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题]男方有外遇,该告知他老婆吗?

楼主: fgiea852 (Dorara)   2014-05-14 23:51:01
“发现同事有外遇,该跟她老公说吗?”
同样的情境,你的答案会是什么?
以原PO在海外的经验,我想问他老婆有机会取得
有效的外遇法律证据吗? 有的话,比较实在。
→监护权、赡养费、离婚官司赢面比较大
若还愿意回收老公,告小三要求合解签切结,
大老婆也占有主导地位(还能要小三赔偿)。
即使没有,匿名点一下,说下班后的风气状况(花酒等等),
请对方多少存私房钱,把住经济命脉。
总比某天老公忏悔小三生了双胞胎,
希望老婆能接纳,或更甚的,
老公要求离婚。
不管怎样,主掌经济,才有话事权呀....
要走要留都有资本筹码。
: >反正他老婆有知的权利,他应该要知道自己老公有外遇。
: 那我问你,如果他老婆去跳楼,你要不要跟她老公说是你匿名举发的??
: 他老公也有知的权利,应该要知道他老婆怎么死的吧??
照最后一段的逻辑,老婆经匿名转知老公有外遇=老婆轻生
老婆自己发现老公有外遇=老婆轻生
那外遇的老公就是会造成老婆轻生呀......
匿名告知的差异,不就只是时间早晚吗?
另外,小三也不是吃素的,等她肚子里揣上了,
大老婆接到小三电话,也只是早晚的事......
作者: sobiNOva (星星彻夜未眠)   2014-05-14 23:52:00
你对了 如果再想更细一点就知道这件事要处理没那么简单
作者: sobiNOva (星星彻夜未眠)   2014-05-14 23:53:00
重点不是在轻生,而是你无法控制事件达到你要的目的。
作者: mickey0223w (我最爱小个儿)   2014-05-14 23:54:00
早晚的事 那告不告知也没差不是吗?何必插手
作者: Eastasia   2014-05-14 23:54:00
让他老婆有机会做准备啊 被蒙在鼓里等爆炸就来不及了
作者: sobiNOva (星星彻夜未眠)   2014-05-14 23:54:00
在做这件事之前,你最终要达到的目的是什么?
楼主: fgiea852 (Dorara)   2014-05-14 23:54:00
还有一个选项啦...跟同事老婆的妈妈说........
作者: sobiNOva (星星彻夜未眠)   2014-05-14 23:55:00
4楼 也许他老婆直接打去骂 直接爆开 也没准备阿
作者: mickey0223w (我最爱小个儿)   2014-05-14 23:57:00
都已经外遇了 早就来不及了 只告知不如不做
作者: Eastasia   2014-05-14 23:58:00
建议原PO可以收集对付外遇的教战守则一并附上
作者: blueberrypie (我爱樱桃派)   2014-05-14 23:58:00
如果只丢封匿名信就想解决这件事情,如果是最后是
作者: blueberrypie (我爱樱桃派)   2014-05-14 23:59:00
关系到人命的最坏结果,内心就过得去吗?我想很少人可以安慰自己会这样不是因为我举发,是那男的本来就
作者: blueberrypie (我爱樱桃派)   2014-05-15 00:00:00
外遇阿,所以我没做错...如果能够那样安慰自己的人,就去做那些你们想做的事情吧...
作者: Eastasia   2014-05-15 00:00:00
知会一下船底破洞了 给她个救生圈告知哪里有救生船
作者: sobiNOva (星星彻夜未眠)   2014-05-15 00:00:00
不一定要扯到人命 感情破裂吵吵闹闹你觉得会比较好??
作者: Eastasia   2014-05-15 00:01:00
她选择自己留在船舱溺死是一回事 但至少要有个机会吧
作者: blueberrypie (我爱樱桃派)   2014-05-15 00:03:00
这件事情最让我不解的是,如果双方其实都没那么熟,那怎么知道对方老婆其实完全对于这件事情不知情?
作者: mickey0223w (我最爱小个儿)   2014-05-15 00:03:00
而且原案是海外 回国后家庭后续会怎样还不知道
楼主: fgiea852 (Dorara)   2014-05-15 00:04:00
其实这主题也可以PO婚姻版,请人妻们投票想被告知的人多不多
作者: blueberrypie (我爱樱桃派)   2014-05-15 00:05:00
除了不确定对方到底知不知情之外,又怎么确定对方一
作者: blueberrypie (我爱樱桃派)   2014-05-15 00:06:00
定是想被告知呢?像我就是那种不想被一个外人告知的人啊!!如果这些搞不清楚又怎么有理由去告知?
楼主: fgiea852 (Dorara)   2014-05-15 00:08:00
楼上,我很诚恳的想请问,如果是小三跟你说的呢 囧
楼主: fgiea852 (Dorara)   2014-05-15 00:09:00
因为有听闻过这状况.....
作者: sobiNOva (星星彻夜未眠)   2014-05-15 00:10:00
其实换个角度想 得利最大的就是小三没错
作者: mickey0223w (我最爱小个儿)   2014-05-15 00:11:00
据原文 感觉是长期一个在国外一个在国内 聚少离多
作者: greensh (绿眼)   2014-05-15 00:12:00
感情吵吵闹闹不好 那一方被蒙在鼓里被欺骗就好妈= =
作者: sobiNOva (星星彻夜未眠)   2014-05-15 00:13:00
你这问题就好像某些女生为什么不把小祕密直接公开??
作者: mickey0223w (我最爱小个儿)   2014-05-15 00:14:00
而且原PO和他老婆根本不熟 被当成诈骗电话还比较可能
作者: sobiNOva (星星彻夜未眠)   2014-05-15 00:14:00
要让她知道有很多种方法,不过什么都没准备就讲肯定是没
楼主: fgiea852 (Dorara)   2014-05-15 00:14:00
若我是原PO,我只会默默蒐集有利证据,等老婆发现实情,
楼主: fgiea852 (Dorara)   2014-05-15 00:15:00
且对方有处理能力,才会匿名寄给她
作者: greensh (绿眼)   2014-05-15 00:15:00
嗯s大我同意你后面说的
作者: mickey0223w (我最爱小个儿)   2014-05-15 00:15:00
而花这么多时间去蒐证 老婆也不一定想离婚 白费工夫
作者: sobiNOva (星星彻夜未眠)   2014-05-15 00:15:00
不得不说fg这方法不错~~
作者: greensh (绿眼)   2014-05-15 00:16:00
不过你提到的那种"小秘密"我也是反对的喔
楼主: fgiea852 (Dorara)   2014-05-15 00:16:00
善用身分,不要曝光自己,隐密蒐集证据
楼主: fgiea852 (Dorara)   2014-05-15 00:17:00
若女儿真的.....至少我能把证据交给他妈妈
作者: sobiNOva (星星彻夜未眠)   2014-05-15 00:17:00
总觉得如果不幸认识一堆人的老婆,那就有得忙了...
作者: mickey0223w (我最爱小个儿)   2014-05-15 00:22:00
女儿不离 妈妈又能怎办 一样哭而已 让更多人痛苦 无聊
楼主: fgiea852 (Dorara)   2014-05-15 00:23:00
楼上,我指涉的情况,是最后一段的逻辑喔...
楼主: fgiea852 (Dorara)   2014-05-15 00:25:00
一堆人的老婆,建议开团找征信社
作者: mickey0223w (我最爱小个儿)   2014-05-15 00:29:00
很多长期分隔两地的夫妻 早看开了 彼此都很少在管对方
作者: mickey0223w (我最爱小个儿)   2014-05-15 00:31:00
不要破坏到该有的权利 你过你的 我在国内开心过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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