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判决] 不服(STUT板)Lattewang板主水桶判决

楼主: blueofstars (蓝星空)   2012-05-31 22:36:42
文章代码(AID): #1FlTOM2U (Uni-LawServ)
: 作者 dreamwave (思念是一种病) 看板 Uni-LawServ
: 标题 [判决] 不服(STUT板)Lattewang板主水桶判决
: 时间 Thu May 24 14:32:50 2012
: ─────────────────────────────────────
: : ※ 引述《blueofstars (蓝星空)》之铭言:
: : 申诉人:blueofstars
: : 被申诉人:Lattewang
: : 不服之判决:
: : 文章代码(AID):#1Fdrunes (STUT) 30天水桶
: : 事由/经过:
: : 依目前现行STUT板版规规定,1~4节是发文文章之禁止规定,第5节则是推嘘文内容发
: : 言之个别禁止规定。
: : 本应为推嘘文违规之内容,板主采发文禁止规定判定,而STUT板主之随性使用板规,
: : 更对板友之提问信件采无视不做为处理。
: : 原判定内容本应为多方违规多方处份,却单只一ID以无理由错误使用板规加重处份。
: 判决结果:维持版主原判
: 判决理由:
: 1.STUT看板板规第一章标题明确指出为"文章及推文管理",该章节之细项亦未提及
: "推嘘文"不在此限之字样,甚至1~3节皆有推嘘文之相关规定,申诉者之定义并不
: 符合事实。
http://www.ptt.cc/bbs/STUT/M.1300259958.A.CE1.html 南台板板规
原判决本跟1-3节无关,然板规第4节却确实无“推嘘文”字眼,
,但第五节 推嘘文规定 却明确声明指出“推嘘文规定”字样,
已再再说明分格线,又何为不符合事实呢?
: 2.若为版务争议信件而板主未回应,则视为板主欲维持原状,此时申诉人若有不服得
: 迳向上层组长提出申诉,无须再与板主沟通。
已提出申诉,但申诉判决,判决一回应内容有慌腔走调感。
既然已知有争议板主却借故不回应,不是反而让人有自相矛盾又或板主自知理亏感吗?
: 3.本案之违规若亦有他人参与而板主遗漏处理者,请检附原文向板主检举,板主如迟
: 不处理,才得以怠职之由向组长检举。
如遗漏者又是这样自由心证的回应,真的不敢领教。
: 4.各使用者犯规之轻重程度由板主判定之。
虽轻重理应由板主判定,但不能无视明文板规使用,难到不是这样吗?
: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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