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 对法律的看法?

楼主: evelynaway (闲云野鹤)   2014-08-04 17:22:12
不知道该用问题还讨论XD
最近在某个网络小说论坛爆发疑似抄袭事件
该写手在论坛人气居高不下,被发现疑似抄袭对岸作家的小说(已有台湾书商代理出版)
这本有抄袭嫌疑的网络小说也大受好评
不是字句、呈现手法雷同,而是人设、故事情节安排相似
(其实就这个很难构成法律上的抄袭啦......)
当然出现拥护派和批斗派
写手年纪轻轻,为未满18岁的高中生
然后有人好意(在我看来啦)提醒他小心著作权法
(补充:其实提醒者也知道告不成)
接着底下又有自称法律人的跳出来说:(凭印象打)
“在他看来这件事不值得动用到法律,一来未出版营利,原作者未受实质损受(当然不会
跨海提告)
二来著作权法的刑责属于告诉乃论,在这件事谈法律根本无实益
在非必要绝不动用法律,因为法律对多数人都有一种震撼感,只会给当事人带来威吓逼迫
的心理压力。”
我看完充满纳闷...真的是这样吗?不是有触法之嫌就更要避嫌吗?
只能到了必要的时候再来?难道要等出版以后再来烦恼?
(有的作者红了,自费出版也行的)
谢谢大家看完这一串。
作者: yuusnow (猫奴小主管)   2014-08-04 17:29:00
这种人说他是法律人我很难认同。 他的意思不就是反正是小事,所以不要计较吗??
作者: u770114 (可爱的兔子在这边~)   2014-08-04 17:31:00
他说的没错啊 而且天下文章一大抄 很难告
作者: uini (那抹湛蓝)   2014-08-04 17:32:00
看代理的书商要不要告吧,这和上一次日本著作权很像台湾国际地位不被认可,如果要来台湾主张著作权得先认同台湾
作者: Keyblade (安安你好)   2014-08-04 17:32:00
如果我是被抄袭的作者不会像那个法律人说的就这样算了,自己的心血被剽窃跟实质伤害没有关系
作者: uini (那抹湛蓝)   2014-08-04 17:33:00
C的主权,这会牵涉到政治问题。你说有代理商,所以就是代理商要不要告了。我知道有些影音代理商靠告非法传播影片赚钱就法律层面来说,他并没有错。道德层面是另一回事
楼主: evelynaway (闲云野鹤)   2014-08-04 17:35:00
其实根据懒人包看来 根本告不成耶 呈现手法不同虽说故事情节七、八成像...
作者: u770114 (可爱的兔子在这边~)   2014-08-04 17:36:00
对啊 网络小说作者很多就只会抄啊 一堆灌水文
作者: uini (那抹湛蓝)   2014-08-04 17:36:00
举例来说,漫画金田一第一集杀人手法和岛田庄司小说雷同但剧情和角色什么的完全不一样,真要告其实不见得会成但后来再版作者出来道歉,并载明杀人手法出处。名声问题著作权还跨国,又是更复杂的议题。即台湾主权被打压平时国际不认可台湾主权,申张著作权时又振振有词,才叫好笑
作者: peter555565 (peter555565)   2014-08-04 17:40:00
这个案子能不能告成可能不一定,但是我想这位人兄想表达的意思是不要动不动就扯法律,尤其是刑法。其实不少法律人蛮讨厌这样的人的,举例来说,有些人只要别人稍微惹到他就说要告死你,以法律的角度跟他说他没有权利可主张,就会跳针说可是对方很坏耶,真以为法律万能呀= =
作者: uini (那抹湛蓝)   2014-08-04 17:42:00
我想到的是日本A片厂商来台湾打著作权官司却发现台湾著作权根本不保障A片的著作权(妨碍善良风俗)
作者: cloud7515 (殿)   2014-08-04 17:43:00
这实务上很难告喔
作者: iamserene (新的一年没有希望 )   2014-08-04 17:44:00
我认同他讲的话.. 以前因为代买和他人有纠纷时 对方也说
作者: u770114 (可爱的兔子在这边~)   2014-08-04 17:45:00
告诉乃论就是很难告啊 你要告还要先举证他抄了哪举证超烦的
作者: iamserene (新的一年没有希望 )   2014-08-04 17:45:00
要告我什么毁谤啥 最后也没告 但那一阵子真的心理压力巨大
