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检举] 站内信骚扰

楼主: LLsolo (键盘法官)   2015-02-27 21:44:45
判决主文:
检举人之检举驳回。
判决理由:
检举人于104年2月10日于本板提出站内信骚扰案件之检举,本板于104年
2月15日发文公告 #1Ku7QSUL 请检举人补正相关证据资料,因逾期未补,
予以驳回。
实习法务站长 LLsolo
※ 引述《leaf520 (小慈)》之铭言:
: (检举水球或信件违规,应将证据由个人信箱直接转录至本看板,并不得为任何编辑。
: 并请变更其标题与检举文一致。违反规定者得驳回之。详情请见置底文检举规范。
: 另,检举点歌违规请附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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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ψ 检 举 人︰leaf520
: ψ 被检举人︰onlyself
: ψ 检举事由︰站内信骚扰
: ψ 检举说明︰如他之前被检举的模式雷同 先人身攻击 再骚扰
: ψ 所附证据︰若为信件水球证据,请记得直接自信箱转录至本板,
: 转录后得事后删除涉及隐私及个资之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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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资讯请填载明确,秉实详述,充分真实,否则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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