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恕删)
如果以我在公司领到薪资条跟从人事部的了解,
当初如果对方与你母亲谈的是“月薪”的底薪,
且有明确说清楚体检是由公司负责的话,
正确算法应该是:
7月份薪资 = 20000-651(劳健保) = 19349
而这工厂的算法只是依他们认定的"每月应上班天数"去算月薪,
这样的算法应该是不合法的。
因为月薪制只要休假都是不用扣薪的,
反之如果今天星期六有上班工厂相对的还要付加班费才合理。
体检费部份也有可能是因为未满试用期三个月才会要自付,
这要看公司的人事规范与政府规定有没有相抵触。
如果你想申诉的话可以至当地县市府的劳工局申诉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