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yshuang (YOUNG FOLKS)》之铭言:
: 大家好:
: 我朋友念的是五年的Ph.D program, 去年申请过一次延长I20,
: 今年 4/22 申请第二次延长,计画要念第七年时,
: 才被告知 graduate school 改规定,
: 他念的 program 只能延长一次 I20
: 2019年相同 program 也有学长申请延长两次 I20,七年毕业,
: 我朋友才会认为可以读七年,也不知道什么时候修改规定。
: 他的 I20 上的 program end date 是 5/21
: 后来在多方协调下, graduate school 会给他硕士学位
: OISS 也将他的 I20 program 改为 Master
: 询问过OISS,得到的回复是:
: program end date 5/21,
: program complete date 8/19, 8/19 的前90天可以开始申请OPT
: 为什么 program end date 和 progtam complete date 不一样,
: 印象中我朋友似乎是说因为当时他不能申请毕业,是 OISS 权衡之下的作法,
: 想请教大家 OISS 的说法是正确的吗?
感觉这间的 OISS 问题超大。
program complete date 是本学位预计毕业日期,program end date则是实际的
毕业日期。当预见无法在 complete date前毕业时,应该要申请延长,代表
program end date不能晚于 program complete date。
OPT 的申请是看program end date,看 program complete date的话,就会有毕
业前申请延长然后拖着不申请 OPT在美国游山玩水的漏洞。
目前看起来你朋友已经在5/21拿硕士毕业了,60天内要送出 OPT否则GG,目前只
过 38 天,还有 22 天,你要考虑快递寄送要三天,假日学校不开门,因此最好
两周内搞定 OPT申请送出去。
至于博士学位,要怎么给就看学校院不愿意技术性处理,重新入学,然后学分抵
一抵,一年内拼资格考跟口试搞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