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C胜诉!魅族手机判赔人民币35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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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达电(HTC)控告大陆手机商魅族科技旗下魅蓝Note5外观专利侵权案,近日,北京智慧
财产法院一审民事判决书公告,HTC胜诉,判魅族须停售魅蓝Note5并赔偿人民币354 万元
(新台币1,522万元)。
本案系争专利
本案系争专利第201310032515.5号“行动装置”发明专利,有关于一种带有金属外壳天线
结构的行动装置,发明目的在于解决因金属外壳遮罩而造成辐射信号差的技术问题,而设
计出可结合金属外观的天线结构。
虽然,目前手机外壳以玻璃材质为主,但过去以金属材质却须解决信号遮蔽的弱点,因此
天线结构的设计也因此引发出不少专利争端。
其实,在魅蓝Note5同期,HTC以该专利先将金立手机告上法院,先取得法院胜诉的背书。
与本案类似,北京智慧财产权法院认为结合鉴定意见证明的技术事实,以及权利要求相关
技术特征的解释,确认金立M6手机包含了涉案专利权利要求的全部技术特征,落入保护范
围,属于侵犯涉案专利权的产品,判决金立公司赔偿经济损失人民币260万元。
魅蓝Note5是热销款对抗小米“红米”
公开资料显示,魅蓝Note5于2016年12月发布,曾经是热销机型,主打中低端智慧手机市
场,被视为小米“红米”系列相竞争。
专利侵权的赔偿金核算
前述判决书中,魅族科技表示,该款涉案产品已在2018年4月30日停止销售,实际销售量
为3,619,637个,实际打印进网许可标签为3,708,000个,若以魅族官网魅蓝Note5手机售
价平均约人民币1199元。因此,估算实际销售额超43亿元。
专利侵权的赔偿金核算公式:
手机总销量×涉案产品销量占比×涉案产品平均售价×利润率×专利贡献度
其中,专利贡献度是个难题,难以取得原被告的共识。
据此,宏达公司主张损害赔偿的计算期从2016年12月起,至2018年8月止,其主张的具体
计算方法为:魅族4G手机总销量(2799.2万台)×涉案产品销量占比(18%)×涉案产品
平均售价(1199元)×利润率(15%)×专利贡献度(10%)=人民币9061.86万元。最终,
宏达公司主张魅族科技赔偿金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
但根据中国专利法第六十五条规定:权利人的损失、侵权人获得的利益和专利许可使用费
均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型、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确定给
予一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最后一审法院认为,因涉案专利系发明专利,需投入较大的研发成本,且该专利具有较高
市场价值。此外,涉案魅蓝Note5手机属于魅族公司的热销机型,即使按照魅族公司的实
际启动量也超过350万个,销售量大,销售范围广,侵权持续时间长等,魅族科技因侵权
被判赔偿宏达公司350余万元。
结语
宏达电曾经在3G时代是触控式智慧手机王,早期Desire手机热销程度不亚于苹果手机。如
今,将专利剩余价值转化成现金,从金立及魅族赢得人民币610万,也是一笔不错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