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wn588 (fulfilled)》之铭言:
: 有人就质疑了
: 那为何不把刑法的刑度调得重一点呢?
: 立法者为了顺应民情
: 的确在诸多的酒驾撞死人案件后
: 修改了酒醉驾车以及肇事逃逸的刑度。
: 现行的法律下,只要喝一点点酒(酒精浓度0.25毫克)就会触刑法
: 若因此撞死人了,也会有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 应该够重了吧?
: 但真的有因此完全防止酒驾的事件发生吗?
我想你应该会是个好律师...你很懂得怎么透过包装让别人相信你说的话
可是这边怪怪的啊,没有办法完全防止就等于这方法没用吗?不是吧
照这样说所有的法律都废一废好了啊,反正没有法律可以完全防止犯罪嘛
较合理的逻辑应该是比较刑责加重后酒驾发生率提高或降低吧
要是刑责加重反而酒驾触法的人变多,这才代表加重刑责没用
如果随着刑责加重酒驾发生率也跟着降低,显然代表这方法有用
当然这边还有个陷阱,前后比较的酒测值应该要一致
看是都拿旧制还是新制的0.25来比,比比看前后人数差异
不然要是哪天立委诸公跟你一样神逻辑,改成酒测值超过只要0.01毫克就违法
因此酒驾违法的人数肯定大增,然后宣布原来酒驾重罚没用我们要轻罚,这不就很怪
在没有数据佐证的情况下这种说法很难说服人啊,尤其看看下面这句
: 我想立法者在制定之初一定秉持这某种良善的立意
讨论不是掉书包,没事就要人家拿数据其实蛮无聊的,我也不喜欢
大家感觉来感觉去轻松讨论发表看法也很欢乐
问题你不能讲到轻判的时候就说这法没问题,我感觉立法者一定有某种良善立意
讲到酒驾不该重判的时候就说其实这法重判没用,说好的立法者良善立意呢?
这么良善你应该相信立法者加重酒驾刑责肯定是有她的想法肯定没问题啊
到底立法者的良善立意可不可信呢?
其他推文我就不特别回了,多半都怪怪的,举个最经典的就好
看看下面的言论
: 我的意思就是说,会再犯就是会再犯啦
: 罚多重都还是会有人再犯
: 我的意思是,刑度的轻重跟再犯之虞关联并不大
我很没品的说一句,酒驾重罚改成唯一死刑的话,再犯率肯定是零唷
死人必然不会再犯呢,显然刑度轻重跟再犯率有着不小的关联欧
还是那句老话,如果有数据证明刑度增减在犯率都差不多,这才代表两者没啥关联
不然基于相信立法者的良善立意的前提下,我肯定刑度轻重跟在犯率有不小的关系
: 法律,单就刑法而言好了
: 用途并不单单只在吓阻犯罪
: 若是重刑能够完全的吓阻犯罪
: 那我想也不需要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拘役或罚金等其他处罚方式了
: 只要一个死刑就好了
: 偷了钱,死刑
: 伤了人,死刑
: 骂了人,死刑
: 那法官也不用老是因为判刑的轻重问题被民众骂翻了。
: 但既然现行法律如此规定
: 而且也用了这么久
: 我想立法者在制定之初一定秉持这某种良善的立意
: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
: 刑法绝对是维持社会秩序的最后一道关卡
: 法律是社会安定的重要因素
: 但我们不能只奢望法律带给我们没有犯罪的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