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司虽和解…格芯若碰技术 台积电一样能控告
晶圆代工厂台积电与格芯昨天上演大和解,安侯法律事务所合伙律师庄植宁表示,即使台
积电在侵权官司上的赢面很大,但诉讼成本高,且格芯对台积电产品声请禁制令,恐影响
台积电产品的供应,在考虑企业经营、技术发展、成本控制及股东权益之下,和解止讼是
可以理解的作法。此外,新兴电子产品生命周期短,时效性非常重要,若因诉讼限制产品
销售,对电子产业影响很大。
熟悉内情的消息人士说,台积电的法律团队有打赢官司的实力,但为顾全客户生意不会受
专利诉讼干扰,因而“让步”,让官司提前和谐落幕。至于专利交互授权,据指出,双方
未言及授权费,但台积电与格芯仅在专利交互授权,并不包括技术授权。
换句话说,格芯在开发半导体制程技术时,若碰触到台积电专利,在专利交互授权下,台
积电不会提告,同样的情况,格芯也不会向台积电提告;但开发过程中,格芯不能使用台
积电的技术,一旦触及台积电的技术,台积电还是能提告。
远东万佳法律事务所合伙律师俞伯璋表示,智慧财产权的诉讼是一种策略,是商业行为的
风险控制,不一定要走到最后,重点是双方商业条件的交换。以美国为例,只有百分之三
的智财权诉讼有打到最后阶段,大多数案件都在过程中就达成和解。
俞伯璋指出,提出智财权的诉讼,常常是为了谈判、合作、并购,或相互专利授权。大张
旗鼓提告,是为了背后的目的,争取后续更大的谈判空间,通常一提告就是谈判的开始,
展开风险控制,希望在最短的时间内结束,以降低双方的诉讼成本。
半导体业界人士认为,格芯目前的财务和研发能量,远落后台积电,即使有了台积电专利
,也无力追赶。台积电应也考量,双方和解,专利交互授权,可省去客户被卷入及后续不
断缠讼的困扰,也避免冗长诉讼及庞大律师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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