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其讨论捡尸文化,不如讨论夜店文化,
毕竟强奸犯就是人渣,
不会因为对像是清醒的,或意识不清,
场所分是在夜店,或是在公园厕所,就会突然变成合理。
夜店本身算是一种成人娱乐场所,里面什么人都有,
既有卖 K他命讨生活的人,也有台政研究生写不出报告来放松的人,
当然也有寿司师傅跟护士。
去那边就是喝酒狂欢跟聊天,
有认识的更好,跟不认识的人互动也可以,
当然你要带苹果笔电去写论文也没关系.....
大家都很习惯有人醉倒这种事
而会喝醉酒的人,有些会拜托朋友,拜托家人,反正就是互相照应,
非关男女,毕竟手机跟钱包也是很值钱的,
不过无人认领的尸体也是很多,大家都见惯不怪。
然后现实就是这样,
很多不宵之徒知道这种现像,就来捡一个回去。
如果要给酒醉的人一个保护自己生命财产安全的美好环境,
要怎么样? 谴责强奸犯?
靠杯,难不成在台湾,强奸酒醉的人是合法的吗?
刑责可重呢,以前比酒驾撞死人还重?
禁止夜店营业,这......
带回警局接受保护是目前正在推广的做法,但我觉得使用者要付费。
如果隐性受害者不做功课来保护自己的话,
那就把夜店打造成啃瓜子聊天,吃快炒小菜,跟看书的美好环境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