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chiens 2014-02-15 22:25:37其实每每看到对于yahoo新闻或FB类似粉丝团下面的留言
我都觉得很不舒服,觉得嘴可以不用那么坏
当一个人被侵犯了
你却对他说活该、死好之类的话
这是一个有同理心的人会做的事吗?
如果你要说对这些人就是无法同理,那我也无话可说
或许有人或说只是网络嘴砲当个酸民,谁会当真?
但是天知道看到这些留言的是被害人、被害人朋友,还是被害人家属?
另外有一群人甚至不是因为喝得烂醉被捡尸性侵的
看到这些留言是否会开始检讨自己,造成二次伤害?
保护自己外,也多留点口德吧。
※ 引述《strellson (台语是客家话)》之铭言:
: 犯罪学有一理论称为被害者学
: 国外学者又将被害者学分为几个理论
: 沃夫干的被害者促发理论
: 无论是积极或消极的促发,被害者促发的概念即隐含在某些犯罪
: 被害者的行为,在某种程度上导致事件发生,如果没有被害者的行为或挑起
: 犯罪事件应该不会发生。
: 生活方式暴露理论
: 生活方式关系著个人是否于特定地点、时间与具有特殊人格之特定人接触
: 而不同的生活方式蕴含着不同的被害危险性,常与具危险犯罪特性之人接触交往
: 暴露于危险情境的机会越多。因此,生活方式直接影响个人暴露于危险情境里
: 也影响被害可能之高低。
: 个人被害者因素理论...
: 重复被害理论...
: 更详细的犯罪学理论,请自行参阅犯罪学书籍吧
: 最重要的是,请学会保护自己。
作者:
ffint (sa)
2014-02-15 22:27:00推多留点口德
的人来说 只要"不够保护自己"就是"活该"讨论根本对这些人没有影响 但还是希望借由讨论 可以让萤幕对面可能看到的受害者知道 有很多人不觉得这种想法是合理的
不只是夜店被捡 就算只是遇到相对没那么严重的性骚扰受害者 这种说法都是二次伤害
嘴臭也要想想 这样做打到的不只是你们瞧不起的夜店烂醉的人啊
作者:
carnie 2014-02-15 22:33:00忽然想问 国外有捡尸文化吗
作者:
Rodrigo (swinger)
2014-02-15 22:34:00留口德是必要~但是我想观看战火(茶)
作者:
loverxa (随便的人)
2014-02-15 22:34:00有为了自己爽喝到烂醉的人 那也有说了自己爽的人也很正常反正就是活该 哈哈
作者:
loverxa (随便的人)
2014-02-15 22:35:00一般人应该也能分辨什么也可能会伤害到自己
作者:
loverxa (随便的人)
2014-02-15 22:36:00连自己都不会保护自己 还奢望别人要去保护他 作梦吧
还有 前面有强调 这种话不只是伤到夜店被捡的女生对于一个可能从来没去过夜店还是被性骚扰、倾害的受害者也是有攻击性的
楼主:
chiens 2014-02-15 22:37:00嗯 我把那句打亮好了...
我也认为别人懂得推文内的想法~而这些其实是很真的话
因为他们遇到的状况都有可能被别人认为"没有保护好自己所以活该"
作者:
ny2f71 (ny2f71)
2014-02-15 22:38:00网络跟现实不同性格 意味的就是平常戴的是假面具因为说出来会被讨厌所以只敢在网络讲
作者:
loverxa (随便的人)
2014-02-15 22:38:00我针对的是"放任自己喝到烂醉的人" 其他人别脑补到自己呦
作者:
jingl (疯狂叫什么名字)
2014-02-15 22:39:00话说去夜店喝酒的攻击性要跟臭嘴嘲弄受害者的攻击性相比吗?
