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 台湾的刑罚真是太轻了

楼主: hosinolove (林小帕)   2013-11-29 10:21:09
※ 引述《wn588 (fulfilled)》之铭言:
: 我猜我回这篇大概大多数的版友会不认同
: 但自己念了几年的法律
: 实在是很想让大家看看不一样的想法。
: 叶先生的事件因为判决出炉,近几日引起很大的讨论
: 但是其实六年这个刑度已经算是重判了
: 原因前几篇的文章底下推文都有写
: 因为当时的条文刑度的确不如现在高
: 更没有规定死刑
: 我明白多数人都会希望有因果报应
: 认为杀人偿命乃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 但是既然我们生活在法治国家
: 不就应该要尊重由"我们自己"选出来的立法者所制定的法律吗?
: 而且,一个案件在适用法律的时候
: 不能单用"人民法感情"(白话来说,就是人民的感觉)去决定刑度
: 而是需要在法条所规定的范围内去斟酌
: 考量的内容包含了犯罪人的动机、手段、智识程度、悔意......等等
: 虽然台湾近年出现了不少所谓的恐龙法官
: 但我相信绝大多数的法官都是战战兢兢的在岗位上严格的认识用法。
: 叶少爷被判六年
这个案件叶少爷被起诉的的是这一条:
中华民国刑法第185条之3第2项
服用毒品、麻醉药品、酒类或其他相类之物,不能安全驾驶动力
交通工具而驾驶者,处 2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并科 20
万元以下罚金。
因而致人于死者,处 1 年以上 7 年以下有期徒刑;致重伤者,
处 6 月以上 5 年以下有期徒刑。
又因为他是一个酒驾行为造成2人死亡,即没有什么多死一个人就多并一罪的问题,
顶多是在1~7年内量刑加重,所以最后判6年真的是非常高...
或许很多人觉得这是法律定的太轻,但如原PO所说,
这是考量很多因素后定出来的刑度。
就不牵扯到太深的讨论,简单讲:
就算是一般意外车祸,也只能用过失致死罪论断:
第 276 条
(过失致死罪)
因过失致人于死者,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二千元以下罚金。
从事业务之人,因业务上之过失犯前项之罪者,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
役,得并科三千元以下罚金。
刑度最多就两年,这种车祸事件通常经过记者的渲染之后,
也可以让民众觉得被告判刑太轻,
但换个角度想,一般人自己未来也不是永远不可能涉及这一条,
EX:疏忽发生的车祸、不小心推倒别人摔伤死亡等等等。
考量被告的主观心态、恶性、再犯可能等因素后,这样的刑度我想是适当的,
需要如此过度责备法官、法律或加害被告吗?
: 我认为,真的不是法官轻判或是收贿或是有任何的职务懈怠
: 而是因为条文就真的是那样规定的啊!!!
: 有人就质疑了
: 那为何不把刑法的刑度调得重一点呢?
: 立法者为了顺应民情
: 的确在诸多的酒驾撞死人案件后
: 修改了酒醉驾车以及肇事逃逸的刑度。
: 现行的法律下,只要喝一点点酒(酒精浓度0.25毫克)就会触刑法
: 若因此撞死人了,也会有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 应该够重了吧?
: 但真的有因此完全防止酒驾的事件发生吗?
: 法律,单就刑法而言好了
: 用途并不单单只在吓阻犯罪
: 若是重刑能够完全的吓阻犯罪
: 那我想也不需要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拘役或罚金等其他处罚方式了
: 只要一个死刑就好了
: 偷了钱,死刑
: 伤了人,死刑
: 骂了人,死刑
: 那法官也不用老是因为判刑的轻重问题被民众骂翻了。
: 但既然现行法律如此规定
: 而且也用了这么久
: 我想立法者在制定之初一定秉持这某种良善的立意
: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
: 刑法绝对是维持社会秩序的最后一道关卡
: 法律是社会安定的重要因素
: 但我们不能只奢望法律带给我们没有犯罪的社会。
: 假设我们生活的空间是一栋公寓
: 一开始的每个我们都是生活在顶楼
: 看得见阳光,呼吸得到最新鲜空气;
: 而底层则是犯罪。
: 在每一层楼之间都有防护网避免我们坠落至底层
: 这些防护网们所代表着
: 就是我们所知悉的家庭、学校、社区、朋友、矫治机关、警察机关、社福机关...等等
: 最后一层防护网,才是法律。
: 每一层防护网如果架设得够严密、够坚固
: 我们便会在不小心失足时,在上层就被承接住
: 无庸坠落到底层
: 因此强建国家和家庭系统,才是整治社会的有效方法
: 所以不要再说法律订不够严、法官判不够重
: 因为法律存在的目的不一定是惩奸除恶
: 若真要有应报因果,那直接包青天重出江湖不是更快?
