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在上市柜670x
去年底裁员2x~3x人
裁员前说是亏损人力紧缩
给被裁的人选择转调去当轮班作业员
原本薪资35K
轮班作业员是28K
要就签同意书 不愿意就接受被裁
想当然尔 它就是逼人走
我朋友后面也找到工作了
结果今天寄来一封挂号信
说当时裁员前签的那个转调同意书有错误
需要重新签名
我看了看 一样是轮班作业员
起薪比较高了 变成34K惹
上面还提及因为他们需要外劳
因为劳工局规定需要先询问被裁的本劳
所以才寄这封
若同意复职并接受转调请在7天内回信
如果7天未回信 就当作是不同意
所以这封信是给劳工局一个交代
交代他们裁本劳、用外劳是经过本地劳工同意囉?
备注:中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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