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能用海外收入方式:
因为他是在台湾本土上班,已经用到台湾的土地 电力 和相关设备
不能用海外收入方式
如果你同事,他是台湾人,然后再日本上班,这样就可以用海外收入
这样方式,针对中华民国税务来说,就是海外收入免税
(因为他没有用到台湾的土地 电力等等)
2.建议你同事成立一间顾问公司
然后用顾问公司名义跟原本公司去签约
这样就是买卖劳务关系
3.偏门方法
成立一家公司,然后把劳务关系转成买卖关系
比如,每一个月卖一个硬件给原东家
将原本的劳务服务关系,转换成商品
转成商品后,你就可以用很多去扣抵了
如果你没有转成商品,而是纯劳务关系,你就要用很多人头去当成费用
如果转成商品买卖,就可以用买东西当成进项扣抵,比较好生进项单据
建议找一个比较灵活的作帐士 (不要会计师,会计师不知人间疾苦)
就会给你更多好的建议
※ 引述《illidan23 (什么时候才能准备好)》之铭言:
: 不知道该在哪请教这个问题,如果不适合还请见谅
: 同事年薪已经450万,明年或后年所得税就会迈入40%的级距,对我们这种赚辛苦钱的工程
: 师来说实在很不公平,想了解有没有合法的节税方式,目前已知扶养、房贷,请问还有什
: 么其他方式吗?第一次到这个级距没什么经验,身边也很少人有经验,还请各位大大赐教
: (不方便公开说明也可以私讯)
: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