: 也不要再说法律只保护坏人
: 因为如果大家所指的法律是指刑法
: 那么刑法,不管是惩罚、吓阻、还是矫正效果
: 都是用在那些需要的人身上。
: 啊其实我也真的不是法律非常厉害的人
: 只是很想把自己的想法与大家分享
: 打得落落长的真抱歉
: 也欢迎大家不吝指教 :)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2-01-29 10:23:00
我其实很怕哪天喝了半碗姜母鸭,不小心撞死人,刑度就从过失致死的最多两年跳到酒驾的最多十年了-0-
作者: overmaster (YES)   2012-01-29 10:55:00
很多人只凭感觉判断
作者: QchchQ (情比金坚)   2012-01-29 11:11:00
对偏激的人 在理性也说不过她
作者: Faye88 (地图)   2012-01-29 11:18:00
怕的话不要喝酒阿,人命用十年补偿还不够勒
作者: cheuky (阅河guesthouse@台南)   2012-01-29 11:27:00
喝半碗姜母鸭汤跟喝一瓶whisky有差吗 坐出租车就解决
作者: cheuky (阅河guesthouse@台南)   2012-01-29 11:29:00
这跟刑度有什么关系吗 反正跟公共安全有关系的 标准本来就
作者: cedric6315   2012-01-29 11:31:00
推。当某些刑法上的原则开始被过度的例外取代的时候,没人能保证往后其他人用自己的例外铳康你...
作者: cheuky (阅河guesthouse@台南)   2012-01-29 11:31:00
拉高 不然谁会鸟?
作者: yinglian (特级小主厨)   2012-01-29 12:01:00
再怎么拉高都得符合罪刑法定原则避免过与不及吧?
作者: cheuky (阅河guesthouse@台南)   2012-01-29 12:09:00
题外话 我舅舅在香港被抓酒驾 被罚什么我不太清楚 不过
作者: cheuky (阅河guesthouse@台南)   2012-01-29 12:10:00
法官要求我舅舅两个小孩要出席听判决 当场立刻给我两个表弟
作者: cheuky (阅河guesthouse@台南)   2012-01-29 12:12:00
一个机会教育 让两个国小生爸爸酒驾的后果跟惩罚 只能说
作者: cheuky (阅河guesthouse@台南)   2012-01-29 12:13:00
老的讲不听 就从小的扎根 也是个不错的方法
作者: her0418 (晓枫)   2012-01-29 12:14:00
喝有酒的东西,不管有多少,不要上路很难吗...一直拿姜母鸭的例子出来救援都知道姜母鸭里面有酒味了,坐出租车或走路很难?硬要说规定不合理,什么鬼心态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2-01-29 13:11:00
我只是随便举姜母鸭的例子,菜里有放酒你吃不出来的例子多得是,有时就不是故意而且事实上根本不会影响行车这种人被罚到才叫衰..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2-01-29 13:12:00
N年前就有研究报告指出,酒驾肇事的通常都是0.55以上,罚0.55以上的人我当然没意见,但99%的人如果喝到0.5都没事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2-01-29 13:13:00
你罚一个喝了0.15的人的刑罚基础在哪里?没有任何立法基础只凭民粹罚人,那叫暴政不是民主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2-01-29 13:18:00
用嘴巴讲讲,叫那些作恶的人都死一死当然很爽,但要立订一个罚责,却仅凭好恶却不论是非,绝对不是负责任的做法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2-01-29 13:19:00
PS据我所知,很多排骨汤里也会放米酒而且保证你喝不出来
作者: imoimo ( )   2012-01-29 13:23:00
这种情况点菜时可以先问清楚,哪些料理有放酒的不点就像有的人过敏不吃海鲜或不吃奶类,点菜前都会问那样,料理里有放酒也可以问啊
