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题] 关于多元成家的问题

楼主: nighttears (烟花易冷)   2013-11-08 12:06:00
前言:我尊重你的言论,但是也请你尊重自己的言论自由,
你可以不同意别人的言论,但是请不要滥用自己的言论攻击别人。
(我相信女版是和平的,但是最近在其他版上看到很多人在攻击别人,
所以还是讲一下好了)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2-01-08 12:09:00
事实上我更受不了的是某些无脑支持者言论,不管是不是同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2-01-08 12:10:00
志,这三个草案立意我相信是好的,但实际上就是有些部分还有很大的瑕疵,但无脑支持者全然无视,只会一直跳针说难道你觉得现在的婚姻制度就没问题?不试怎么知道?为什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2-01-08 12:11:00
么要为个案舍弃这么良好的立法?全然不去思考法条是否还有改进的空间,实在令人无法茍同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2-01-08 12:12:00
在法条充满漏洞的情况硬上,只会让反对者甚或中立方反感
作者: dilemmaegg (艾草:阿猋超萌~(≧▽≦)   2012-01-08 12:20:00
如果只是同志婚姻 看在几个同志朋友的份上我会支持但其他就算了吧
作者: dilemmaegg (艾草:阿猋超萌~(≧▽≦)   2012-01-08 12:21:00
一堆激进份子在那跳针说反对的人大都是反对同志而不是
作者: dilemmaegg (艾草:阿猋超萌~(≧▽≦)   2012-01-08 12:22:00
其他 一定都是基督徒之类的 也没多理性
作者: NOTHINGES (肥蛇蛇推便便)   2012-01-08 12:24:00
推冷静 说现行婚姻有问题的人 有几个有婚姻?
作者: NOTHINGES (肥蛇蛇推便便)   2012-01-08 12:25:00
没婚姻的可以批婚姻有问题 其他人也可以质疑多元的瑕疵
作者: NOTHINGES (肥蛇蛇推便便)   2012-01-08 12:27:00
莽撞的要一套立意良好破绽连连的制度上路不就万恶教改吗@@
作者: candyyou (野生的粉圆)   2012-01-08 12:27:00
怎么外面没数字?推一下,可是我看到的问题都有解释了啊
作者: AQUAWATERS (EASON与我常在)   2012-01-08 12:28:00
并非是觉得现行婚姻有问题 而是某些现象不是通过法案才会存在一直都有的问题怎么多一个选择就好像世界末日一样
作者: candyyou (野生的粉圆)   2012-01-08 12:28:00
我倒是觉得会拿婚姻制出来说,是因为有些原本就存在的
作者: candyyou (野生的粉圆)   2012-01-08 12:29:00
问题,是婚姻制本来就也无法面面俱到的,为什么要要求
作者: AQUAWATERS (EASON与我常在)   2012-01-08 12:29:00
就像婆婆觉得儿子结婚都很少回家 明明婚前就很少回去
作者: NOTHINGES (肥蛇蛇推便便)   2012-01-08 12:29:00
教改就是血例 良好的立意不一定会带来良好的效果
作者: candyyou (野生的粉圆)   2012-01-08 12:30:00
原本制度就不会解决的问题,要新制度可以解决?
作者: NOTHINGES (肥蛇蛇推便便)   2012-01-08 12:31:00
婚姻制度不完美 多元补3分 本身大洞达9分 变成添乱了
作者: NOTHINGES (肥蛇蛇推便便)   2012-01-08 12:33:00
洞先补起来 才能真的+3分
作者: AQUAWATERS (EASON与我常在)   2012-01-08 12:33:00
所以要补洞是要补什么像多P小三问题我还真不知道可以怎样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2-01-08 12:33:00
我之前提出的质疑,根本没人解释出什么(事实上也不可能解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2-01-08 12:34:00
释到什么,因为现在所谓有研究的,也不过是有去看法条而已,但很多事要实务运作了才会发现有问题)
作者: Nowave (ST)   2012-01-08 12:34:00
我觉得多元成家并非是为了补婚姻的洞而存在的,甚至它的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2-01-08 12:35:00
比如说家属制度会造成亲属会议被"灌票"的情形,这很多人
作者: Nowave (ST)   2012-01-08 12:35:00
主体都不是“一男一女”,为什么一定要和婚姻比较呢?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2-01-08 12:36:00
但你自己实际碰上了,就会知道这往往是上法院成败的关键
作者: Nowave (ST)   2012-01-08 12:37:00
不过配套当然要做好,草案被严格检视也是好的,一切还可讨论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2-01-08 12:37:00
我手上就有一件请求给付扶养费,却因未先召开亲属会议而被驳回的案子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2-01-08 12:43:00
亲属会议是拿来阴不懂法律的人,恶法早该被消灭了,结果你立法者不想办法淡化它的存在,还在新草案里加了个可灌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2-01-08 12:44:00
票制度,这不是添乱吗?原本制度或仅60分,可草案才50分
作者: dragonne (烂人)   2012-01-08 12:46:00
亲属会议蛮有古代在宗祠里决定家族会议的感觉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2-01-08 12:47:00
亲属会议确是源于此,但现在人们不再有宗族概念,再加上少子化,它的存在已无必要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2-01-08 12:53:00
我也不求新制度能解决既有问题,但拜托别来制造更大混乱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2-01-08 12:54:00
宗族力量不该能在法律上左右人们的行为,这才是我要讲的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2-01-08 12:55:00
你能接受不认识的亲戚,来决定你该怎么奉养你父母吗?