作者:
loverxa (随便的人)
2014-02-15 22:39:00合先叙明 ^.<
作者:
ny2f71 (ny2f71)
2014-02-15 22:39:00你想想那些仇女者 说受害人活该者 说出来很可能会被讨厌要是认识会说"女生被干活该"的人 我一定闪远远
作者:
ffint (sa)
2014-02-15 22:40:00我觉得网络跟现实不同性格真正的差异只会显现在发言上,其实内心真正的想法是不会变的,在网络上会检讨受害人的人不会在
作者:
carnie 2014-02-15 22:41:00要是认识会说"女生被干活该"的人 我一定闪远远+1111
作者:
ffint (sa)
2014-02-15 22:41:00现实的时候变得觉得不用去检讨受害人,只是不会说出来而已
作者:
ny2f71 (ny2f71)
2014-02-15 22:41:00有些话要是没有匿名的保护 酸民才不敢讲
作者:
ny2f71 (ny2f71)
2014-02-15 22:42:00还有那些常说女生黑鲍什么鲍的也会闪远远 真的很不尊重
作者:
carnie 2014-02-15 22:42:00有了网络 反而让我觉得人性本恶 而且还很会隐藏(抖)
作者:
carnie 2014-02-15 22:44:00只敢在电脑后面才变个人的也很恶烂
作者:
ny2f71 (ny2f71)
2014-02-15 22:44:00人性本恶本善都是对的 只是善恶多寡比例问题而已
作者:
ny2f71 (ny2f71)
2014-02-15 22:45:00只敢在网络上讲的就是还保有希望别人喜欢我的愿望的酸民吧有些很反社会的根本不怕在现实讲
作者:
carnie 2014-02-15 22:46:00真的敢在现实那样讲的我反而会觉得他很坦荡荡 不掩饰
作者:
ny2f71 (ny2f71)
2014-02-15 22:47:00是很坦荡荡 但我照样不会欣赏+闪远远XDDDD
作者:
carnie 2014-02-15 22:49:00就捡尸文化而言 目前应该还没哪个名人会说女生要自已负责吧
作者:
uini (那抹湛蓝)
2014-02-15 22:50:00其实不只性侵,现在被害者学是显学,被害者(不分性别)要无瑕
作者:
ny2f71 (ny2f71)
2014-02-15 22:50:00跟名气也没太大关系啦~普罗大众都很明白是非对错
作者:
Rodrigo (swinger)
2014-02-15 22:50:00911我来捡~捡走钱包后埋尸 XD
作者:
carnie 2014-02-15 22:50:00男生醉倒在那边可以拿走他皮夹里面的钱吗
作者:
ny2f71 (ny2f71)
2014-02-15 22:51:00楼上凶恶XDDDDDD
作者:
carnie 2014-02-15 22:51:00如果皮夹没钱 表示不够上进 该打XDDD
作者:
uini (那抹湛蓝)
2014-02-15 22:51:00这真的很莫名其妙。加害者有废死或人本团体帮他们发声
作者:
ny2f71 (ny2f71)
2014-02-15 22:52:00u大别提到废死跟人本啦 这又可以战好几串不是说废死跟人本不对 而是这是社会上很受争议的话题
作者:
uini (那抹湛蓝)
2014-02-15 22:52:00但被害者权益根本是进一步退十步...= =
作者:
ny2f71 (ny2f71)
2014-02-15 22:53:00明明人人都可能是被害者 被害者权益反而少人保护
作者:
uini (那抹湛蓝)
2014-02-15 22:54:00我一直都没在战性别,其实我一直是站在被害者立场的
楼主:
chiens 2014-02-15 22:54:00楼上(递咖啡)
作者:
Rodrigo (swinger)
2014-02-15 22:54:00会有废死是因为那些人看到司法官真的很烂~冤狱爆多
楼主:
chiens 2014-02-15 22:55:00呃 太慢了orz
作者:
carnie 2014-02-15 22:55:00如果一个男生会说女生被捡尸要检讨我会觉得这男的.....无言
作者:
ffint (sa)
2014-02-15 22:55:00我也可以把911捡回家(当佣人XD)
作者:
uini (那抹湛蓝)
2014-02-15 22:55:00诈骗也是,新闻永远拿受害者的学经历作文章,加害者没被检讨
作者:
Rodrigo (swinger)
2014-02-15 22:55:00去看一下判决书~就知道一狗票判决书写的超瞎
作者:
uini (那抹湛蓝)
2014-02-15 22:56:00司法官很烂干废死什么事??司法界全都废死的人马好吗!!!
作者:
carnie 2014-02-15 22:56:00我相信会上批踢踢的男生 不会乱捡尸的! 大家说对不对?
作者:
Spell16 (晒太阳的翻车鱼)
2014-02-15 22:57:00Chiens版友,你这篇的推文底下好干净啊QQ
作者:
ny2f71 (ny2f71)
2014-02-15 22:57:00911你还是快逃吧XDDD
作者:
ba3932 (猫腻号:)
2014-02-15 22:57:00谁跟你说司法界全废死...
