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过] 急寻5/7台南市大同路及龙宝路行车纪录

楼主: menple (阿翔)   2014-05-12 10:28:47
事情紧急,不好意思占用版面
帮朋友代po ,需要更多证据!!!!请大家帮忙!!
车祸地点:台南市大同路三段和龙宝路叉路口
时间:103年5月7日下午5点26分
肇事驾驶:张福全
警察竟然包庇肇事者,太夸张!!!!
________
以下为原文 网址:http://ppt.cc/zOht
警界大黑幕
这礼拜应该是快乐的母亲节假期,我们约定好的母亲节大餐…殊不知我们家再也无法吃到
团圆的快乐大餐…一个意外一个疏失让我们亲爱的弟弟死不瞑目。传统的乡村里面要有香
火的传递,母亲为了传递家里的香火,三个女儿之后才有弟弟的到来。为了生出一个儿子
,努力了五次,不断的希望又失望..母亲已剖腹四次,已经努力到医生拜托她不要再生产
,最后这一次为了生产弟弟,生产过程大量出血急救两个小时生命垂危之际才有弟弟的到
来。这20年来,父母亲用心良苦的教育弟弟成长,再一个月即将完成大学学业,大家欢喜
地迎接弟弟要迈入人生另一个阶段。还记得,弟弟几周前还跟家人们报告说申请提早入伍
,当完兵之后要准备结婚。更开心的说退伍后要接父亲的家业,父亲也为他建立一个新家
,弟弟欢喜地对我们说新家是他的王国。但是,这片王国已经等不到主人的到来…接到噩
耗的瞬间,摧毁父母亲期盼多年的希望,崩溃的情绪,对他们而言什么都没有了…哭着对
我们说,接下来要怎么活下去…我们再也团圆不了…过去种种的欢乐时光,仿佛昨日一幕
幕历历在目。请求各界协助,让我们家属能够得到公道…别让弟弟死不瞑目。恳请大家帮
我们转贴,我们急迫需要找到肇事者张福全。
事件如下:
台南市政府警察局归仁分局警员吴振成,小队长刘宗柏纵放肇事者张福全,致使我弟弟施
宏达含冤莫白:
(一)按警方处理交通事故案件中,应连将伤者移送医院,且应保留事故现场之完整并完成
调查,将肇事者带至警局完成笔录再交由检方处置此为标准程序。
(二)经查陈情人爱子施宏达于103年5月7日下午5点26分行经台南市大同路三段和龙宝路交
叉口,为直行车肇事者为转弯车且未依号志灯号违规左转直撞,陈情人爱子血流满地,救
护车到达即断气,到医院时已无生命迹象。(详现场图)
(三)如此为重大事故,警方应先检测肇事人是否酒驾?将肇事人带至警察局制作笔录,伤
者已死亡,应移送检方处置,然警方却连事故通联单都没有,又纵放肇事者,未依现行犯
处置,显然枉法包庇肇事人张福全,为人神共愤。
警方执法交通事故有一定标准程序,如此受害人已死亡,肇事者却不必到警方制作笔录,
警方公然放行,如此包庇,受害人家属严重抗议,请文到三日内缉凶到案,移送检方侦办
否则家属抬棺至归仁分局抗议。盼亡羊补牢速侦速拘提肇事者张福全到案,以慰死者施宏
达在天之灵。
作者: youdeserveit ( 你活该)   2014-05-12 15: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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