作者: AppleAlice   2012-01-08 12:56:00
我知道的蛮多所谓"重视宗族"的其实也只是要宗祠背后的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2-01-08 12:57:00
然后现在草案又要让你父母在外面认的家属,也可以一起来决定你该怎么养父母...
作者: AppleAlice   2012-01-08 12:57:00
土地带来的经济利益....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2-01-08 12:59:00
要是你那父母从没养过你,离婚失踪2X年后忽然跑出来,说他已经跟你没见过的亲戚/新认的家属们,决定好你该如何养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2-01-08 13:00:00
他,而且会议召开时间已逾三个月,你根本没办法反击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2-01-08 13:01:00
宗族力量当然不可能是0,但我不希望在法条上看到它,就降
作者: Nowave (ST)   2012-01-08 13:13:00
伴侣制和家属制有“家属会议”吗?没有“姻亲”啊。
作者: Nowave (ST)   2012-01-08 13:16:00
如果没有姻亲的话,不管伴侣制有无出现,都有“亲属会议”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2-01-08 13:16:00
楼上可自行参阅草案,这跟姻亲没有关系
作者: Nowave (ST)   2012-01-08 13:18:00
不好意思,请问是什么草案?我研究一下。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2-01-08 13:25:00
民法§1131第一项新增的第四款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2-01-08 13:28:00
亲属会议是就当事人(EX被扶养人、被监护宣告人等等)的亲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2-01-08 13:29:00
属召开会议为之,所以当事人(被扶养人)自己认的家属也可以是成员。然后"亲属会议"依现行法又有决定这位当事人应该如何被扶养等,所以会造成我前面说的情形
作者: Nowave (ST)   2012-01-08 13:33:00
了解,谢谢分享。
作者: AGODFATHER (今天不打球)   2012-01-08 13:35:00
法国伴侣制主要还是一男一女拉 别说不是主体
作者: sisafin (シーちゃん)   2012-01-08 13:35:00
推冷静和解释,对护家盟很感冒的原因就是他们故意把全部
作者: sisafin (シーちゃん)   2012-01-08 13:36:00
的法案混合,误导大众
作者: AppleAlice   2012-01-08 13:39:00
这不止护家盟这方这样,多元成家那边也是没有分开连署的,说真的要不是版上讨论我也不知道他们草案是分开推
作者: AppleAlice   2012-01-08 13:40:00
所以我还是支持三个草案都送立院讨论,但就没参加连署
作者: mickey0223w (我最爱小个儿)   2012-01-08 14:17:00
推 很明显得这法条制度和现实实务脱节太严重了
作者: mickey0223w (我最爱小个儿)   2012-01-08 14:18:00
简言之 太理想化的制度法条摆在现实面前就是漏洞百出
作者: mickey0223w (我最爱小个儿)   2012-01-08 14:19:00
教改也是说得好听 国外多实施的多好 但在国内差多了
作者: mickey0223w (我最爱小个儿)   2012-01-08 14:20:00
不是在外国好的制度 直接搬过来就是好 环境背景人文素
作者: mickey0223w (我最爱小个儿)   2012-01-08 14:21:00
养都差那么多
作者: mickey0223w (我最爱小个儿)   2012-01-08 14:23:00
就像外国会有婆媳问题吗?相对而言少很多 但在国内这是每个国内家庭都会考虑的重点
作者: mickey0223w (我最爱小个儿)   2012-01-08 14:31:00
教改立意是好的 多元入学立意是好的 伴侣立意是好的
作者: mickey0223w (我最爱小个儿)   2012-01-08 14:32:00
但随意的囫囵吞枣只会变得更乱
作者: tinacha (Amor fati)   2012-01-08 14:44:00
会造成三个绑在一起 是因为伴侣盟把这三个放在一起联署吧
作者: tinacha (Amor fati)   2012-01-08 14:45:00
但还是有人是仅支持其中一两个法案(EX同性婚姻),现在却搞
作者: tinacha (Amor fati)   2012-01-08 14:46:00
得不支持多元成家就等于不支持同性婚姻 什么跟什么阿...
作者: inking (酒窝攻击──!)   2012-01-08 15:33:00
就已经是分别送案了还讲得好像是伴侣盟让人误会...
作者: ba3932 (猫腻号:)   2012-01-08 18:17:00
这草案本身漏洞很多,我支持同性婚姻,但是也跟原po一样对于草案本身存疑
作者: ba3932 (猫腻号:)   2012-01-08 18:19:00
许多人会受宗族影响可能是家庭问题,但是受到法律牵制就是不
作者: ba3932 (猫腻号:)   2012-01-08 18:20:00
得不遵守的事情了,一个或许还有可能抵抗一个不行
作者: tinacha (Amor fati)   2012-01-08 19:34:00
分别送案 但当初是一起联署不是吗= =
作者: tinacha (Amor fati)   2012-01-08 19:39:00
我不觉得会造成这种误会是当初伴侣盟没想到的 他们把同性婚姻放在多元成家的草案里面 很多回应也是针对同性婚姻做
作者: tinacha (Amor fati)   2012-01-08 19:41:00
解释
作者: tinacha (Amor fati)   2012-01-08 19:47:00
其实我觉得很有要由同性婚姻领军去冲撞制度的态势
作者: dilemmaegg (艾草:阿猋超萌~(≧▽≦)   2012-01-08 21:22:00
听起来就是把同志团体推到火线前面当炮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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