我觉得捡尸的该死 被捡的也有点问题 我完全不想靠近该场所
作者:
carnie 2014-02-15 22:57:00捡尸这行为本来就不能合理化了 一旦合理化还得了喔 离谱
作者:
ffint (sa)
2014-02-15 22:57:00我是觉得有些人抱着"因为性侵多数是女性所以你们才争取,如果
作者:
ny2f71 (ny2f71)
2014-02-15 22:58:00司法界没有都是废死的人马吧 不过司改会跟废死很多律师
作者:
uini (那抹湛蓝)
2014-02-15 22:58:00好吧,99%的司法界都是主张废死的,大头都是废死的
作者:
ba3932 (猫腻号:)
2014-02-15 22:58:00废死的占少数吧~
作者:
ffint (sa)
2014-02-15 22:58:00是男生被怎样你们就会开始酸他"这种想法的发言真的很囧,这
作者:
mooor (肚乱抖公主)
2014-02-15 22:58:00其实这种话题我真的很讨厌看,明明很简单的道理但很多人就是
作者:
ffint (sa)
2014-02-15 22:59:00根本就不是性别的问题啊!!!
作者:
ny2f71 (ny2f71)
2014-02-15 22:59:00主要是有人看见"喝酒醉"跟"女权"就乱跳针开砲= =
作者:
Rodrigo (swinger)
2014-02-15 22:59:00司法官烂~就可能再来江国庆、苏建和~这就是他们的理由
作者:
mooor (肚乱抖公主)
2014-02-15 22:59:00不明白.看了挺心痛的.(但是常又手贱点几篇进去XDD)
其实只是显示自己“要是遇到跟我无关的问题我才不理勒”的人格而已
作者:
ny2f71 (ny2f71)
2014-02-15 23:00:00讨厌喝酒就讨厌喝酒 跟原原po要讨论的方向不一样
作者:
Rodrigo (swinger)
2014-02-15 23:00:00八卦就是年轻一代的越是学法律~就越支持废死 @@
作者:
uini (那抹湛蓝)
2014-02-15 23:00:00之前关注被害者人权时看到许多报导司法界大人物都主张废死
作者:
uini (那抹湛蓝)
2014-02-15 23:01:00可能我因此产生刻板印象了...但看整个司法走向是废死啊
作者:
ba3932 (猫腻号:)
2014-02-15 23:01:00我学法律我没支持废死啊...干嘛一定要一竿子打翻一条船
作者:
ny2f71 (ny2f71)
2014-02-15 23:01:00我想冤狱还是一大要素吧 因冤狱而死真的很惨
台面上很多学者的确有废死之理想,但相反意见也不在少数
只不过那些大头可能说话大声,掌握出题,教科书热卖XD
喝烂醉就是烂,扯女权说女性为什么不能喝烂醉也很奇怪
作者:
ba3932 (猫腻号:)
2014-02-15 23:02:00其实废死某些论点满有道理的,只是目前台湾社会司法都不适合
作者:
mooor (肚乱抖公主)
2014-02-15 23:03:00喝得烂醉不代表就该被乱干,这么简单的道理为啥就是不懂啊
作者:
ny2f71 (ny2f71)
2014-02-15 23:03:00Ba大!!!(握手) 你说的没错 台湾现状不适合
作者:
ny2f71 (ny2f71)
2014-02-15 23:04:00司法改革才是现在的重点
作者:
mooor (肚乱抖公主)
2014-02-15 23:04:00好像喝醉就可以用性侵惩罚似的
作者:
ba3932 (猫腻号:)
2014-02-15 23:04:00而且为什么我念的教科书对废死的观点都不太敢提啊XD不然就是只有说台湾民众目前不支持废死不提自己观点
作者:
ny2f71 (ny2f71)
2014-02-15 23:05:00确实有最好的状况但是台湾短时间内根本做不到
作者:
ba3932 (猫腻号:)
2014-02-15 23:05:00黑白书啊~还有一些犯罪学经典也都草草带过XD
作者:
eternia0920 (我ä¸æœƒç”¨æ°´çƒ( ̄□ ̄||)a)
2014-02-15 23:06:00这么多篇 推这篇"留点口德"
作者:
ny2f71 (ny2f71)
2014-02-15 23:06:00因为写出来有可能会被不同意见的人批评吧?教科书还是要客观然后无争议比较安全XD
作者:
mooor (肚乱抖公主)
2014-02-15 23:07:00很多事本来就跟女权有关啊.被二度伤害的大多是女性怎会无关.
