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这讨论串
我有很多想法想分享
举个最近的时事来说好了
林克颖在英国被抓到了耶
喔 抓到了 好厉害喔
然后呢
带回台湾来,酒驾致死我看判个2 ,3年
了不起潜逃多加ㄧ点时间
外国人可以有假释权利吗
嗯,关这ㄧ点时间结束,他又开心回家乡了
至于那个送报生勒,算了,死都死了
人家凶手都被抓去关个几年了
你也该暝目了,家人也该放下了
现在司法很夯的ㄧ条概念叫修复式司法
犯罪之后不是报复惩罚,而是抚平伤痛
而是使犯错者有更生的机会好吗
以上的违心之论我打的真是痛苦
老实说法律最基本的概念是保障人权不是吗
我希望这社会的治安是我可以信任的
我希望我出门能够不被酒驾撞死
我这小老百姓的基本要求
难道不是这国家的法律应该保护我的吗
法律是行为的最后ㄧ道防线
悲观的我认为这社会败类很多
要是连最后ㄧ道防线都这么宽松了
以后谁半夜还敢出门
安全回家算你运气好
被撞死算你衰
两条方案
甲方案酒驾致死可处无期
乙方案酒驾致死最高七年
以我对人性的了解
甲方案酒驾肇事率绝对下降
说真的ㄧ条邢事案件
被害者和加害者双方
屁眼想也知道要从被害者角度优先考虑
犯罪率的下降绝对是第一重点
他妈的什么犯后态度有无悔意更生机会的
关我鸟事
以下那ㄧ个人,这辈子最爱的人被撞死了,还可以考虑肇事者的更生机会的
我真的没那么伟大
我唯一的希望是,犯罪率能下降
治安能更好
乱世用重典
难道不是最直接最符合人性吗
还是真有这么多人把人性看的如此圣洁
※ 引述《Medus (new)》之铭言:
: ※ 引述《NOTHINGES (肥蛇蛇推便便)》之铭言:
: : 每次看新闻都这么觉得
: : 叶人渣杀死三个人只判6年
: : 他的时间好值钱 关2年就能抵得上一个平民一条命一个家庭
: : 杀女婴事件的伯母也是 大概也只判个几年吧
: : 小女婴不愿意吃又不得不吃的痛苦 一出生就吃海水 活活吃到死的痛苦 算什么?
: : 我很愿意捐100KG的精盐 免费1天1KG让那个女人在坚狱里吃盐吃到死
: : 还有坐月子中心将婴儿活活闷死的护理师
: : 大概也是关个几年罚个几万元 这件事就结束了
: : 她继续可以过她幸福快乐的人生
: : 都牵涉到人命了
: : 为什么还要被轻轻放过
: : 为什么台湾的法律总是要一直给人渣第二次机会?
: 我觉得攻击他者很简单,不过立法委员也是大家选出来的,有时也要反思一下....
