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过一则新闻, 女方去整形,生下小孩不像,被怒告诈欺
当时是觉得整形无所谓,但会有后续影响的行为,交往前应该诚实告知
比方变性结婚,后续影响是一般社会想法状况是默认结婚后会生小孩的居多
没婚前告知,等于剥夺另一半本来想要想有的权利,所以婚前也应该诚实告知
(非故意隐瞒,事后才发现的不孕症者,就先不讨论了..)
那如果交往前是偏瘦或正常体态,交往一段时间后变很胖,不是三五公斤那种
是胖到对方交往前根本不会想交往的类型,那算不算有一点小小的欺瞒呢?
一个人被另一人吸引,一定也包括外表和内在, 外在内在都会改变
而外在改变就是变老或变胖变瘦,变老是一定可预期的,但变胖不一定啊
会不会抱一点这样的想法,砥砺自己身材不要太走样呢? 当然新陈代谢是要挑战的课题
我自己本身有会有尽量,不要胖的太离谱的想法 (不过其实最诈欺的是我家的猫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