作者:
ny2f71 (ny2f71)
2014-02-15 23:07:00唉唷moor大 刚才大家都故意不跟他战了XD
作者:
ba3932 (猫腻号:)
2014-02-15 23:07:00那本是大家都有的,不读感觉就输给别人噗XDD
作者:
Rodrigo (swinger)
2014-02-15 23:08:00A大~现在不能处罚不检点的女性啦!但可以羞辱或骂破麻 (茶)
作者:
ny2f71 (ny2f71)
2014-02-15 23:08:00反正是非对错尽在人心 他坚持我们也不能怎样
作者:
mooor (肚乱抖公主)
2014-02-15 23:08:00噢是呦^^" 对不起,我刚醒来看到就随手战了一下XDD
作者:
mooor (肚乱抖公主)
2014-02-15 23:09:00因为我对废死没fu,对不起插不上话XDD
作者:
ny2f71 (ny2f71)
2014-02-15 23:10:00废死是个好议题 可是讨论的人必须先做功课才会了解状况因为牵涉的部分比较专业 所以很少看到人讨论@@
作者:
mooor (肚乱抖公主)
2014-02-15 23:11:00不如来讲网络上讲真话的问题,我想到以前的"原来他是战神粉丝
作者:
ba3932 (猫腻号:)
2014-02-15 23:11:00推楼上,虽然我不赞成废死,但是不觉得废死的论点都很糟糕
作者:
uini (那抹湛蓝)
2014-02-15 23:12:00我相反,我赞成废死理念,但我讨厌废死团他们砲加害者的手段打错....砲被害者...-///-
作者:
ffint (sa)
2014-02-15 23:13:00我觉得很多废死团体跟人本一样讨厌啊!
作者:
ny2f71 (ny2f71)
2014-02-15 23:13:00我是在司法体制完善的状况下才支持废死
作者:
mooor (肚乱抖公主)
2014-02-15 23:13:00想当初战神一出一呼百应,结果有事时一堆人就说他推战神只是随口嘴砲一下,其实网络跟真时是不一样的(奶罩奶罩奶罩),笑死
作者:
Rodrigo (swinger)
2014-02-15 23:13:00我是认为只要无期徒刑变真。无期徒刑~废死其实可以考虑@@
作者:
uini (那抹湛蓝)
2014-02-15 23:13:00现在说战神我只想到s....@@
作者:
ny2f71 (ny2f71)
2014-02-15 23:14:00但有些支持废死的人说的话比较有道理 也是有可以参考的
作者:
yaokut ( )
2014-02-15 23:14:00因为人死不能复生阿 X
作者:
ffint (sa)
2014-02-15 23:14:00我对废不废死并没有太大意见(基本就是个不管世事的死老百姓)
作者:
ffint (sa)
2014-02-15 23:15:00可是很多支持废死的人讲不出个所以然只是一直在鬼打墙的说要
作者:
ny2f71 (ny2f71)
2014-02-15 23:15:00话说黑白书到底是哪本Q Q 呼唤911~~~
作者:
ba3932 (猫腻号:)
2014-02-15 23:15:00黑白书是林山田出的~XD
作者:
ba3932 (猫腻号:)
2014-02-15 23:16:00所以废死有很多其他论点啊XD还有其实枪杀更花钱之类的
作者:
ny2f71 (ny2f71)
2014-02-15 23:16:00喔喔喔!谢谢BA 是刑与思跟刑法那几本囉?
作者:
ny2f71 (ny2f71)
2014-02-15 23:17:00真的跟圆仔很搭无误XDDDDDD
作者:
yaokut ( )
2014-02-15 23:17:00很多时候,受害者要先证明自己做到百分百的防范措施
作者:
yaokut ( )
2014-02-15 23:18:00才能理直气壮的说自己是受害者,但就算做到百分百的防范
作者:
ny2f71 (ny2f71)
2014-02-15 23:18:00真的吗 怎么可能百分百防范= =
作者:
mooor (肚乱抖公主)
2014-02-15 23:18:00我讲的是这版以前的一系列围殴战神文,超精彩哈哈.忘了title.