: 希望大家下次大选都能选出理智的立法委员。
: → NOTHINGES:那些学法律的法官还以为自己是做善事的 根本是人渣帮凶 11/28 14:41
: N大大你好,最近我家小弟在念公民,所以我有时候也会陪他一起念,
: 现在的公民内容真的不错,我那个时代的公民只谈到机会成本,
: 现在的公民包罗万象,所以我也学到一点法律观念,跟大家分享
: 有错请大家指正
: 如果事实判定是过失致死,你觉得刑罚太轻,那应该去找立法委员修法才对,
: 这一点跟法官没关系吧,毕竟最高刑期就摆在那。(刑法276两年)
: 酒驾致死的问题也是,刑度跟故意杀人没办法比,
: 除非你叫立法委员修法提高刑度(我也赞成),否则法官根本就没关系。
: 或许有人会说,酒驾本来就会遇见到可能撞死人,主观根本就等同故意杀人,
: 应以刑法271论处
: 事实上也有少数学说赞成这么认定,
: 不过刑法法条写明了,依样需要大家选出立法委员去改,似乎也跟法官没关系。
: 第 13 条 行为人对于构成犯罪之事实,明知并有意使其发生者,为故意。
: 行为人对于构成犯罪之事实,预见其发生而其发生并不违背其本意者,以
: 故意论。
: 第 14 条 行为人虽非故意,但按其情节应注意,并能注意,而不注意者,为过失。
: 行为人对于构成犯罪之事实,虽预见其能发生而确信其不发生者,以过失
: 论。
: 另外,我弟的公民课本也说,从以前古代的纠问制度,东西方的裁判者等于是神
: (我觉得可以用电视剧的包青天想像,身兼警察 检察官 法官 大内密探
: 还可以用观落阴方式取证 还兼行刑者狗头铡 之类的 )
: 演进到目前是弹劾主义,正是认知到法官必须站在中立的角度听审,
: 诉讼结果是否跟大家期望背离,有时候可能是跟检察官或是辩护人能力有关,
: 所以如果遇到看不爽的判决就骂法官收贿或恐龙,恐怕有点怪怪的。
: Ps
: 最近看了LEGAL HIGH,
: 有一句话我觉得不错,跟大家分享
: “包括我在内,我们不是神,我们不过是愚蠢、感情用事、不断犯错、再渺小不过的生物
: 而已。同是这样的凡人,能够判决别人吗?不,不能。因此,代替我们,法律来做判决。
: 不管多么可疑、不管多么可憎,不带任何感情,只根据法律和证据来判决,这才是我们人
: 类经过悠久历史而得到的--法治国家这无比珍贵的财产。当然,我相信光明正大的法院
: ,不会被任何情绪化的辩词所迷惑,自始至终根据法律和证据来判断是非对错。”
: 依据法律和证据论断,是法治国家最大的资产,
: 如果只是因为情绪和讨厌就加重他人刑期,岂不回复猎捕女巫的时代。
作者:
sosevil (没有朋友的生活)
2012-01-29 06:30:00这篇我想比较接近普罗大众的想法
要符合人性吗?那我觉得那些去抢劫或者吸毒的都可以毙一
作者:
snowtoya (該å«é›ªé˜¿å§¨äº†)
2012-01-29 06:59:00你太天真了,要事情有这么简单就好了
作者:
biak (o)
2012-01-29 07:01:00保障人权那行之后的内容充满了情绪和无知在讨论这种问题时出现太多成语都容易偏离现今的法治价值,例
作者:
biak (o)
2012-01-29 07:03:00如乱世用重典、杀人偿命、天经地义、以眼还眼等,你都已经不
作者:
biak (o)
2012-01-29 07:04:00相信太阳绕着地球转了,其他领域的知识内涵是不是也该成长一
作者:
biak (o)
2012-01-29 07:06:00下??
犯罪率这种东西就算刑度用得再高,你遇到了就是100%,有差
作者:
snowtoya (該å«é›ªé˜¿å§¨äº†)
2012-01-29 07:15:00希望这些偏激言论是义愤下发泄,就像我说希望外遇者被剁不然真为民众们这民粹凌驾于法治之上的观念忧心
作者:
snowtoya (該å«é›ªé˜¿å§¨äº†)
2012-01-29 07:59:00我笑了,这年头中立方可真难当,时不时会被偏激者攻击我前面可就说过我支持更重罚,只是不支持无理性偏激
杀人犯不可轻轻放过 更别说虐杀的 已经是丧心病狂了吧
作者:
her0418 (晓枫)
2012-01-29 08:46:00超中肯,没人管被害人家属的想法,一直在关注更生人的人权
这一系列钓出一些废死的人 我只能说法律没有十全十美既然判决一直不能满足大众期待 就应该要修法
再来那些人权斗士真的你们家人出事了 嫌犯被判两三年
哪来那么多如果?如果哪天你们家人就是加害者被判重刑
爱讲加害者人权的 很像是拿别人的死亡在演自己好心善良
