协调委员会上。
推 aaaala: 那个预告..是劳方对资方的预告 02/06 13:21
→ aaaala: 并非资方保证一定要给你多少的天数 02/06 13:22
→ aaaala: 你要马就马上离职 连17号都不要 02/06 13:22
没错,但是法律有保障一定天数的预告工资与薪水,这是确定的!
→ cagari: 这个算不算非自愿性要问劳工局,如果老板不给,就要走调解 02/06 14:12
→ cagari: 原po说老板不顾情面,就直接走调解,看劳工局怎样回答 02/06 14:14
我以前走过,劳动局直接说:公司付钱....
看完否些推文,真的只能说劳工自己要对自己的权益要再多注意一点!
虽说情理法情理法,基本上没有人愿意一直换工作,如果有一个稳当且待遇环境不错
的公司,谁愿意走?但是当老板不尊重员工,那为什么员工还要帮老板想?做人是互
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