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高通大胜利!美国上诉法院推翻“no-licen

楼主: zxcvxx (zxcvxx)   2020-08-12 16:22:11
高通大胜利!美国上诉法院推翻“no-license, no-chips”反托拉斯裁决
https://bit.ly/2PLdmjX
对于FTC企图改变高通IP授权模式,如今看起来美国FTC似乎输了。美国第九巡回上诉法院
于2020年8月11日一致推翻并完全撤消了地区法院的裁决,确认高通的商业模式和专利授
权许可计划,并未违反反托拉斯行为。也就是说,上诉法院推翻2019年美国地院法官
Lucy Koh裁定,当时认为高通“no-license, no-chips”的做法是具有反竞争性,需与受
权人重议专利授权金并接受七年监督。但是现在,第九巡回上诉法院完全推翻了这一裁决

FTC认为,高通授权的专利属于标准且必要的专利(SEPs),也就是说,这些SEPs技术已经
被WiFi产业内的企业广泛的采用,应当以公平、合理、不歧视(FRAND)条款对外授权。此
外,FTC还指控高通拒绝向某些竞争对手授权标准必要专利;但是却与苹果公司达成独家
协议,目的就是让多付钱的WiFi科技公司能够在市场上打胜仗。甚至高通也期望利用独家
协定来避免苹果与其他企业合作,进而提升高通对竞争对手的影响力。
根据该上诉法院裁定,Callahan法官不同意联邦贸易委员会(FTC)的核心论点,即高通公
司通过在手机制造商购买竞争对手芯片时强制加税来有效地驱逐芯片竞争对手,即使当他
们不使用高通产品时,也要为高通的标准必要专利支付授权使用费,这也是FTC认为,这
使竞争对手的产品看起来比高通提供的芯片和专利捆绑更昂贵。
第九巡回上诉法院认为,高通的做法“对芯片供应商是中立的”。并指出,地方法院的裁
决中有很大一部分被认为是对OEM的经济损害,OEM是高通的客户,而不是竞争对手,从而
给消费者带来了更高的价格。这些危害,即使是真实的,在反托拉斯意义上也不是“反竞
争”的,至少不是直接的,因为在“有效竞争领域”不涉及贸易限制或排他性行为。专家
的结论是,在高通违反FRAND承诺的情况下,对这种违反的补救措施是合约法或侵权法。
因此,Callahan汉法官建议,这应该由另一个法院和另一种诉讼决定的问题。
上诉法院最终认为,根据联邦反托拉斯法,反竞争行为是非法的,但过度竞争行为则不是
。意思就是说,高通的授权模式是过度竞争行为。
近几年,高通在全球各地受到反托拉斯诉讼调查及罚款,包括2015年向中国支付9.75亿美
元,2016年向韩国支付8.54亿美元以及在2018年向欧盟支付12亿美元与苹果达成了一项特
定协议。高通公司也于2018年在台湾罚处以 7.74亿美元的罚款。
这次上诉法院裁决,若FTC不服可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诉,否则这似乎将结束针对高通公司
的悬而未决的知识产权诉讼,也就代表高通的大胜利,其IP授权模式将永远存在下去,厂
商必须继续为行动通讯产品支付专利使用费。
其实,苹果在去年(2019) 4月突然放弃了与高通之间所有诉讼,当时由于终于意识到英特
尔无法提供所需的MODEM调制解调器,而最后不得不只好与高通继续合作,使用高通的晶
片而付出了45亿美元。最近,华为与高通公司签署了一项长期专利授权协议,仅先付2020
年上半年专利使用费就高达18亿美金给高通。而高通公司目前也正游说川普政府希望解除
华为禁令,或协调找到一条路可出售芯片给华为并持续收取专利授权金。
作者: mcmanan   2020-08-12 16:51:00
起飞了
作者: musashi023 (EE等身大海葵SoC)   2020-08-12 17:01:00
高通真的很难看
作者: pponywong (pony)   2020-08-12 17:01:00
高通记得是按售价抽%数的
作者: Eric0605 (我还有点饿)   2020-08-12 18:50:00
有什么难看的 是intel做不出来啊胜者为王,懂?
作者: mangoldfish (大眼笨金鱼)   2020-08-13 11:14:00
独家贩售不就是垄断?先禁,再弄成只有我能卖
作者: sigma0307 (surf)   2020-08-13 13:38:00
难看? 这就是商业模式 你还活在小学生时代吗?
作者: senra5115 (Steven )   2020-08-13 17:11:00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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