反正死的不是自己的亲人 当然好原谅囉 明明决定要不要
作者:
wn588 (fulfilled)
2012-01-29 09:22:00就说是讨论嘛,也不用批评跟你们持反对意见的人是在装圣人
作者:
wn588 (fulfilled)
2012-01-29 09:24:00不过你说林克颖,放心,台湾应该不会轻判的,因为引渡来台的
作者:
wn588 (fulfilled)
2012-01-29 09:25:00的机会根本不高,他连台湾法院的门都不会踏进去。
一堆圣人可以批坚持判重刑的民粹 我不能说他圣人?圣人标准果然不同凡响
作者:
wn588 (fulfilled)
2012-01-29 09:32:00楼上离题了喔
反正大家都只在乎还活着的加害者啊 受害者死了所以比较不重要吗?这不就是之前汤X熊男童被杀的凶手说的反正在台湾杀人不会被判死?就是这种心态让他们有恃无恐
作者: irenewill (Tigermilk) 2012-01-29 09:52:00
一整串看下来 很好奇大家看的判决结果是媒体报的
作者: irenewill (Tigermilk) 2012-01-29 09:53:00
还是真的有去看判决内容? 我觉得媒体喜欢放大那些被"判
作者: irenewill (Tigermilk) 2012-01-29 09:54:00
轻(民众/媒体认为)" 但乌龙重判的事件也不在少数
作者:
vvus (不囧)
2012-01-29 09:54:00废死的神逻辑果然不是凡人能懂
作者: irenewill (Tigermilk) 2012-01-29 09:56:00
如果一个罪的刑度 假设最高就七年 那被害人或民众角度
作者: irenewill (Tigermilk) 2012-01-29 09:57:00
觉得判五年很轻 但其实判五年对那个罪来说已经很重了
作者:
snowtoya (該å«é›ªé˜¿å§¨äº†)
2012-01-29 09:57:00作者:
snowtoya (該å«é›ªé˜¿å§¨äº†)
2012-01-29 09:58:00支持无理性言论就是支持废死就是圣人的来看看,我到底是支持废死还是反对废死。这年头中立真的很难做
作者:
snowtoya (該å«é›ªé˜¿å§¨äº†)
2012-01-29 10:00:00我支持重罚但坚决反对正常情况下酒驾死刑(故意喝酒去撞人
作者:
snowtoya (該å«é›ªé˜¿å§¨äº†)
2012-01-29 10:01:00那是杀人不是酒驾致死)
作者:
snowtoya (該å«é›ªé˜¿å§¨äº†)
2012-01-29 10:02:00正掳人勒赎就是死,为何不撕票?
酒驾死刑也只是拿来当重罚的譬喻 怎么可能真的死刑XD
所以大家想说的是 max 7年本身就有问题啊 = =
作者:
snowtoya (該å«é›ªé˜¿å§¨äº†)
2012-01-29 10:04:00现在是10不是7了,叶少用的是两年前的法律
作者:
snowtoya (該å«é›ªé˜¿å§¨äº†)
2012-01-29 10:05:00我觉得以正常酒驾来说,10已经算重了,当然如果有特殊情
作者:
snowtoya (該å«é›ªé˜¿å§¨äº†)
2012-01-29 10:06:00况,比如说故意酒驾撞人,以此为乐,可以再酌量加重,不过其实实务上证明很有困难
作者:
snowtoya (該å«é›ªé˜¿å§¨äº†)
2012-01-29 10:07:00酒驾撞人致死在刑法上算有认识过失或不确定故意很有得争有认识过失=>知道可能撞到人,但乐观的认为自己不会撞到
作者:
snowtoya (該å«é›ªé˜¿å§¨äº†)
2012-01-29 10:08:00不确定故意=>知道可能撞到人,但觉得撞到也无所谓
作者:
snowtoya (該å«é›ªé˜¿å§¨äº†)
2012-01-29 10:09:00若是后者,那当成杀人也无妨,前者要说故意杀人有点牵强
作者: irenewill (Tigermilk) 2012-01-29 10:10:00
最高最低几年怎么订的其实我也不是很了解 有可能是参酌
作者: irenewill (Tigermilk) 2012-01-29 10:11:00
可是说酒驾=蓄意谋杀 这...不是要鼓励酒驾 是有关谋杀的定义 是完全不能套用在非计画杀人的酒驾的
作者:
snowtoya (該å«é›ªé˜¿å§¨äº†)
2012-01-29 10:12:00可是你怎么确定你是多数人&多数人期待就真的是好的吗?我对于这个是有点存疑
