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OBK (左看看又看看)》之铭言:
: 目前在神教公司已经被告知要资遣 5年半资历了 当天主管要求请年假到等通知办离职
: 目前还等著送审中 年假已经销完过了6天吧 准备回公司渡过剩下来的日子 等通知
: 今天上班 夜班
: 无法进去公司在外面等候了两个钟头 警卫告知为黑名单不得入厂(哦...疑问)
: 警卫告知明天早班请益主管 公司可以这样直接锁住准备要资遣的人么
: 依照劳基法有看到资遣需在前一个月通知? 每周可以请两天找工作假(四班二轮不知适用)
: 我跟人事聊都没有聊到这一部分 只说依照程序走 公司不会框你
: 请问这样合理么? 还是我有误会不清楚的流程
: 我有询问过了 当天负责的人没有特别说明 只有当天面谈的主管 冷笑一声
: 也没有一个月前通知
: 是当天通知直接写单子送给政府审核后会再给我一张非自愿离职
这个例子一看就知道被凹了,叫你干嘛你就干嘛,反而把问题搞得复杂
资遣通报(公司对政府)
就业服务法第33条第1项:
雇主资遣员工时,应于员工离职之十日前,将被资遣员工之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电
话、担任工作、资遣事由及需否就业辅导等事项,列册通报当地主管机关及公立就业服务
机构。但其资遣系因天灾、事变或其他不可抗力之情事所致者,应自被资遣员工离职之日
起三日内为之。
人资的做法正常是资遣通报(以离职日计算),接下来依个人年资去做预告0-30天
你的权利:1(预告期薪资)+0.5*5.5(资遣费)+未休完的假转钱+非自愿离职证明
你的义务:在预告期要到公司执行业务,或证明不是你的因素造成无法执行
被凹的点是
1. 特休被并入预告期,损失未休完的假转钱
2. 预告期似乎被缩短,损失未知
要拿回权益要证明上述两件事情和有做到义务
然后跟不照法规走就走调解或告,顺便请求一些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