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ashkaze (畏怕阳光)
2013-11-08 17:02:06杀人判死刑,但还是有人继续犯。
哪天废死联盟冒出来提一个新制度,例如说杀人犯可以选择看是要处死刑还是终身
到老代替被害者执行应对被害者家属的责任 (只是个举例)。
杀人犯也是有选择权的喔~可以决定如何补偿自己的罪,不能单用死刑剥夺他活着
的权利。因为也是有杀人犯在初犯后就后悔想改过自新了。
所以,自知他就是无法控制杀人欲望的可以自己选择死刑,认为不会再犯的可以
选择终身服务。
然后咧,某位杀人犯在服务期间照样去残杀其他被害人。
照原PO的逻辑,这位杀人犯再犯应该要检讨为什么他还想继续杀人,而不是挑新制度
的漏洞剥夺其他杀人犯想痛改前非的机会。没有废掉旧制度,但这新制度剥夺了原制
度下所保障的东西。
这也是推崇新制度且保留原制度下可能发生的事啊。死刑可能还有问题无法走向零犯
罪率,然后同时来个同样不保险的新制度有比较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