作者: Sioli (客人)   2012-01-29 13:23:00
sn你这问题有两个...一个是酒测标准会不会过于严格
作者: imoimo ( )   2012-01-29 13:24:00
我有日本朋友对酒过敏,所以她每次外食都会问
作者: Sioli (客人)   2012-01-29 13:24:00
第二个是如果故意把自己喝到挂,以不能以醉了不是故意来开脱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2-01-29 13:26:00
我要讲的就是现行酒测标准太过严苛且不现实,有多少人每次去每家餐厅都会先问每一道菜有没有含酒料理?第二个问题刑法上一直都有解答,这种故意喝到挂去撞人的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2-01-29 13:27:00
200%是故意杀人,跟过失没有关系喝到0.55以上明显是有喝酒而且过量不宜开车,有数据为证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2-01-29 13:28:00
0.15的标准基础在哪里?没有,只是为了顺应大众喜好
作者: Sioli (客人)   2012-01-29 13:29:00
那就来了 如果认定他是故意杀人,两人六年不会太轻吗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2-01-29 13:30:00
故意杀人请看刑法第271条,不是第185-3条
作者: patrick08 (嘿嘿哈)   2012-01-29 14:03:00
所以刑度上限应该更高,既然有人对法官这么有信心
作者: patrick08 (嘿嘿哈)   2012-01-29 14:04:00
其实最大值高ㄧ些有差吗
作者: patrick08 (嘿嘿哈)   2012-01-29 14:06:00
犯罪情节轻的法官自然会斟酌,不用怕不小心触法就重判
作者: patrick08 (嘿嘿哈)   2012-01-29 14:07:00
不过对那种撞死人还理直气状,开庭顺便骂家属的
作者: patrick08 (嘿嘿哈)   2012-01-29 14:08:00
最大值只有10年说的过去?
作者: patrick08 (嘿嘿哈)   2012-01-29 14:09:00
他妈你时间还真是值钱,10年抵人ㄧ辈子
作者: patrick08 (嘿嘿哈)   2012-01-29 14:11:00
上面有人说怕喝姜母鸭撞死人被重判,你在说笑话吗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2-01-29 14:12:00
其实我也支持酒驾肇事要重罚、最好还不给假释,但酒驾标
作者: patrick08 (嘿嘿哈)   2012-01-29 14:12:00
他妈的这法则有最大值也有最小值阿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2-01-29 14:13:00
国人高,也不该从0.55降成0.15最小值是3年好吗?还是你觉得3年很轻?过失致死最重也才2年!
作者: patrick08 (嘿嘿哈)   2012-01-29 14:14:00
不小心害死ㄧ个人,三年真的是公道价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2-01-29 14:14:00
你真的知道车祸的过失是怎么认定的话就说不出这种话了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2-01-29 14:15:00
实务上除非你好好停在那里等红灯,却被人从后面追撞,或者你开在高速公路内侧车道忽然有人从分隔岛钻出来被你撞死,不然交通事故90%都是双方各打50大板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2-01-29 14:16:00
也就是说你只要发生车祸,就算是对方撞你、闯红灯,你有过失的机率也很高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2-01-29 14:19:00
你能想像今天在餐厅喝了两碗没酒味的排骨汤,开车上路在十字路口莫名其妙被超速的机车撞,对方死了,结果你酒测没过所以被"轻罚"三年?