作者:
Spell16 (晒太阳的翻车鱼)
2014-02-15 23:19:00奶罩????
作者:
ba3932 (猫腻号:)
2014-02-15 23:19:00就刑法通论(上跟下)也有出刑法各罪论(刑分我觉得没这么经典
作者:
yaokut ( )
2014-02-15 23:19:00笑)看某些推文就知道啦!要先百分百做到该做的防范措施,否
作者:
ny2f71 (ny2f71)
2014-02-15 23:19:00这说法也太可爱了XD 可是看起来易读性不高?
楼主:
chiens 2014-02-15 23:19:00应该是指blah吧XDD
作者:
mooor (肚乱抖公主)
2014-02-15 23:19:00就是有女发现暧昧者的推文挺机歪,所以冷掉.然后有些人就帮暧
作者:
ny2f71 (ny2f71)
2014-02-15 23:20:00日本还是哪个国家好像还有吊刑 听说这是很人道的方式?
作者:
mooor (肚乱抖公主)
2014-02-15 23:20:00昧者护航说网络说的话别太介意之类的.
我不认同喝烂醉路倒被性侵活该,但我觉得拿女权来说女性
作者:
uini (那抹湛蓝)
2014-02-15 23:21:00挪威杀人魔的例子值得观察,挪威已废死,看他们怎么处理他吧
作者:
yaokut ( )
2014-02-15 23:21:00网络说过的话,才是最真实的吧 XDDDD
作者:
uini (那抹湛蓝)
2014-02-15 23:22:00我很好奇要养他后半辈子,先进的挪威怎么应付他各种要求
作者:
mooor (肚乱抖公主)
2014-02-15 23:22:00(对不起最近没太常发露文章只能讲古噗)
如果挪威监狱里过的比监狱外还舒服,那真的很奇怪...
作者:
ny2f71 (ny2f71)
2014-02-15 23:23:00天啊是在说杀了77个人的那个吗= = 好惊人的数字
作者:
uini (那抹湛蓝)
2014-02-15 23:24:00杀人杀爽爽,入狱不必缴税不必找工作有吃有喝有娱乐
作者:
ny2f71 (ny2f71)
2014-02-15 23:24:00那就让他绝食吧...他自己要绝的= =
作者:
ny2f71 (ny2f71)
2014-02-15 23:25:00挪威如果放纵他 要是出现一堆犯罪者怎么办= =
作者:
ny2f71 (ny2f71)
2014-02-15 23:27:00啊~不过这样讲也有失公允 两者相关小
作者:
ba3932 (猫腻号:)
2014-02-15 23:28:00其实那个杀人犯应该是人格异常,基本上不太会因为威吓手段停止行为,但是会想办法不被抓到(我猜的,没去研究他
作者:
ny2f71 (ny2f71)
2014-02-15 23:31:00他还有申请大学耶 引起很大的反弹后被拒绝我也没那个胆子跟他当同学^^"
作者: lodestar 2014-02-15 23:35:00
推口德和同理心 留言出于善意或恶意 后果都要考虑
作者:
loverxa (随便的人)
2014-02-15 23:41:00留言需要考虑后果 喝烂醉躺路边都不用考虑后果 颇呵与其呼吁别人留言(可能)造成别人伤害 不如去呼吁 不要在复
作者:
yaokut ( )
2014-02-15 23:42:00有些人又不是喝烂醉受害的,为何要遭受二次伤害呢?
