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前辈好
小弟预计今年中要前往美国唸书,原先计画是我办F1老婆F2(陪读)。
但老婆雇主(在美国)愿意帮我老婆用L1的方式希望她能过去工作,
但因为我学校地点在不同州,所以陷入了两难。
是否她要跟我分开,还是等两年后我们一起在过去她老板所在的那州。
想请问各位几个L1签证的问题:
1. 我爬文及google后L1签证只要过去三年内有在境外公司(台湾)工作满一年即符合申请
资格,所以说假使跟她老板谈妥即使两年后我毕业时(甚至我快毕业的前年开始申请)她再
回美国老板那工作,也是符合申请L1签证的资格? 而是否有可能被移民局质疑中间空窗两
年待在美国陪读而不符合资格或申请上更困难?
2. 届时是否可以在美国境内由F2身分作申请直接变成L1的签证?还是说一定得回台湾办
理?
3. L1办理绿卡爬文说是分开申请的程序,而非转换的概念,所以也就是雇主愿意协助办
绿卡就可以?不知道我的解读是否正确。
4. 若老婆顺利变成L1,理论上来说我可以在毕业后(F1结束后)也转成L2,这样我在美国
找工作就不会有OPT的时间限制,这样对吗?
抱歉问题有点多,在麻烦各位版上的前辈多多帮忙。解除我的疑惑。
先谢谢各位了,新年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