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同事有外遇,该跟她老公说吗?”
同样的情境,你的答案会是什么?
以原PO在海外的经验,我想问他老婆有机会取得
有效的外遇法律证据吗? 有的话,比较实在。
→监护权、赡养费、离婚官司赢面比较大
若还愿意回收老公,告小三要求合解签切结,
大老婆也占有主导地位(还能要小三赔偿)。
即使没有,匿名点一下,说下班后的风气状况(花酒等等),
请对方多少存私房钱,把住经济命脉。
总比某天老公忏悔小三生了双胞胎,
希望老婆能接纳,或更甚的,
老公要求离婚。
不管怎样,主掌经济,才有话事权呀....
要走要留都有资本筹码。
: >反正他老婆有知的权利,他应该要知道自己老公有外遇。
: 那我问你,如果他老婆去跳楼,你要不要跟她老公说是你匿名举发的??
: 他老公也有知的权利,应该要知道他老婆怎么死的吧??
照最后一段的逻辑,老婆经匿名转知老公有外遇=老婆轻生
老婆自己发现老公有外遇=老婆轻生
那外遇的老公就是会造成老婆轻生呀......
匿名告知的差异,不就只是时间早晚吗?
另外,小三也不是吃素的,等她肚子里揣上了,
大老婆接到小三电话,也只是早晚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