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检举] kobashibhu8 一案合并审理

楼主: LLsolo (键盘法官)   2015-02-27 22:02:50
判决主文:
kobashibhu8之帐号删除。
判决理由:
1. 就本板违规行为第一章第六条第二款第一目所称之水球、信件违规行为已明
文规定,在此先行叙明。
2. 本案中,就检附之证据显示,该帐号仍为台大黄先生所持有,足以与过去之
惩处帐号为连结,该使用者之骚扰行为履劝不听,对于其他之使用者以站信内
之方式告知以提告之手段迳行骚扰,因此予以帐号砍除,并送多重帐号案件
及不受欢迎之使用者之审理。
申诉救济:
如不服本判决,得表明理由,至 PttLaw板 发文申诉。
实习法务站长 LLsolo
※ 引述《jujustine83 (很绅士的钱)》之铭言:
: (检举水球或信件违规,应将证据由个人信箱直接转录至本看板,并不得为任何编辑。
: 并请变更其标题与检举文一致。违反规定者得驳回之。详情请见置底文检举规范。
: 另,检举点歌违规请附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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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ψ 检 举 人︰jujustine83
: ψ 被检举人︰kobashibhu8
: ψ 检举事由︰无故寄站内信骚扰并恐吓板众
: ψ 检举说明︰莫名其妙寄站内信骚扰NTU板板众 包括我
: ψ 所附证据︰若为信件水球证据,请记得直接自信箱转录至本板,
: 转录后得事后删除涉及隐私及个资之文字.
: 备注: 其多次累犯NTU版规 并使用大量分身,多重帐号查询案已在ID_Multi处理
: 大量寄信骚扰已非第一次,希望加重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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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资讯请填载明确,秉实详述,充分真实,否则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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