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文章介绍战国大名的税制
提到如果百姓(村为单位)上缴的年贡,若有滞纳(未进)时的处理方法
文中以北条氏为例
如果是直辖领,代官会代垫
然后以附利息的方式,再向百姓(村为单位)收取
如果是北条家臣(领主)的领地
则由该领主代垫,依同样方式处理
关于利率,一般而言是 月利5% 或是 年利五割
如果百姓(村)还是继续滞纳
就将背负该责任的百姓“改易”,也就是从北条的领国追放出去
但这会造成百姓人数减少,影响到大名的统治,故不会轻易的做出处分
比较极端的例子,以相模三浦郡公郷佐竹方(神奈川县横须贺市)为例
该村持续了二十七、八年的“不纳”,才终于被改易处分
且原本预定改易六人,最后也只改易了两人
我是觉得那个利率会不会有点高?
以现代标准来看算是高利贷的利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