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说过 "不可杀人"
所以废死是必要的,仇恨只会衍生更多的仇恨
冤冤相报何时了?难道人们要一直带着仇恨以及报复心下去吗?
生命从神而来,非常神圣,杀人的生命等于毁灭神的作品,
抢夺神的主权。而且,人是按照神的形像创造的,所以杀人的等于破坏神的形像
这样的罪神必追讨。
在现在的法律,是所谓的比例原则,在法律之下,这些刑责是合理的
但是主耶稣的教诲超过这样的法律。不仅不可杀人,连心中对人的怨恨也不可。
主说:“只是我告诉你们:凡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受审判。
凡骂弟兄无用,难免公会的审断,凡骂弟兄是笨蛋,难免地狱的火。”
凡是有怨恨念头的,也是不可,虽然没有动手杀人,
但是心中的恨已经像把刀一样,在精神上已将那人杀了。
主耶稣要我们在心理上做好建设,这样就不会有行为的罪恶了。
生命寄放在我们身上,我们只是使用者,而不是主权所有者,生命的主权在神手中。
爱惜生命就是对神的回报
凡是以暴制暴的,皆是不可的,包含任何形式的:死刑,牢狱,罚金,身体刑
任何刑罚皆是对神的不尊重,只有神才有权力决定人的命运
人性本善,只要愿意信主耶稣,必得永生
主耶稣说:“收刀入鞘吧!凡动刀的,必死在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