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过] 总是遇到说词反复的资方

楼主: a508298 (噗)   2014-10-02 09:19:17
最近前后应征到了两份工作
第一份工作是一个社团法人的美编行政
在人力银行看到时
是写着周休二日的
面试时才发现只休礼拜日,等于月休4天
我那时以为我记错了,加上工作性质我熟悉
后来回家看人力银行才发现她如今还是挂著周休二日
理事长身为一个大学教授
不知道每二周工作总时数不得超过八十四小时
当然没有所谓的加班费
且后来说词反复
说可以让我月休四天28K
或是月休六天24k
第二份工作
是某国营人寿代理人的电访人员
当初人力银行写着28K
去面试后才知道
底薪19K(未知也许只有16K,后面会说明)
这份工作不需要推销
而是打给各个公教人员约时间,即算有效通话
而薪水是这样算的
40通 走人
40~54 19K+_500
55 24K
70 28K
88 32K
而我前面的疑问在于
是不能请假的
请假会扣全勤奖金
当初主管面试是说扣2000
会计人员拿出单子是写3500
而下班后主管又说是3000
所以底薪大概是16K没错吧.............
好吧~这也不是重点,毕竟我也不是真的很常请假
但是压死骆驼最后一根稻草是
主管跟我说名单是无上限的
但实际上....................
根本是好几十份名单大家每天轮著打
好几个人会打好几次
主管还说除非打到那个人发怒说再也不要接到你们的电话了
才可以标注上勿联....
如果只是淡淡地说不需要还是可以再打....
好吧~也许我们的东西真的很好,推给别人有需要也是好事
结果我回家看完ptt保险版
看完怎么还能昧著良心...
作者: chaichai (我想要好好生活)   0000-00-00 00:00:00
这就是台湾的现实面啊...法律写的再好看,也保护不了劳工我们又无法像欧美国家那样,劳工团结起来组工会,以工会力量向资方争取我们该得的,(我指的不是只用来保劳健保用的工会)长久下去,劳工永远都是弱势的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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