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长慎入 文长慎入 文长慎入!
客观描述先给女孩们做评断(原谅我懒得重打就直接复制在生活法律版的发文啦._.)
一、车祸发生日期:
2014/10/18 约早上九点半
二、当下双方是否有人受伤,有无验伤:
我方左手掌轻微擦伤,对方没事
无验伤
三、当下是否有报警、做笔录、现场是否被破坏:
当下没报警,现场也已经破坏
仅留下双方电话
四、双方是否有保险、有无联络保险公司:
我方:强制险(其余私人保险我不清楚家人是否有帮我保),无联络保险公司
对方我不清楚
五、事发经过
双方皆为机车
我是直行车且是绿灯,我忘记有无超速但的确是有点快
对方要左转,双方皆未注意到对方,我撞到她的后照镜,她没事连车子也没倒
我因为急煞滑行后摔倒,左手掌轻微擦伤
当下旁边的人马上就帮我先把车牵去路边(因为后方有来车)
之后对方有来问我要不要去医院,我说不用
双方留下电话后离开现场
事后发现车子有毁损(左煞车断掉+车壳大面积掉漆),与对方联络
(以下为电话对话大意)
我:不好意思因为车子左煞车断掉,我马上去修,是$150;那因为车壳的部分金额比较庞大所以我希望我们再另外约个时间一起去机车行弄,这样以后比较不会出问题
对方:好那我们再约个时间把事情处理好
(约半小时后)
对方:小姐,不然我们打个商量,因为其实妳也骑得有点快,我也没有说我要不负责任,只是我老实跟妳说,因为我也刚来高雄,身上没什么钱,不然那个车壳的钱我们对半分可以吗?
我:我不知道耶,因为车子也不是我的是家人的,那我可能要跟家人讨论以后才能跟妳说可以吗?
刚刚传短信给她,她感觉是开始不认帐
(以下为短信通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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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到现在她都尚未回应我
其实我也没有说一定要叫她赔
她刚开始口气蛮好找我打商量时我也想说不然车壳的部分就算了,反正车子功能不影响,让她不用再有1.2千的支出
结果才隔一天,口气跟态度马上变调啊
害我开始想追究到底!(怒)
真的很多时候都只是奇摩子的问题啊~
但这次真的让我学到一课
不管多小的擦撞都一定要叫警察!
真的不能因为赶时间或贪图一时方便就枉顾双方权益啊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