作者: imoimo ( )   2012-01-29 14:26:00
s大上面说的情况是真实案例的吗?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2-01-29 14:27:00
0.15的标准今年6月上路,最近天气又冷了,很适合喝汤,可以等著看看。不过就理论上是完全可能发生的
作者: imoimo ( )   2012-01-29 14:28:00
我觉得人人都有可能犯罪(包括奶粉放盐这种事)
作者: imoimo ( )   2012-01-29 14:29:00
如果喝姜母鸭有可能会撞死人,那这样真的很危险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2-01-29 14:31:00
你说的我同意,所以如果喝了十碗姜母鸭醉了撞死人,那被罚很合理,跟喝酒一样,但现在的标准并不是这样。
作者: imoimo ( )   2012-01-29 14:35:00
喔我的意思是说,这样人人都有可能成为酒驾肇事者,很危险
作者: imoimo ( )   2012-01-29 14:36:00
因为一般人不会想到喝个姜母鸭可能会杀人危险是指"增加了自己成为犯罪者的风险"
作者: imoimo ( )   2012-01-29 14:37:00
我没吃过姜母鸭所以不懂那种料理酒精有多重,如果真的是会引发肇事那这样很多人都可能开车撞死人?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2-01-29 14:38:00
若吃了姜母鸭而"醉"导致撞死人,该负酒驾致死责任我赞成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2-01-29 14:39:00
现在问题是酒驾标准越来越低,一不小心就会中标,但实际上那样含量的酒精对车祸发生与否其实没有影响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2-01-29 14:41:00
以数据来看,假设喝到10碗姜母鸭,就可能引起酒醉车祸,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2-01-29 14:42:00
那就该以酒驾罚(就0.55标准),可现在明明只喝半碗,离可能肇事的十碗还很远,就会被认定酒驾,不是很奇怪的是吗事
作者: imoimo ( )   2012-01-29 14:43:00
了解~~感谢说明~~
作者: yiro (小峱峱分身的orz 我现在)   2012-01-29 15:16:00
我公公就因为被抓一次酒驾后就再也不敢喝酒开车我觉得这法修得真好
作者: shyKR (豆苗)   2012-01-29 15:56:00
应该要从预防酒驾做起,而不是一昧加重刑度
作者: shyKR (豆苗)   2012-01-29 15:57:00
毕竟法律都是弥补事后,事前预防更重要
作者: yylane (蔡小猪的妈)   2012-01-29 16:07:00
所以酒驾重罚的问题是出在检测标准太低,还是出在刑罚不可
作者: yylane (蔡小猪的妈)   2012-01-29 16:08:00
以因此太重?因为检测值偏低不合理,要检讨的是检测标准,还是刑度?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2-01-29 16:50:00
是检测标准唷!刑度我觉得范围可以宽广一点
作者: liberating   2012-01-29 19:17:00
s大 月旦还是台湾法学最近有教授刊登有关酒驾的文章~
作者: abububu (大胆刁民)   2012-01-29 19:43:00
推~
作者: s96422 (ˊ_>ˋ)   2012-01-30 01:10:00
作者: angelgift (㊣↖煞气a童书研究学者↗)   2012-01-30 02:30:00
酒驾致死根本是蓄意杀人阿 你吃姜母鸭不会不要开车喔
作者: Nadialove (仆はKinKiKidsが大好きだ)   2012-01-30 14:08:00
吃姜母鸭不会去坐出租车喔 哪里奇怪 不要喝 喝了就不别开车 很难吗 为什么一定要喝半碗再开车
作者: Licaca (壮志骄阳)   2012-01-30 14:23:00
酒驾肇事的通常都是0.55以上?既是通常.就不是绝对.每个人体
作者: Licaca (壮志骄阳)   2012-01-30 14:25:00
质不同.要是有人0.15就能肇事了.以被害者角度看.罚不叫民粹
作者: Licaca (壮志骄阳)   2012-01-30 14:32:00
如果酒驾一律没收交通工具.看看能否让酒驾少一点.毕竟不是
作者: Licaca (壮志骄阳)   2012-01-30 14:35:00
人人都有那么多钱不停的买车.屡犯的刑度也该再更加重更多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3-02-01 10:27:00
你非要执著文字游戏我也没办法,我要强调的是0.55只是个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3-02-01 10:28:00
开始容易因酒精造成车祸的基础数值,倘若为求保险,想调降到0.4也OK,但0.15数值哪里来?没有任何标准,只是为顺应大众喜好而已。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3-02-01 10:29:00
一堆人看不懂我强调姜母鸭的意思,等你哪天在餐厅吃了完全没酒味的菜,结果回家路上酒测没过就懂我担心的点了
作者: Park (帕克)   2013-02-02 21:02:00
不是每个地方都可以轻易叫到出租车 不要从台北看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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