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otearoa (长白云之乡)》之铭言:
: 大名之间互相交换的起请文
: 简单来说分为“前书”、“神文”两部分
: “前书”写的是誓约的内容
: “神文”写的是诸神佛的名字,以及若毁约会遭受的惩罚
补充下
细说起来“起请”本意应为向上级(长官)请求、请愿之文书
后演变为向神明发誓被混同也称为“起请”,与表示记述誓约的文书
向神明诅咒的部份称“神文”或“罚文”,写在这前面的约定、誓言就被称为“前书”
写在一般纸上就可,要加深效力就会写在寺社发行的牛王宝印符背面
但其实好像没人在怕的,纯粹是到寺社(法院)公证的感觉,不然也不用送人质了XD
誓言约定废话太多(或参加立誓的人太多如一揆)符纸写不下就会分开
把誓言的“前书”写在别张纸上最后贴在牛王宝印符前面
诅咒的“神文”、“罚文”还是写在牛王宝印符背面
所以起请文会有前书跟神文写在同一张牛王宝印上的,跟贴合起来的,或只是用一般纸
不过这种东西本来就没有很固定的格式就是了,随各地方习惯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