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takizawa5566 (本島皇民 æ»æ²¢)
2014-12-26 16:19:43我不晓得各位对于更生人的一个标准与底限究竟在哪里,但现在社会上对于更生人似乎还
是容易戴上有色眼镜去看他们。
一个人一旦有了前科,即使他已经接受过法律制裁了,但这个污点会跟着他一辈子,出狱
后重返社会光是找工作就困难重重,每个老板一定都会在履历表要求填写有无前科记录,
通常有记录的都是不录取居多。
有些人会说:“那是他们活该,谁叫他们当初要做坏事”、“烂人”、“永远的社会败类
”......等。
以上讲的都没有错,确实他们那些更生人如果当初不要犯法就不会有今天了,但是那已经
是过去了,不管他们接受法律的制裁关了几年甚至几十年。
我们的社会仍然存在着这个人有污点就一辈子都是社会毒瘤的观念,但是如果受刑人出狱
了是真的已经改过自新了,但社会不愿给这个更生人一个机会,不让更生人有在社会重新
生存的权利,那么被生存下去的压力逼迫下,更生人是否很有可能会再次犯下案件呢?
打个比方,好小子里面的颜正国,六、七年级声对他应该不陌生,他当初是因为什么案子
入狱我就不加以说明了,Google找的到。
当然颜正国也许因为过去是演员的关系,他一定会有所谓的粉丝存在,但即使是有粉丝的
他,仍然有另外一群人仍然是戴着有色眼镜在看他,更何况是一般人。
颜正国幸运的地方是他以前是明星,有基本的人脉可以让他重新站起来。
我跟许多人一样,对有前科的人多少会有先入为主观的印象,但这样子的观念不断循环下
去,是否无法真正解决更生人在社会上的问题呢?
以下,开放自由讨论。
楼主:
takizawa5566 (本島皇民 æ»æ²¢)
2014-12-26 16:21:00靠我现在才发现我下面有人po李全教的文章==各位别误会哦XD
作者:
arnold3 (no)
2014-12-26 16:24:00里面就大染缸不是矫正机构 蹲出来后一般人其实难相处
应该是说要看他的前科是什么 如果是性侵那不可能原谅他的
作者:
arnold3 (no)
2014-12-26 16:25:00一般老板根本管不动 除非本身就那一挂出来的
性侵 吸毒 赌博 偷窃 很难改 无法接受看标题又想到“脸圣文~泥好聪明~”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4-12-26 16:35:00我只能说阴德值
作者:
greensh (绿眼)
2014-12-26 16:39:00看前科跟雌数多寡吧次数
作者:
yaokut ( )
2014-12-26 16:40:00看罪行吧!如果是跟侵犯身体/绑架/杀人有关的,即使是n年过后,我还是会以异样眼光看待。因为那是一辈子的伤痛,若是其他的会视情况而定
作者:
weibeta (Man in Mirror)
2014-12-26 16:43:00人生中看过几个流氓/大哥(刺龙刺凤那种)改过自新有开盐酥鸡摊的,有去开公共汽车的,基本只要他现在很良善我觉得会想去挖底的人很少
我觉得更生人自己出来作生意会比较好吧 卖小吃鸡排之类
作者:
weibeta (Man in Mirror)
2014-12-26 16:45:00老公跟几个聊过(有些是同事) 都说是大环境/顶罪/群殴等
作者: beaswallow (四月) 2014-12-26 16:46:00
杀人与性犯罪实在无解
作者:
weibeta (Man in Mirror)
2014-12-26 16:47:00其实我真的认为性侵/随机砍人这种,就算改过也不能放应该要有国家机构让他们在里头做代工,不要吃纳税人钱有些国家这个制度做得很好,但台湾..
作者:
MisterMr (俄罗斯轮盘!啵)
2014-12-26 16:48:00看当初犯的罪是什么,事隔多久,现在的状况吧之前看过一部剧 里头说的让我有些同感
作者:
Stacey (好不容易)
2014-12-26 16:50:00我不会原谅
其实蛮多都是诈欺/伟造文书被关的...生意上被动手脚的又没钱请律师的,就莫名其妙被关了
作者:
MisterMr (俄罗斯轮盘!啵)
2014-12-26 16:51:00黑道那种我反而觉得比世俗很多人都还要好 呵呵= =
作者:
asukaka (阿酥咔咔)
2014-12-26 16:52:00推 连胜文~你好聪明~~ XD
作者:
MisterMr (俄罗斯轮盘!啵)
2014-12-26 16:52:00至少他们不会像那些伪善的人 贪污之余还冠冕堂皇自称良善之人 看了真恶心
看前科耶 如果是杀人或是抢劫 吸毒 性侵 不太能接受感觉都是为了得到想要的会不择手段 除非是有隐情像是家暴N年最后杀了加害者 这就完全能体谅 但还是要接受治疗 也会希望法官判轻一点OTZ
作者:
miikal (miikal)
2014-12-26 17:01:00看过一个说法,强暴跟吸毒一样,犯人会永远记得那个感觉
作者:
yaokut ( )
2014-12-26 17:03:00李小姐这种习惯骗钱的,应该也不需要被原谅吧!看起来活得很滋润,还有一群朋友相挺
作者: oilynoodle 2014-12-26 17:03:00
各人有各人价值观
作者:
weibeta (Man in Mirror)
2014-12-26 17:04:00惯性诈欺也是等同变相杀人我觉得..(像金光党骗光家产那种
推看到底是什么罪行,杀人伤人性侵害的死都不原谅,因为那些被害人身心的伤害是一辈子都不会消失的,所以加害人只是被关几年就要原谅?想的美
因为一般人会觉得“有一就有二” 其实也没错 如果我是老板也一定不敢请更生人 但没人愿意请他们他们又可能再去犯罪 不知道该怎么解……
作者:
arnold3 (no)
2014-12-26 17:29:00只能说不要从电视影剧的印象来看 真的不是一般人能处理好
作者: Oread 2014-12-26 17:33:00
为何看标题想到冯光远XDD是说他还满好笑的
我自己是觉得做了一次留下纪录,需要很久很久都素行良好,才能让人改观吧?
作者: seedgf 2014-12-26 18:20:00
觉得不要浪费监狱这块地,重大刑案何不直接死刑
作者:
skhan (活力元气)
2014-12-26 19:57:00很多都去开出租车了
基本上这就是犯罪应该有的代价 在你犯罪前就应该想到的,杀人放火性侵暴力犯罪等,一辈子都准备背负这种眼光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