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联发科限制离职工程师跳槽 高院判竞业禁止条款“无效”

楼主: burberri (Burgundy Red)   2021-07-01 17:16:13
因为发哥有先向法院声请定暂时状态之处分,限制徐员于于民国105 年4 月19日前,任职
香港商鑫泽数码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分支机构或关系企业。(智慧财产法院 104 年民暂字第
1号民事裁定) 打个比方就好像是离婚官司还在打,先发个保护令禁止接触小孩或家人。
我看了一下判决内容,徐员是103/4/19向发哥办理留停,103/6/18跑去鑫泽,
发哥104年出手,导致徐员从104/4/10到105/4/19一年多没薪水可领。
(他103/6/18到104/4/9在鑫泽的薪资总额是美金8万2135元)
或许大家会问如果徐员不理法院会怎样?答案是法院可以依强制执行法的规定处以怠金,
而且还可以连续处罚,甚至最后一步还可能会被管收!!!
至于香港某公司,其实不是在香港喔.....
※ 引述《as30385438 (LCH)》之铭言:
: ※ 引述《B0858B ()》之铭言:
: 好奇问一下
: 所以他是先离职到香港某公司
: 然后发哥在台湾提告
: 他就不能去香港上班,要先回台湾处理诉讼?
: 有这样搞的吗?还在审理中就不能去新公司上班哦?
: 那大公司要搞人来个杀鸡儆猴不就超容易
: 赔你几个钱又不痛不痒,但你职涯规划整个被搞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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