作者: peter555565 (peter555565)   2014-08-04 17:46:00
呵,不过台湾不保护a片真的很伪善,著作权有无怎么会看善良风俗,实务根本乱搞XD
作者: jimmy12332 (123)   2014-08-04 17:47:00
这种告不成吧 又不是完全一样
作者: cloud7515 (殿)   2014-08-04 17:47:00
代表台湾假道学优先的风气
楼主: evelynaway (闲云野鹤)   2014-08-04 17:48:00
这篇后来会不会变成讨论A片啊...(望)
作者: uini (那抹湛蓝)   2014-08-04 17:49:00
对不起,是我先提A片的(跪)
作者: Kukuxumusu (Kukuxumusu)   2014-08-04 17:50:00
疴 不知我有没有记错 但是其实十二三年前 台湾有查缉盗版A片的 好像跟进口商有关 如果这片有进口 那盗版就
作者: uini (那抹湛蓝)   2014-08-04 17:50:00
我只是想表达法律/著作权很复杂,跨国际更复杂
作者: uini (那抹湛蓝)   2014-08-04 17:51:00
连撞死台湾人的英国人飞回英国后,后来都引渡不回来判刑更何况只是没死人的抄袭事件...
楼主: evelynaway (闲云野鹤)   2014-08-04 17:52:00
没关系,u大我了解你的苦心
作者: ba3932 (猫腻号:)   2014-08-04 18:10:00
林克颖有引渡回来吧!?林克颖两天前宣布可以引渡喔,只是仍可上诉
作者: speedstar521 (全新的开始)   2014-08-04 18:19:00
林克颖有成功引渡,苏格兰法院已同意
作者: tingover (脑子有洞)   2014-08-04 18:24:00
我唸法律的 想法跟那位差不多 这种case直接用道德审判不是比较快吗(喂!!)原po说避嫌这部分就是只能看个人良知
作者: euphoria01 (我是小明我瞎了)   2014-08-04 18:29:00
嗯,法律并非道德门,你说抄可是在法律上就是有空间的,像鞋子设计听说很难申请专利,所以一堆仿类似品都告不成,除非是连logo全抄特别这种他是抄架构举证上很困难,不认为有抄的大有人在
作者: kekeyo (kekeyo)   2014-08-04 18:39:00
很好奇是哪个作者哪部小说 可以分享一下吗?
作者: ts1810 (巡礼之年)   2014-08-04 18:52:00
楼上:关键字,popo 赵乾乾 马xx据说字句有雷同(梳子)
作者: ulazure (蓝夜)   2014-08-04 18:58:00
可是我记得近年A片的最新判决是有著作权
作者: AppleAlice   2014-08-04 19:11:00
那个人那样发言可能只是要讲说在这样的情况下,我国刑法(包含特别刑法)要发动来追究责任是很困难的,其实他说的也没错,只是可能不适合在那个讨论串下面讲,反而让写手觉得"喔我没事"这样
作者: uini (那抹湛蓝)   2014-08-04 19:37:00
林克颖只是核准引渡,仍可上诉,人还在苏格兰没到台湾呢至A片,也不是全部A片,只有2支被认同有著作权,但附带猥亵案法律不是著作权的堡垒,道德才是为避免离题太远,我要澄清,我认为抄袭肯定是不对的但诉诸法律要伸张正义是很困难的尤其是有经过蓄意改写,规避法条的手法
作者: ponyon (失恋)   2014-08-04 19:52:00
既然提醒者也知道告不成为何还要人"小心著作权法"这不是如那个法律人讲的有威吓之嫌? 觉得他讲的完全没错若认为那位作者的作法太过难看 那大可就事论事何必拿法律出来吓人 这种做法很不可取
作者: draving (draving)   2014-08-04 20:51:00
他应该只是想表达不赞成滥用法律,没有否定著作权的意思~
楼主: evelynaway (闲云野鹤)   2014-08-04 20:55:00
都删光光了 啥都看不到了啦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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