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他做这种犯法侵害他人权利的事
没什么好护航的,犯错就是犯错
但是看到有些人回文说
“台面上两件台面下肯定几百件”
这个我无法同意这样的推论
他犯法人格有问题
妳可以骂他恶心,不支持他或反他
都是他性骚扰犯行下妳合理观感下的决定
但不能用没有证据的事来佐证
就像一个小偷被抓到偷东西,我就说他肯定私下偷了几百次,可是真的是这样吗??
今天他是一个公众人物,做了应该被批评的事那是他活该
可是不代表可以无限上纲擅自认定他一定是惯犯或是做了N次
要不要原谅他给他机会每个人心中都有一把尺,不需要再多加一些没有证据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