作者:
snowtoya (該å«é›ªé˜¿å§¨äº†)
2012-01-29 10:13:00我看过一些为了迎合"事实上不了解案件实情的民众"想法的
作者:
snowtoya (該å«é›ªé˜¿å§¨äº†)
2012-01-29 10:14:00判决,其实会有点心惊。这也是为何陪审团要隔离媒体的原因,因为很容易会受不明真相的群众影响
作者:
snowtoya (該å«é›ªé˜¿å§¨äº†)
2012-01-29 10:16:00我不是完全否定民众的想法,毕竟直至今日,司法黑暗面仍很多,有民众的监督,法官/检察官比较不敢明目张胆为恶,
作者:
snowtoya (該å«é›ªé˜¿å§¨äº†)
2012-01-29 10:17:00可我对于现在民众认为法就是要照自己的意思立、法官就是
符合多数人期待XDDD那干脆有话题性的案件都请民调公司
作者: irenewill (Tigermilk) 2012-01-29 10:18:00
我觉得还有一个有趣的现象是看新闻怎么报被害人的吧
作者: irenewill (Tigermilk) 2012-01-29 10:19:00
我的意思不是去检讨被害人怎么样 而是当如果媒体在报导
作者: irenewill (Tigermilk) 2012-01-29 10:21:00
一个事故时加上被害人的背景(ex好的如孝子、坏者如流氓)
作者: irenewill (Tigermilk) 2012-01-29 10:22:00
民众对于判重判轻的观感又不同了
作者: irenewill (Tigermilk) 2012-01-29 10:23:00
但是一个人的非故意行为 不会因为被害人是什么样的人就比较不可恶 或比较可恶啊 他根本不知道自己会害到谁
作者: irenewill (Tigermilk) 2012-01-29 10:24:00
(上面是纯个人观察 稍微跟叶少的事件离题)
作者:
snowtoya (該å«é›ªé˜¿å§¨äº†)
2012-01-29 10:25:00楼上i大说到一个很重要的点!
作者: irenewill (Tigermilk) 2012-01-29 10:26:00
所以在这种情况下犯后态度重不重要? 当然很重要!
作者:
snowtoya (該å«é›ªé˜¿å§¨äº†)
2012-01-29 10:27:00我在下面那篇文推的,也是让我会担心的一个点我怕我或我亲友若哪天喝了半碗姜母鸭,不小心撞死人,刑度就从过失致死的最重两年变成酒驾最重十年。但事实上喝
作者: irenewill (Tigermilk) 2012-01-29 10:28:00
坚持不后悔自己所作所为 或许民众对刑度亦有不同看法
作者:
snowtoya (該å«é›ªé˜¿å§¨äº†)
2012-01-29 10:28:00半碗姜母鸭根本对过失的发生没有关系
作者: irenewill (Tigermilk) 2012-01-29 10:29:00
论点是蛮感冒的....
作者: irenewill (Tigermilk) 2012-01-29 10:30:00
我觉得s大的姜母鸭算是比较极端的例子 XDDD
作者:
snowtoya (該å«é›ªé˜¿å§¨äº†)
2012-01-29 10:30:00还好我昨天吃酸白菜锅不是姜母鸭,不然就回不了家了(大误
作者:
snowtoya (該å«é›ªé˜¿å§¨äº†)
2012-01-29 10:32:00别以为这很难,现在喝半碗姜母鸭酒测真的就可能不过了,
作者:
snowtoya (該å«é›ªé˜¿å§¨äº†)
2012-01-29 10:33:00再加上车祸在法律上认定十有八九是双方与有过失就算你乖乖依绿灯前进,有白目闯红灯被你撞到,你也有未注意前方路况的责任
酒驾会不过 就是因为血液中的酒精成分会影响驾车和安全
喝脾酒和吃姜母鸭都一样 结果就是会茫会影响驾车判断这例子我不觉得姜母鸭很无辜 全米酒煮姜母鸭的多的是
作者: irenewill (Tigermilk) 2012-01-29 11:26:00
妳讲的也没错 不过还有一个点是每个人对于酒精的承受度
如果汤里没酒 酒测测一定不到 如果汤里有酒 酒精就是会
作者: irenewill (Tigermilk) 2012-01-29 11:27:00
喝了半打啤酒还不会进入醉态
作者:
snowtoya (該å«é›ªé˜¿å§¨äº†)
2012-01-29 11:28:00问题就在于,血液里的酒精和过失发生到底有没有关系?