作者:
carnie 2014-02-15 23:42:00那你会想去夜店门口呼吁吗
作者:
loverxa (随便的人)
2014-02-15 23:42:00杂场所陷入(可能)会造成自己伤害的情形 这才是治本吧
作者:
yaokut ( )
2014-02-15 23:43:00这篇希望有口德的重点着重于黄色那段吧!断章取义并不好喔
作者:
loverxa (随便的人)
2014-02-15 23:43:00没有阿 呼吁留言的才该去吧 哈哈
作者:
loverxa (随便的人)
2014-02-15 23:44:00对了 我是针对"喝得烂醉被捡尸性侵"其他人别对号入座哦^.<
作者:
mooor (肚乱抖公主)
2014-02-15 23:44:00"今晚的我,没有视线"
作者:
Spell16 (晒太阳的翻车鱼)
2014-02-15 23:44:00看不到重点或抓错重点的多着呢XDD
作者:
yaokut ( )
2014-02-15 23:44:00这篇讨论的明明就是其他状况的受害者,你偏偏要脑补成
作者:
yaokut ( )
2014-02-15 23:45:00他讨论的是喝醉躺路边的不用检讨? 这让人很傻眼耶
作者:
Spell16 (晒太阳的翻车鱼)
2014-02-15 23:45:00今晚的我,没有视线XDDDDDDDDDD
作者:
ny2f71 (ny2f71)
2014-02-15 23:46:00今晚的我,没有视线是怎样啦XDDDDDDDDDDD
作者:
yaokut ( )
2014-02-15 23:46:00我的确不太需要检讨自己XD 没喝烂醉,也没去捡尸~更没脑补
作者:
loverxa (随便的人)
2014-02-15 23:47:00评论单一事件还要怕不同情形的人脑补成成自己 那也够麻烦了
作者:
ffint (sa)
2014-02-15 23:47:00这篇还能抓错重点颇呵
作者:
yaokut ( )
2014-02-15 23:47:00L大,建议你多看几次黄色那一段。那段真的不难理解,多看几
作者:
yaokut ( )
2014-02-15 23:48:00次就可以懂了~如果需要翻译米糕,我帮你跟小叮当借借看
作者:
uini (那抹湛蓝)
2014-02-15 23:49:00要女生不去? 如果真的要一劳永逸,就完全禁掉这种店不是更好
作者:
loverxa (随便的人)
2014-02-15 23:49:00不就怕其他不同情形的性侵被害者对捡尸评论 对号入座
作者:
ny2f71 (ny2f71)
2014-02-15 23:49:00今天似乎很多人需要 哆拉a梦要缺货了
作者:
yaokut ( )
2014-02-15 23:49:00人家讨论的是黄色那段,所以请留口德。你硬要扯到喝烂醉的
作者:
ny2f71 (ny2f71)
2014-02-15 23:50:00活该死好感觉就是棒打落水狗 其实很残忍
作者:
yaokut ( )
2014-02-15 23:50:00你确定不需要小叮当的翻译米糕吗? @@ 还是连翻译米糕都没用
作者:
yaokut ( )
2014-02-15 23:54:00建议中文/英文/韩文/日文/泰文都来一份 (喂?!
作者:
ffint (sa)
2014-02-15 23:55:00水大~难道不提供拼音版本吗?XDDDD
作者:
mooor (肚乱抖公主)
2014-02-15 23:57:00还是出点字版吧
作者:
u83vm06 (u83mv06)
2014-02-15 23:58:00推口德与同理心
作者: lodestar 2014-02-16 00:00:00
喝烂醉等行为是风险判断的问题 没说过不用考虑后果 但这
作者: lodestar 2014-02-16 00:01:00
跟犯罪行为是独立的 看到犯罪行为对受害者是否为出于善意
作者: lodestar 2014-02-16 00:04:00
提醒我觉得不难分辨 但看到犯罪却着重在呼吁受害者这很怪
作者:
edwsica (Null)
2014-02-16 01:01:00我被性骚扰超多次 没有一次是在夜店 大部分都是一般公众场合 就连路上搭讪我的陌生人也没有人对我性骚扰过 变态
作者:
edwsica (Null)
2014-02-16 01:02:00就是变态没什么好说的 走到哪里都是变态不会只在夜店变态
作者:
edwsica (Null)
2014-02-16 01:03:00我在夜店遇到的/路上被搭讪的台湾男性对我都超级gentleman
作者:
edwsica (Null)
2014-02-16 01:04:00变态是不分场合的 评论这种事情的人根本就是潜在的变态会说女生活该的人八成自己也很想捡一个...........
作者: vvv1213 (olaf) 2014-02-16 01:10:00
推留口德
作者: minicheertkd 2014-02-16 01:11:00
"评论这种事情的人根本就是潜在的变态" XDDDDDDDDDDD
作者:
evilsura (The Show Must Go On)
2014-02-16 10:59:00某L板友,你实在不配也没资格用“合先叙明”这四个字。
作者: minicheertkd 2014-02-16 11:36:00
怎样才配够资格用那四个字??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2014-02-16 11:49:00推口德。我也几乎不会口出恶言。
作者:
evilsura (The Show Must Go On)
2014-02-16 13:29:00哦,分身还是本尊出来了?(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