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inp0307 (Heisenberg)》之铭言:
: 八个月前,
: 我在本板发表了一篇文章(文章代码(AID): #1JJFswdN (WomenTalk) [ptt.cc]),
: 当时对于火灾造成的伤亡,表达的看法是违建该拆就拆,
: 结果多数人说我没同理心,不同情弱势家庭,
: 现在风向还是如此吗?
: 截至目前为止,我观察违建发生火灾的案子,
: 我看不出屋主是弱势居多耶,
: 像是新竹姊妹丧生,爸爸可以花千万买房应该不是弱势吧?
: 这次损失了六名消防员,违建的球馆也不是弱势家庭,
: 好的,我想说,弱势家庭那块不讨论(火灾没在管你家有钱还没钱),
: 事实上这和拆违建是两件事,让弱势家庭有房子住是政府该介入照顾的,
: 违建铁皮屋很危险,这个没有争议了吧,
: 那么,在承平时期,火灾还可以丧生这多么人的情况下,
: 支持政府拆违建吗?
: 就算你家不是违建,别人顶楼加盖铁皮屋烧起来,可不保证烧不到你家喔。
‘拆违建’是对的政策,但也是不完整的政策。不完整的政策,是无法解决整个问题的。
迅速强拆违建,确实解决众多违建造成的问题。
安全问题:治安犯罪,消防,建筑结构。公平问题:侵占防火巷空间,增加容积私自使用
。市容问题:视觉观感,精神压迫。等等...
都是违建造成的问题,目前不论是政府或舆论,都是用‘强拆’与‘罚款’来解决全台湾
超过六十万户的违建问题。但能彻底解决违建乱象吗?停止关说、提高罚款金额、加快拆
除速度,势必能产生一定程度的效果。
在批判违建户的舆论中,清一色的大骂违建户自私图利,违法在先就应当受罚。完全没错
!但是煎鱼不能只煎一面。预防胜于治疗,应先了解为何会有违建。
1.房价:年年攀升,就好像我的高血压,吃药都控制不住。家庭人口增加,却无经济能力
承担高房价,只好用较廉价的增建,以解决使用需求,这也是造成民众居住空间狭小的祸
首。
2.法律与规划:台湾有合法增减改建条文,但不符合现实需要。老旧透天申请合法改建,
建蔽率要依新的规定退缩,台湾地籍规划皆是小而密集。都计内旧透天普遍面宽为16呎
左右,若以土地20坪计算,建筑单层平面只有12坪、深度只8米2,并不合适大多民
众需求。
新法规定的建蔽率与容积率,确实是有理念与优点的。但旧都市计划规划不彰导致地籍现
况,形成居住空间狭小的现象;新都市计划即使规划较佳,但搭配高房价高地价,使得一
般民众无法承担。
旧建筑的合法改建规定,不符合民众众需求,法令部分也未增修更佳的解决配套,无法改
善合法改建与民众期待落差过大的状况,导致民众不倾向申请合法改建。
3.行政效能:建筑法中增建改建规范不够详细,也未配置足够人员处理业务,地方政府无
法适时的服务民众。
民众基于整修的急迫性,无法等待申请合法的拢长程序,同时裁罚违建的机能丧失,往往
民众就选择违法兴建。
简单整理结论,若不拆除日夜高涨的房价,那拆违建只是治标;若不检讨合法增建改建方
案,不提高增建改建的行政效能,那罚款只是治标。高房价时代,增建改建必然是民生需
求,政府应该给予可走的合法大道。
政府应正视民众增建需求与原因。
最后回应标题:支持政府拆违建吗?
剔除违法建筑当然合理,若不拆,法不彰。更影响公共安全,市容环境与公平性。目前争
议,弱势的居住问题与拆除的公平性问题,前者可借由兴建社会住宅政策,舒缓弱势族群
居住的经济压力,到底是安置或拆除先行呢?每个人看法不同,有人认为消防人员性命重
要,有人认为弱势族群的生命也很重要,可能失去住所也失去生存能力。
拆除有先后次序,标准合理却无法公平。而罚款是否有完整执行?只知道北市有上万户违
建,却没有上万张罚单,执行裁罚似乎有困难。
个人认为,过去的房屋税,住户可依户籍自用来减免,政府可趁这次房地税制的修改,将
违建放入房地合一税减免条件项目。概念是,此为地方税没有双重开罚的问题;融入税制
里能更有效的确保标准一致性与达到公平原则;加码课征持有税能让市场抑制违建商品价
格,自然淘汰违建商品。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