作者: irenewill (Tigermilk) 2012-01-29 11:28:00
但法律已经规定了酒测值 就还是不要以身试法这样
作者:
snowtoya (該å«é›ªé˜¿å§¨äº†)
2012-01-29 11:29:00如果我喝一打红酒都不会影响行车,凭什么我喝半碗姜母鸭
作者: irenewill (Tigermilk) 2012-01-29 11:29:00
哦哦哦N大妳说的我知道 我是指排除那种自以为的状况XD
作者: irenewill (Tigermilk) 2012-01-29 11:30:00
自以为的人到底有没有醉很明显啦 我是说那种完全看不出
作者:
snowtoya (該å«é›ªé˜¿å§¨äº†)
2012-01-29 11:30:00你要讲的我没意见啊,可半碗姜母鸭会影响什么H
作者:
snowtoya (該å«é›ªé˜¿å§¨äº†)
2012-01-29 11:31:00倘今天过失发生九成是因为对方闯红灯,事实上我喝不喝酒都不会影响车祸发生,更别提我只喝了半碗姜母鸭,为什么我的刑责要从2年以下变成10年以下?
0.3秒和0.6秒感觉差不多 煞车距离却从10M变20M本来不会撞上的 变成撞死人 酒驾不是茫了或昏了才算
作者: irenewill (Tigermilk) 2012-01-29 11:32:00
但重点其实还是s大说的 同样是撞到人 喝不喝姜母鸭竟然
当酒精麻痺人的神经系统 造成反应迟钝时 就是酒驾了
作者:
snowtoya (該å«é›ªé˜¿å§¨äº†)
2012-01-29 11:32:00妳说的跟我说的情况就不是一回事啊XD妳说的我同意
因为那半碗汤里的酒精 真的可以让他的大脑慢0.3秒以致死
作者:
snowtoya (該å«é›ªé˜¿å§¨äº†)
2012-01-29 11:33:00可我要讲的却是他就算不喝姜母鸭也会撞死人的情况呀
你说的是对方闯红灯肇责明显的 但绝大多数都不是都是一堆"自以为"喝小酒没影响 很会开车的人在出事事实上 只能怪他喝了带酒的东西不是吗?
