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sobiNOva (星星彻夜未眠)
2014-05-14 23:20:51※ 引述《MichaelScott (DunderMifflin 老板 ☠)》之铭言:
: 阿重点中的重点是"你有机会匿名"
匿名告发只是满足了自己的道德感,对整件事情毫无帮助。
随便举例
你有办法预测或协助女方接下来的行动吗?
你这样有惩罚到男方吗?
你有办法阻止小三继续纠缠吗?
最坏的结果你有设想到吗?
还是说,你觉得世界上都应该照你的想法
>反正我先跟他老婆讲,他老婆会处理,那如果他老婆不懂怎么处里呢?
新闻上的仇杀情杀自杀,不就是不懂处理感情问题的人搞出来的吗?
还是说...你以为这种人很少吗?
知道自己另一半有外遇直接寻死的还真的不在少数,
昨天有人只是夹菜纠纷就能搞到上吊了...
>反正他老婆有知的权利,他应该要知道自己老公有外遇。
那我问你,如果他老婆去跳楼,你要不要跟她老公说是你匿名举发的??
他老公也有知的权利,应该要知道他老婆怎么死的吧??
作者:
Clarkliu (noname)
2014-05-14 23:23:00反正自我满足就好了
因为面对事实 女生可能去跳楼 就帮忙掩盖事实?人出门也可能被酒驾车撞死啊 是不是就不要出门一辈子关在家?
不要无限上纲可能性 人 敢做亏心事 就要有被揭露的准备
如果能救人那去做,若只是满足自己好正义棒棒那大可免了
问题很简单 匿名举发对外遇问题有解决吗? 就是没有
何况这又不是揭发弊案非关公众利益,是在暱名个什么劲?
作者:
luann (luann)
2014-05-14 23:37:00推
的后果是怎样= =?)...既然想要插手就要插手到底,不要丢个匿名信就满足自以为自己做了好事情...
这种事情本来就很难处理,如果决定要插手就不要射后不理,不然就不要插手...不要自以为丢封匿名信就是在做好事情了....
作者:
Islo (艾伊)
2014-05-15 00:05:00同感匿名不妥......
作者:
greensh (绿眼)
2014-05-15 00:10:00我到觉得你太二分了 外遇问题当然是在男方身上 但不代表女方无处理/解决能力
楼主:
sobiNOva (星星彻夜未眠)
2014-05-15 00:22:00女方当然也许有能力解决,不过前提是跟她不熟
作者:
babka (babka)
2014-05-15 03:51:00这篇正解!
作者: echociel (堂脑病患者) 2014-05-15 04:01:00
大部分同意,不过关于最后一句,今天那老公外遇是真有其事,又不是谁捏造的,老婆怎么死的还有脸问别人吗?
作者:
doze (风灵)
2014-05-15 15:13:00推自我满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