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节遇到周六 劳动部:要补假一天
今年51劳动节正好遇上周六,劳动部说,若企业与劳工约定周六是休息日,又遇上国定假
日时,雇主应给劳工补假1天;至于补在哪一天由劳资双方自行议定。
《劳基法》规定,劳工每7天应有一天休息日、一天例假,这两天并未规定要在哪一天,
,但一般企业多习惯约定为周六、周日。
劳动部说,适用《劳基法》的劳工,5月1日都是国定假日,雇主应依法给予有薪假。但若
这天遇到劳雇双方约定的休息日或例假,雇主应给劳工另外补休一天,而补休的那一天就
视为国定假日。
劳动部官员举例,像今年劳动节遇到周六,若劳资双方约定劳动节在4月30日补假,这天
就是国定假日,若雇主征得劳工同意加班,这天就要给加倍工资。而原本的5月1日则维持
为休息日,若劳工这天加班,雇主前2小时要至少加给1又1/3倍工资,后6小时要加给1又
2/1倍工资。
若雇主未依法给薪或给假,劳动部说,劳工可检附相关证据如薪资单、出勤纪录等,向各
地劳工主管机关或拨打1955专线检举,查证属实可处2万到100万元罚锾。(唐镇宇/台北
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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苹果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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