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 大家看过两岸协议监督条例草案了吗?

楼主: sdarkwhite (嘎嘎婷)   2014-04-03 22:02:04
以下是行政院版草案的连结:
http://ppt.cc/wFzd
刚刚大概看了一下,去掉一些宣示性的条文,
草案第6、7条规范了协议签署的四大阶段,
主管机关(陆委会)应该要向立院报告、举办公听会等向社会大众交代,
乍看之下课予行政院资讯揭露的义务,但这两条条文却欠缺法律效果的规定,
草案第8条更是明文说仅“作为协议协商、签署及执行之参考”
换句话说,就是你们当然可以尽量表达意见,
但我可以谢谢指教依法行政的不要理你。
草案第9-11条的国家安全审查机制,主要仍是由国安会及其他行政权体系主导。
第14条规定协议内容涉及法律修正,则“签署后”三十日报请行政院由立院审议,
若未涉及法律修正则由立院备查,先不谈是审议还是备查还是由行政院判断,
那如果今天立院审议不通过又怎么样呢?
第17条仅规定“视需要”跟对方重启协商,别无其他法律效果的规范。
也就是该协议还是“有效”的,并不因立院审议不过而无效,
更别提是由主管机关(陆委会)决定我们是否有这个需要了。
讲直接一点,这个版本的草案等于是把之前被批评黑箱的作为都就地合法了,
虽然监督机关应该是谁、草案内容研拟本来就可以有很多不同版本,
但这种摆明没有诚意的立法看了真的让人很心寒,
一面说接受诉求我们来立法吧!
另一面又仗着掌握著“合法化”的权力为所欲为。
再加上媒体的配合,
好像已经可以预见明天几家特定媒体的标题,
一定是“行政院接受诉求、通过两岸协议监督草案”
然后紧接着稍微报导一下对草案的批评声浪,
再轻松写意的下个结论,说学生诉求一再变动、得寸进尺啦之类的,
让已经渐渐对这个议题疲乏的民众产生厌恶感,
却绝口不提“草案内容”根本就毫无诚意。
虽然这只是草案,但加上目前代议士民意被党意绑架的情况,
我真的不敢太乐观。
女孩版的第一po就献给越来越让人失望的政府了 :(
作者: hajimechan (酱酱)   2014-04-03 22:04:00
我真的很怕最后会像酥饼大大讲的那样,政院立院都蓝党
作者: hajimechan (酱酱)   2014-04-03 22:05:00
的,最后蓝党只要制定出法案,就可以用依法行政的方式
作者: hajimechan (酱酱)   2014-04-03 22:06:00
搭上统一特快车QQ
作者: Jojam (阿子)   2014-04-03 22:08:00
他们总是用这种伎俩,可是民众很容易被混淆!超可恶...
作者: hsin627 (欣)   2014-04-03 22:10:00
烂政府
作者: kame0407 (燕雀安知鸿鹄之志 = =)   2014-04-03 22:12:00
先知总是孤寂的 未来如果真的加速统一希望大家都是既得利益者
作者: malaimalai (马来貘)   2014-04-03 22:13:00
只能说敷衍作秀蒙骗的手段超高明
作者: noovertime (敻)   2014-04-03 22:14:00
大事我做不了什么 但至少至少自己的家人靠自己讲了
作者: Keyblade (安安你好)   2014-04-03 22:21:00
到底我们还能做什么牵制这个政府?
作者: Keyblade (安安你好)   2014-04-03 22:22:00
我真的不想被统一资源全被对岸抢走!
作者: Ct730d (2016唯一支持连胜文)   2014-04-03 22:29:00
刚刚把条文看完了 虽然他写了很多 但真正实施问题会非常多
作者: kessie77 (啊哈~)   2014-04-03 22:31:00
无聊你可以看youtube去年2013.10.24服贸公听。里面桃园美发理事长都说服贸不能签.跟马说的[有利美发业]是差很多的事。利弊人家都说了
作者: kakakaka (卡四)   2014-04-03 22:31:00
http://youtu.be/_BcrYHIpKB0 目前能做就是稳住,常去立院
作者: kakakaka (卡四)   2014-04-03 22:32:00
外坐坐,能影响身边的人就尽量影响,相信内部的决策!!
作者: evelynaway (闲云野鹤)   2014-04-03 22:45:00
这个政府已经让人感到失望 权力失衡 权能失灵
作者: FranHu (大胡)   2014-04-03 22:58:00
这种版本也敢拿出来当人民是白痴吗
作者: lawliet0117 (阿伦)   2014-04-03 23:26:00
推!!
作者: Azu (M)   2014-04-04 00:10:00
就是有很多人不了解 可能真的满多人会相信的....
作者: luvyjh (luvyjh)   2014-04-04 00:25:00
推 政府还在打模糊杖
作者: linda3351635 (圆圆)   2014-04-04 00:51:00
有 完全都是会开会会开会跳过
作者: fifa186 (落叶)   2014-04-04 02:43:00
这法条其实可以不用看,只需问个问题就好:这法条可以溯及到服贸吗?如果不行,那根本就是敷衍大众的屁话。即使有了法规,政府也会凹说:新法不能溯及到服贸上,所以服贸不用审查
作者: ha99   2014-04-04 14:28:00
推!这个政府已经烂到根了!!!
作者: Consuelo (王子的玫瑰)   2014-04-04 16:02:00
推!这草案根本是呼拢人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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