作者:
snowtoya (該å«é›ªé˜¿å§¨äº†)
2012-01-29 11:34:00可你要订一个罚则,本来就要把所有情况都考虑进去不是吗?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为什么酒放在果汁里是酒 汤就不是我觉得台湾人这个观念很怪 酒精就是酒精呀
作者:
snowtoya (該å«é›ªé˜¿å§¨äº†)
2012-01-29 11:36:00只要有1-2成人会因此无辜受害,就该更慎重考虑刑罚必要性
喝高粱是酒驾 喝姜母鸭也是呀 他确实是酒驾无误阿重点是他没有无辜阿 他确实是酒驾 只是酒是在汤里
作者:
snowtoya (該å«é›ªé˜¿å§¨äº†)
2012-01-29 11:37:00其实这又扯远了,我本来是支持酒驾重罚的,但不是这种粗暴的方式
作者:
snowtoya (該å«é›ªé˜¿å§¨äº†)
2012-01-29 11:38:00国外就有数据研究过,喝到0.55以上开始容易发生酒驾车祸
作者:
snowtoya (該å«é›ªé˜¿å§¨äº†)
2012-01-29 11:39:00为什么要降到0.25喝半碗姜母鸭就不行,令人费解不对,现在变0.15了
作者:
snowtoya (該å«é›ªé˜¿å§¨äº†)
2012-01-29 11:40:00正常情况下,举证责任应该在原告身上而非被告吧?如果100
作者:
snowtoya (該å«é›ªé˜¿å§¨äº†)
2012-01-29 11:41:00这99个人去证明这件事?我对性行为没意见XD,别人要怎样是别人家事,我只管自己
作者:
jima (岛)
2012-01-29 11:46:00总觉得有人每次讲到撑不下去就跑掉……
作者:
Faye88 (地图)
2012-01-29 11:51:00避免不考虑酒量又想喝的白目在街头乱窜.感谢曾医生的牺牲
一堆人搞不懂法律制订的立意和执行与判断的规则,只会
作者:
dingmei (Ocean)
2012-01-29 12:14:00不是多用表符或语气轻快就能掩饰论点站不住脚的
说“我觉得法律应该…”什么都给你觉得就好啦,很脱离现实欸
作者:
cheuky (阅河guesthouse@台南)
2012-01-29 12:24:00三条人命判六年 的确很脱离现实 XD
作者:
wn588 (fulfilled)
2012-01-29 12:36:00楼上,犯罪不是数学,不是杀了几个人就判多少年。法条刑度就
作者:
wn588 (fulfilled)
2012-01-29 12:37:00是这样规定,法官也只能在所限刑度内审酌,这才是现实实际
作者:
wn588 (fulfilled)
2012-01-29 12:38:00的司法操作。
作者:
cheuky (阅河guesthouse@台南)
2012-01-29 12:41:00对阿 基本上没人怪法官阿 所以才说法律有问题阿 三条人命
作者:
cheuky (阅河guesthouse@台南)
2012-01-29 12:42:00只能判他七年以内 那不是脱离现实吗?
作者:
snowtoya (該å«é›ªé˜¿å§¨äº†)
2012-01-29 13:23:00但他只做了一个动作,却死好多人,你要法律怎么罚?
作者:
snowtoya (該å«é›ªé˜¿å§¨äº†)
2012-01-29 13:24:00如果今天一个正常驾驶好好开车,不小心撞翻一台游览车,死了40人,难道你要让他的刑罚X40倍?
作者:
cheuky (阅河guesthouse@台南)
2012-01-29 14:21:00拿这种例子来跟酒测超过0.8开车撞死人的来比?
作者:
snowtoya (該å«é›ªé˜¿å§¨äº†)
2012-01-29 15:08:00不,我只是要告诉妳,法律不可能照妳想要的现实来判,也
作者:
snowtoya (該å«é›ªé˜¿å§¨äº†)
2012-01-29 15:10:00就是说,若这个罪就是规定罚7年,妳不能因为死了2个或3个人就要求判刑7年X2或X3,否则将会造成我上述例子的困境
作者:
snowtoya (該å«é›ªé˜¿å§¨äº†)
2012-01-29 15:15:00一行为一罚在某些案件或许不符合一般人期待,但它的存在绝对有其必要性,并无问题。
作者:
snowtoya (該å«é›ªé˜¿å§¨äº†)
2012-01-29 15:16:00你要说酒驾致死7年太轻,应该要15年,我OK;但若说“他害死N个人耶,怎么可以不判15年?”那就不OK了
作者:
cheuky (阅河guesthouse@台南)
2012-01-29 18:43:00其实我要表达的就是你的意思 并不是乘三倍的意思 就单纯酒驾致死的刑罚的最大值真的不够重
作者:
snowtoya (該å«é›ªé˜¿å§¨äº†)
2012-01-29 19:30:00嗯,所以现行法修成十年了
犯罪率能下降不是靠刑度提高就能达成的orz....
作者:
angelgift (㊣↖煞气a童书研究学者↗)
2012-01-30 02:26:00原来现在的法治价值脱离一般大众想法这么多阿
作者:
angelgift (㊣↖煞气a童书研究学者↗)
2012-01-30 02:27:00要说是曲高和寡?还是自以为先进很了不起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