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时幼儿教育及照顾法修法曾掀起一点小涟漪
简单说明当时修法的内容,主要就是第十五及十八条的修文引起很大争议。
幼托整合之前,早期教育分为幼稚园与托儿所两个场所。
师资部分幼稚园必须为具有教师证的合格幼教师,托儿所则为幼保系毕业生为主
幼托整合后一律称为幼儿园,师资部分则规定[5岁大班"至少"一名幼教师],
其余由"相关科系"毕业者担任教保员即可。
但许多私立业者却以没有办法请到老师、幼教师不足、剥夺教保员教书的权力等为由,
游说立委修法(甚至有些立委本身就有投资私幼)
因此要求修法删除第18条[5岁大班至少一名幼教师]这一项
(意即幼儿园不需要任何有证照的老师)
另外第15条原规定[未具教保服务人员资格者,不得在幼儿园从事教保服务]
增添为
[未具教保服务人员资格者,不得在幼儿园从事教保服务。
但现场有教保服务人员时,可协同教学,不受此限。]
形同只要有一名教保服务人员(相关科系毕即可)在,任何人都可进入幼儿园进行教学,
所谓教保服务人员恐沦为控管秩序而已。
有些人会以为幼儿园老师只是在陪孩子游戏而已,
但其实幼儿园或许早已和我们当年读的幼儿园不同,
我大学后回头看我从幼稚园到高中的教学方式,
真的认为我们现在的幼教很用心,深深以自己是名幼教老师为傲。
想了解幼儿园在做什么可参考相关延伸(下方延伸阅读第七点中有连结)
*张大头:幼教老师的一天
*陈雅媛:幼教现场到底在学什么?
而5月当时告一段落是因为进入二读,但当时教育部长蒋伟宁不愿退让,
守住幼儿园至少大班每班一名幼教师的底线。于是进入朝野协商没有下文。
最近有风声传出,说二读通过将于9/27宣布。
虽然还是风声而已,但将在8月底北中南举行数场公听会
(8月底的平日举行公听会,正好许多幼教老师要为开学备课恐怕出席人数会减少)
恐怕是势在必行。
这件事情知道的人很少,希望大家能够多关心这件事情,
不是为了幼教老师而已,而是为了孩子们,
我觉得幼教是份很需要专业的事,
才能同时进行教学、观察孩子、引导孩子讨论思考、学习生活自理与待人处事等。
所以希望大家也能够一起关注这一块。
而我们能做什么?可以帮忙填写连署书或是将这件事情分享给周遭人知道、了解,
把这件事宣传出去。谢谢大家
连署书在下方相关资料第三点,相关资料引述于FB<教保合作成长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